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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企業微信授權服務商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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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溫縣圈兒
1.可以,工傷職工在領取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之後,可以根據自己的身體狀況以及工作情況選擇辭職,也可以選擇繼續留在用人單位工作。除非離法定退休年齡在五年以內的,否則可以全額領取工傷待遇。
2.工傷職工無論是否離職,都可以依據《工傷保險條例》以及各地市出臺貫徹實施《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獲得相應的工傷賠償。
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如受傷被認定為工傷,可享受如下工傷待遇: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5)如經勞動能力鑑定為1-10級傷殘的,還可以享受傷殘津貼(1-6級傷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5-10級傷殘解除合同後領取)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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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人社一卒
在《工傷保險條例》中關於十級傷殘的規定原文如下: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根據以上第二款的規定,其實並沒有限制勞動合同終止的時間。根據“法無禁止即可為,法無授權不可為。”的一般原則,在實踐中,被認定為十級工傷後並沒有馬上解除勞動合同的例子比較多,因為十級傷殘的標準康復後基本上並不影響勞動能力,選擇在原崗位繼續工作的人可能會比較多,但是幹了一段時間後由於各種原因離職的時候,的確還是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
實際上,很多人在工作中受到不嚴重的傷害時,在認定了工傷以後,往往都是以為報銷醫療費後就結束了,根本沒想過下一步應該去做工傷鑑定,不知道《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達到十級傷殘就可以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更不要說在離職的時候想起來要求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人能有多少了。法律賦予的權利,黨和政府的惠民好政策,勞動者是應該得到享受的。所以加大普法宣傳力度,做到全民皆懂法、義務共擔當、權利人人享,就是社會主義法制建設的階段性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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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上海律師李少帥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 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 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也即,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可待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候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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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如經勞動能力鑑定為10級傷殘的,可享受以下工傷待遇:
1.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
2.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
3.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
4.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5.工傷賠償:
(1)如果繼續在單位工作,不辭職的話,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10級工傷為7個月本人工資。
(2)如果選擇辭職不幹了的話,在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同時,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的金額由工傷職工所在地制定,地區不同,賠償額度也不同。
最後注意一點:
如果企業已經為您購買了社會保險就是社保(養老 醫療 失業 生育 工傷)。或者單獨購買社保的工傷險。這樣的話大部分都是由工傷保險的工傷保險基金來負擔的。如果沒有購買企業原則上已經構成了違背勞動法(這個你自己考慮要不要去當地勞動部門投訴仲裁)。
好了我想解釋夠清楚了吧,我只能幫到這裡了!最後祝您早日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