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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6年被企業開除,我是1989年參加工作的合同制工人。從1989年——1992年有35個月交了養老保險的視同工齡能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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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人有耳11

    可以算,應該算,肯定算!除了被判刑入獄的,視同繳費年限不能再算了(但是實際繳費年限是算的),其他的都認可!

  • 2 # 晴雨31573053

    合同制工人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工齡,這早有規定。有關的繳費問題:只要單位和個人有參加社保繳費,就是從繳費之曰起計算

  • 3 # 13037813

    國家自建立社會保險制度以來,從過去的政策性制度到如今上升到依法繳納社會保險,以立法的形式,把它納了法制化、制度化和規範化軌道,從而提高和促進了公民的繳意識和繳費積極性。

    不過對於社會公民來說,無論是是什麼身份,只要參了保繳了費,勞動社保經辦機構建立了社保專項帳戶,就認定為存有繳費年限,已具備了參保身份資格,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可以按職工辦理退休,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

    至於提主所提問題?“被開除的合同制工人繳了費的視同工齡能算嗎?″。對於這個問題?無論本人是什麼身份,只要你繳了社保費,是與開除無關聯,本人的資產仍是本人的資產,它已存入了政府勞動社保經辦機構個人帳戶上是不會丟失的,可計算個人的繳費年限,而不是什麼視同繳費工齡。

    綜上所述,就提主所提問題?本回答所敘述的內容,要得知的答案就在其中。

    以上就提問題答,是否在理有幫助,供參考。

  • 4 # 流水花閒123

    謝謝你邀請回答你的問題。你是1989年參加工作的合同制工人,2006年被企業開除。按1978年7月1日,國家勞動總局《關於貫徹執行“國務院關於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的若干具體問題的處理意見》(草案)第八條九項規定:受過開除處分或者刑事處分的工人,重新參加革命工作之日為參加革命工作的時間,但是情節較輕,並且經過單位領導批准的,他們受處分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時間,也可以作為參加革命工作的時間。你是“合同制工人”,從參加工作的第一個月起就開始了社會保險個人繳費,不屬於上述檔案規定的問題,只是受到了該檔案精神不確切傳說的影響,才產生疑問提出此問題。你的所有工齡都是基本養老保險的“實際繳費年限”,不存在“視同繳費年限”能不能算的問題,也就是說你的所有工齡都是能夠計算養老金的。你在2006年被開除時或者之前,企業單位應當將由社保局蓋公章認可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手冊”以及“養老保險轉移關係”給予你自己以便到戶口所在地社保機構登記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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