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網路是一個新興事物(相比整個人類的進化歷程而言),它促使人們能夠跨越地域的進行交流,使很多興趣相投的人能夠隨心所欲的交流,而不至於像以往一樣封閉在一個框架裡。
但很難說這樣對原本穩固的社交環境(指未出現網際網路的時代)的打破是好事,還是壞事。
目前對人們親密關係的研究,一個最重要的結論是【相似性】會促使人們去尋找那些與之相似的人進行交往。隨機分配在一起住宿的大學生,與之相似的人更容易成為朋友,相異的卻很難[1]。網路無疑做到了這一點,它能夠使得許多人在社交網路上找到越來越多的心靈契合的人,網戀、網路社交行為已經成為我們這個時代不可或缺的一部分[2]。
能夠促使人們建立起親密關係的另一個很重要的影響因素,是地域的【接近性】。或者更準確的說,是人們在其生活軌跡中與其他人相交的頻率(我們更容易與我們上班的同事產生更深入的交往,而不是與我們隔壁鎖著門不可見的鄰居)。網路的跨地域性,並沒有解決這種生活本身的互動接近性,我們僅僅是因為興趣聚集在一起,而不是整個生活軌跡的互動。
另一個有些誅心的想法。可能就是,網路交往不具備誕生深層親密感的基礎。Harry Harlow 的鐵絲母猴實驗,第一次證明,也許接觸帶來的溫暖和安慰感是愛重要的元素組成(行為經濟學中有一個更有意思的實驗,是讓侍者嘗試與顧客進行輕微的肢體接觸,帶來小費金額的顯著增加),但網路的跨地域性並不能提供這種肌膚的接觸感。對於許多戀人而言,沒有比枕邊人耳鬢斯磨更幸福的事情了。
接著上面的部分是,網路零散的社交環境——我們因某一方面的原因而聚齊在一起,也可能是我們無法誕生親密感的原因。這一點我覺得可以用文化間的對比來說明一下,對美國文化和中國的傳統的社交模式的對比,發現中國文化關係更容易誕生這樣的社交模式,不同人相互依存,相互依賴,他們成為團體的一部分,他們的社交關係更多的發生重疊和交叉;而美華人的社交關係則很少發生這種重疊和交叉,他們更重視個人的獨立性,更少強調對團體的責任。事實上,在東方文化的價值觀下,很多人能夠建立起更加親密和持久的社交關係(當然也可能為這種關係所累)。網路本身產生的這種興趣的獨立性,使得我們很多人產生了類似美國文化下的個人獨立特質。我們的社交模式發生了板結化的轉變,比如我們同樣喜歡唱歌和獲取知識,網路交友模式使得我們將這兩方面的興趣所帶來的社交關係分割了,我們因為唱歌而獲取的社交關係,與獲取知識產生的社交關係,很難發生重疊,也很難產生交叉。我們成為一個個獨立的人,而不是社會這個團體結構的一部分。
這種個人的獨立性,使得我們不必為他人的過失負責,不必為某一部分社交的失敗而懊惱。同樣,它也無法讓我們帶來更多的依賴和持久的支援。這或許是網路之所以無法建立持久的親密感的主要原因之一。
如果說人們需要接觸帶來的親密感是跨地域的硬傷(也是異地戀的重要阻礙),那麼網路社交帶來的這種板結化,可能是將個人從團體中割離的重要原因。我們對某一個團體缺乏真正的認同感,同樣的,我們也不需要為這個團體負責。在我們父母那個相對封閉的年代裡,每個人都需要對自己在團體中的形象負責,婚喪嫁娶、鄰里街坊,他們的人際關係更簡單、窄小,也更加可靠。人們對彼此的需要更加迫切,往往缺少某一位成員使得整個團體變得支離破碎。但網路的社交模式卻不是這樣,它更接近自願原則,它的准入門檻更低,但也更不牢固。
最後,我要談的另一個問題,是不是一段深厚的親密感情,大於許多淺薄的感情之和?比如,一段戀人婚姻關係,大於很多酒肉朋友的聚集?我認為是的,而且毫無疑問。真正的親密感所帶的支撐,所帶來的被人需要,和需要別人,那種難以言表的魅力,是很難在單薄的人際關係中得到的。網路也許提供了更多重的興趣和朋友關係,卻很難產生真正持久的親密。
