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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召喚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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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識小錄
“天子七廟”,指的是天子可以立七個祖廟,包括一個始祖廟,文王和武王兩個祧廟,還有高祖、曾祖、祖父、父等四親廟。同時,始祖廟和兩個祧廟是不毀的,而四親廟只要超過了五代,就需要毀廟了。比如一個王A立了四個親廟,他死後,他的兒子B立廟,A的高祖廟對他兒子B來說就超過五代了,就需要毀掉,如果不毀,就超過了四親廟的規格,就不止七廟了。因此,毀廟制度保證了七廟禮制的穩定性。那麼被毀掉廟的祖先神位到哪裡去了呢?他們會按照昭穆的排列,被遷往二祧廟中。被七廟中的祖先,是每年都會享受祭祀的。但是被毀廟的祖先,只有在大合祭(祫、禘)的時候,才會一起進行祭祀。如果平時有事也想祭祀已經被毀廟的祖先,那就需要臨時設墰來進行祭祀。
宗廟制度發展到魏晉時期,其政治和宗法基礎已然和周代大不一樣。曹魏實行的是五廟和七廟的制度。到了晉朝,晉武帝也開始實行七廟制度,其理論來源,也正是《禮記·王制》中的記載。但是晉武帝所立七廟與周代七廟不同。周代的七廟指的是立七座不同的廟堂,而晉武帝則實行一廟異室的制度,即在一座廟堂中,建築不同的屋室來供奉祖先,可以說重新確立了宗廟制度的格局。後來的宋齊梁陳,基本上都繼承了這種宗廟格局。
當然,晉朝由於各種政治及統治者的個人原因,在確立百世不遷的始祖廟上有過反覆,但是基本上是不同於周代有三座百世不遷的祖廟,晉朝只有始祖廟是不遷之廟,其餘的六座過世則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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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青年史學家
《禮記·王制》記載的“天子七廟”,實際上可以理解為天子(皇帝)宗廟的具體數量應為七所,超過此數量的先帝宗廟,應予以譭棄(禮書所說的“譭棄”,並非拆毀其宗廟,而是指將世系超過禮儀規定的諸祖先的神主從宗廟中撤下,置於專門的場所,一般是始祖廟中,每年四季的經常性的祭祀,這些祖先不再接受後人的祭祀。只是到每隔三年、五年舉行一次的禘、祫大祭的時候,才被列入受祭行列,享受祭祀)
不僅《禮記》,《尚書·鹹有一德》、《穀梁傳·僖公十五年》、《荀子·禮論》、《大戴禮記·禮三本》等文獻,都記載周代實行“天子七廟”的禮制。
儘管上述記載與目前考古發現的商周甲骨文、金文不符。如王國維在《殷周制度論》中指出,商周時期並無毀廟禮制,其時天子宗廟數量不限“七廟”。
秦漢以降,隨著儒家正統地位的逐漸確立,上述禮書記載的“天子七廟”,也逐漸成為秦漢時起至清代歷代制定皇家宗廟禮制的權威依據。西漢儒者,尤以鄭玄為代表,主張“七廟”是由一所“始祖廟”,二所因有功德,宗廟世世不毀的“祧廟”,及在位天子高祖父、曾祖父、祖、父所謂四世“親廟”組成。西漢劉歆、曹魏王肅則認為,“七廟”是指一所“始祖廟”,加上在位天子六世祖(高祖父的祖父)以下六世“親廟”組成。因有功德而世世不毀的宗廟,數量不限。秦漢以後歷代或遵循鄭玄之說,或遵循劉歆、王肅之說。學界圍繞此問題,亦爭議紛紜,迄無定論。
回覆列表
這是指古代的宗廟制度,是古人祖先崇拜的產物,屬於政治制度的範疇.
所謂宗廟,是皇帝、諸侯等供奉祖先牌位,拜祭先人、舉行祭祀的地方.為體現等級制度,故有“天子七廟,諸侯五廟”等說法.
“七廟”一般是指四親廟,二祧廟、始祖廟等七廟.其中“四親”指父、祖、曾祖、高祖;“二祧”指高祖的父和祖父.“五廟”是指始祖廟、高祖廟、曾祖廟、祖廟、父廟.
至於問題中提到的“五世而斬”,應理解為“君子之澤,五世而斬”,意思是說:前人努力創造的財富、地位、口碑等,澤被後人,經過幾代以後,就會逐漸削弱或者消失了!所謂“前人栽樹後人乘涼”,但是,“為富不仁,富不過三代”.這只是一種說法,並不在宗廟制度體系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