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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典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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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之育之
早時的中專畢業生
歸於知識分子行列
屬於國家幹部
畢業後
包分配
填幹部履歷表
遠比現在的本科畢業生牛氣
時代變化太快
用今日的眼光
看過去的中專
說明你眼拙了
故,用歷史的眼光看問題
就透徹了
#凌遠長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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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紅兵1
俗話說"紙裡包不住火",這些社會陰暗面,終將會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為人類所不齒!
社會上總有這樣一部分人,對於自已乾的"好事",自認為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做得天衣無縫。豈不知,"人在幹,天在看",你的一舉一動,都在人民的掌控之中,都逃不出人民的火眼金晴!
孫行者,縱有一蹦十萬八幹裡的夲事,最終也沒跳出如來佛的手中!一時的堯幸,並不等於永遠的解脫,一時的快活,並不代表永久的享受,也許災難就在今天、明天或眼前!"沒有不透風的牆″,沒有不變化的天,有句話說得好"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在此勸君一席話"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荀晶事件雖已查清,但僅僅是冰山一角,各行各業荀晶事件或多或少都有可戰存在這種現象,關健就看政府的執政能力和執法力度!這種禍國殃民的事,一定要查個水落石出,決不能再度重演!
這幾日,山東事件頻頻出現在各大媒體,成為焦點和"網紅“,這說明山東確實存在問題,有些問題可能很嚴重,而且很不簡單!要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視!制定強有力的措施和政策,給山東乃至全華人民獻上一份滿意的答案!
山東人要自尊自愛,自強不息,要無愧於"全國老大哥"的尊稱,開拓進取創大業,敢為人先攀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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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種瓜人
苟晶事件已經查清,但是也讓我們看到了苟晶不為人知的一面“誇大其詞”,苟晶的“冒名頂替”實則只存在“冒名”
苟晶事件被爆出以來可以說是深受網友的關注,苟晶雖然說是受害者一方,但是她誇大其詞利用網路的輿論進行宣傳。
“冒名頂替”也可以說是自己給邱某的機會,如果不是當初自己未填寫志願,放棄高考成績,我想邱某也不會看見機會讓自己的女人用“苟晶”之名去上學。
借用“苟晶”之名,造成的傷害經過調查結果可以看出,苟晶並非她口中所說的“名列前茅”,也並非“清華北大”的錄取生。
苟晶第一年的高考分為551分。(自己並未填報志願,選擇復讀)
苟晶第二年的高考分為569分。(填報志願並服從調劑)
可以說這樣的成績在當時連中專錄取線都達不到,而自己第二次之所以被錄取到湖北黃岡的學校,是因為系統程式的正常錄取。
邱某也只是在她放棄上學以後,才想到利用她的檔案和成績讓自己女兒邱小慧去上學,這起案件也僅僅存在“冒名”並非頂替一事,而且他們也得到了想相應的懲罰。
1、苟晶自願放棄高考成績
“冒名”雖然是犯法行為,但是從這件事可以看出是苟晶自願放棄成績,才給了邱某“冒名”的機會。
2、藉機製造假檔案
大家都知道如果你的檔案被別人佔用,是完全參加不了復讀的,可以看出邱某在為了不影響苟晶的第二次復讀,也為了製造假檔案。
結語:
雖然邱某以“冒名”的行為觸犯了法律,侵佔了她人利益,讓真實受益者一直生活在陰影之下。但是說這件事對苟晶的人生並未造成什麼影響,只是侵佔了她的名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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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mxis
這個事情對苟晶的傷害有多大?作為旁觀者的我們確實不知道,苟晶因為這件事使她的人生髮生了什麼轉折,她又因此失去了什麼,我們不得而知,無法評判
但是在這個事情上受到最大傷害的受害者有兩個個,除了苟晶本人,另一個最大的受害者就是公眾,就是你我他。
高考歷來在我們的眼中,都是最公平的一條競爭道路,學子們憑成績上車在這條大道上賓士,是不會也無法作假的一次公正考核。
現在大面積的曝出無數考生被替代上大學的醜聞,連這種最嚴謹的公平考核的遮羞布都被撕下了,公眾對公權力的質疑和憤恨可想而知。
所以,在這件事情上,你我心裡受權力集團集體舞弊而受到的心理傷害有多大,苟晶心裡的傷害就只會比這個更大。這會成為一輩子心裡的刺,隨時可能刺痛她。
那些譴責苟晶要求一追查到底的人,無非就是兩種:一種為利益集團代言,甚至自己就是其中的一員,另一種就是是非不分,濫做好人,以顯示自己鶴立雞群的不同和能夠原諒錯誤的高尚,實際就是一個糊塗蛋。
這個事情最重要的一點是,不能用個人現在的結果來看待這個事情,不能因為苟晶現在生活的還可以,這個事情就可以被原諒,現在的生活是苟晶努力的結果。
而身份被代替的這個事情,普通人是做不到的,它是利益集團勾結權力集團,對社會公平的強暴,它使老百姓失去了對公權力的信任,從而可能造成這個社會運作體系的坍塌,只有上升到這個層面來追求這個事情,才能徹底杜絕類似事情的發生,重塑公眾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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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道甲道
這個“苟晶”事件發展到現在,當事人與涉案人已經脫離事件本身了,從被隱瞞的“事實”和被誇大的“真相”來看,這演變成了社會問題。
很簡單的事實,被無限的遐想、聯想給放大到掩蓋了真相。而真相卻被當作笑話,這不正是當今社會的社交方式嗎?
說真話沒人信,說假話大話卻一群人追隨。
這個事件本身暴露出了多種問題,有的涉及體制內的機制,咱也不是領導,就不說啥了,也別噴體制,這種事兒資本社會也一樣會發生,這是人的問題。
涉案老師,為什麼會把苟晶作為目標?怎麼不是王晶?
苟晶知情後為什麼選擇隱忍?
當事人這麼需要公道,為什麼當面臨“威脅”時不予正義的反擊?就因為自己妹妹的學業?真是這樣?那當事人已經得到了她想要的“公平”待遇,既付出自己的前程去成全她的妹妹。
既然已經達到了目的,為何多年後曝光此事?
我不相信她這麼做是為了“公道”、“正義”,我更相信這是為了發洩自己內心對目前現狀的不滿,對周遭一切的不滿,對自己能力的否定。
這種事情,完全可以透過更好的方式來解決,為何“鬧”的全網最熱?結果甩了一個大烏龍。終其原因,還不是假借“正義”之手去為自己的內心謀取“舒適”。
但這“正義”之手,確是我們這些網民,我們到底是伸張了正義,還是宣揚了邪惡?
涉案的“教師”已經得到了懲罰,可“娛樂”大眾的“苟晶”呢?這種“苟晶”還有很多。這件事情不應該是還誰清白,應是各打50大板,也是給社會提醒,跪久了別想著站起來,即便站起來了腿也是彎的!不想腿是彎的,就先把腰板挺直了做人!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人!
面對不公平的事件,先清醒理智的思考我們要的是何種公平和正義,再去擇路前行。
正義與邪惡,應是以道德觀念作為基石,法律法規作為標準進行判斷,而不應該以被扭曲的人性和被扭曲的事實作為依據。
這麼說不是袒護犯了錯的人,觸犯了法律、違背了良知就應該受到懲罰,涉案老師罪有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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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這種腐敗分子,對社會危害性。冒名頂替者,私心破壞規章制度,受害的利益被剝奪。國家的制度從來沒有錯過 ,只是在完善上,不斷髮展。錯是錯在個別,腐敗,貪汙,分子手上,國家,人民利益,拋在腦後,完全沒有大局意思,組織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