社交網路是一個新興事物(相比整個人類的進化歷程而言),它促使人們能夠跨越地域的進行交流,使很多興趣相投的人能夠隨心所欲的交流,而不至於像以往一樣封閉在一個框架裡。
但很難說這樣對原本穩固的社交環境(指未出現網際網路的時代)的打破是好事,還是壞事。
目前對人們親密關係的研究,一個最重要的結論是【相似性】會促使人們去尋找那些與之相似的人進行交往。隨機分配在一起住宿的大學生,與之相似的人更容易成為朋友,相異的卻很難[1]。網路無疑做到了這一點,它能夠使得許多人在社交網路上找到越來越多的心靈契合的人,網戀、網路社交行為已經成為我們這個時代不可或缺的一部分[2]。
能夠促使人們建立起親密關係的另一個很重要的影響因素,是地域的【接近性】。或者更準確的說,是人們在其生活軌跡中與其他人相交的頻率(我們更容易與我們上班的同事產生更深入的交往,而不是與我們隔壁鎖著門不可見的鄰居)。網路的跨地域性,並沒有解決這種生活本身的互動接近性,我們僅僅是因為興趣聚集在一起,而不是整個生活軌跡的互動。
另一個有些誅心的想法。可能就是,網路交往不具備誕生深層親密感的基礎。Harry Harlow 的鐵絲母猴實驗,第一次證明,也許接觸帶來的溫暖和安慰感是愛重要的元素組成(行為經濟學中有一個更有意思的實驗,是讓侍者嘗試與顧客進行輕微的肢體接觸,帶來小費金額的顯著增加),但網路的跨地域性並不能提供這種肌膚的接觸感。對於許多戀人而言,沒有比枕邊人耳鬢斯磨更幸福的事情了。
接著上面的部分是,網路零散的社交環境——我們因某一方面的原因而聚齊在一起,也可能是我們無法誕生親密感的原因。這一點我覺得可以用文化間的對比來說明一下,對美國文化和中國的傳統的社交模式的對比,發現中國文化關係更容易誕生這樣的社交模式,不同人相互依存,相互依賴,他們成為團體的一部分,他們的社交關係更多的發生重疊和交叉;而美華人的社交關係則很少發生這種重疊和交叉,他們更重視個人的獨立性,更少強調對團體的責任。事實上,在東方文化的價值觀下,很多人能夠建立起更加親密和持久的社交關係(當然也可能為這種關係所累)。網路本身產生的這種興趣的獨立性,使得我們很多人產生了類似美國文化下的個人獨立特質。我們的社交模式發生了板結化的轉變,比如我們同樣喜歡唱歌和獲取知識,網路交友模式使得我們將這兩方面的興趣所帶來的社交關係分割了,我們因為唱歌而獲取的社交關係,與獲取知識產生的社交關係,很難發生重疊,也很難產生交叉。我們成為一個個獨立的人,而不是社會這個團體結構的一部分。
這種個人的獨立性,使得我們不必為他人的過失負責,不必為某一部分社交的失敗而懊惱。同樣,它也無法讓我們帶來更多的依賴和持久的支援。這或許是網路之所以無法建立持久的親密感的主要原因之一。
如果說人們需要接觸帶來的親密感是跨地域的硬傷(也是異地戀的重要阻礙),那麼網路社交帶來的這種板結化,可能是將個人從團體中割離的重要原因。我們對某一個團體缺乏真正的認同感,同樣的,我們也不需要為這個團體負責。在我們父母那個相對封閉的年代裡,每個人都需要對自己在團體中的形象負責,婚喪嫁娶、鄰里街坊,他們的人際關係更簡單、窄小,也更加可靠。人們對彼此的需要更加迫切,往往缺少某一位成員使得整個團體變得支離破碎。但網路的社交模式卻不是這樣,它更接近自願原則,它的准入門檻更低,但也更不牢固。
最後,我要談的另一個問題,是不是一段深厚的親密感情,大於許多淺薄的感情之和?比如,一段戀人婚姻關係,大於很多酒肉朋友的聚集?我認為是的,而且毫無疑問。真正的親密感所帶的支撐,所帶來的被人需要,和需要別人,那種難以言表的魅力,是很難在單薄的人際關係中得到的。網路也許提供了更多重的興趣和朋友關係,卻很難產生真正持久的親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