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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暮歸

    我來回答吧,你出的問題應該是為什麼國考進入面試有的是1:3,有的是1:5。

    首先,無論國考還是省考,面試一般都是1:3,也就是一個崗位招錄1人,會有3人進入面試,沒有1:5這個說法的。

    接下來,說一下1:5這個比例,不是進入面試的人數,而是開考比,就是說,一個崗位招錄1個人,必須有5人以上報名才能開考,如果低於5人報名,這個崗位就會被撤銷或並崗。

    延伸點說,撤銷崗位對已經報名的人來說比較麻煩,因為要再次選擇崗位進行重新報名。

    而合併崗位,就是你報考的崗位並沒有取消,而是由於報名人數不足,會和其他同性質的崗位進行合併,你報考的還是原來的崗位,如果你是第一,就是去你原來報名的崗位上班,如果是報其他崗位的人是第一,他也會去自己報名的崗位上班,你這個崗位就是事實上的取消了。

  • 2 # 一猿媒體

    公務員面試是透過面談的形式來考察一個人是否具備行政工作相匹配的能力與綜合素質,是公務員招錄程式中重要的一環,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有著“得面試者,得天下”之稱。錄取依照綜合成績排名進行,而綜合成績=筆試總成績÷2×50%+面試成績×50%,面試地位不言而喻。

    根據多年的觀察,省考在筆試環節要求5:1的參考比例,面試多為3:1,目前未有發現有省份在面試環節安排5:1進行,因而此種情況,以國家公務員考試為多。以2020年國家公務員考試為例,梳理用人單位和招錄崗位可以發現,3:1面試用人單位多為地市級以下單位,如鐵路公安、國稅局、海關、海事等;按5:1組織面試的單位一般為副省級以上,如中央黨群機關、國家部委、人大、政協等國家機關,人大辦公廳外事局面試比例為8:1。為何面試比例會有如此大的差異?不唯分,堅持個人綜合素質與崗位要求相匹配的導向,招錄崗位更合適的人才。副省級以上單位和地市級以下單位在公務員招錄時《申論》和《行測》使用不同的試卷,筆試成績確實能在人員行政素質方面起到一定的篩選作用,但同等條件下充足的複習時間無疑會取得更高的筆試成績,進而在綜合成績權重中佔據更優勢的地位,對於善於考試,而人際溝通、應急處理、業務水平等方面在公務員實際工作中更看重的能力未能很好地突顯,以至於招錄進來的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揮的作用有限,因而擴大面試人員選拔範圍成為偏好的選擇,且對招錄考試的公平性不構成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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