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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陸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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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半滴水
這完全是父母想早日完成“任務”,把你成家了就算完成一個里程碑式的大事了。你也沒說是男是女,
要是男的別說十八,二十八三十八都沒事,關鍵是你要努力,有房有車有存款,有紅紅火火的來錢能力。女朋友可以談可以同居,千萬別腦子一熱就領證。
要是女的,同樣要努力擁有剛才說的,首先一個人要能過的精彩,另一半怎麼都好說。如果自己什麼都沒有又好吃懶做,但是一身公主病什麼都想要什麼都跟好的比……只能祝你運氣了
最後一句,不婚會減少好多好多矛盾,有益身心健康,有益社會和諧,不婚族會越來越多,以及婚了不要孩子的丁克族也會越來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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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夏日清風111
十八歲就找,年齡是有點兒偏小。當我二十歲時,還在上大學,我父母告訴我可以戀愛了,但不能未婚同居。我當時也感覺自己年輕小,根本不想戀愛之類的,但追求的男孩也不少,嘗試當朋友一樣接觸過。二十二歲時,父母就說:找物件就象在麥田尋找最大的麥穗,走在半路,心中就有譜找個什麼樣的了。咱在二十四歲前,得確定一個了。女孩子不象男孩,結婚年齡相當重要。幸運的是,在二十三歲遇到我現在老公,二十四歲我倆結婚了。我倆都年輕,感情純真,身體好,生了個兒子,也身體好。感覺到,老年人的觀點還真是對的。特別是,看到親戚中快四十還沒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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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信任之旅
從心理學角度看:
①人類的心智發展有4個關鍵期,18—25歲屬於成年發展期,18歲心智發展還不夠成熟,對男女情愛的理解還比較模糊,遇到問題,可能會不知所措,所以不宜過早談物件甚至談婚論嫁(因為本問是說家裡讓找物件,所以談婚論嫁的目的性就比較強,如果是自由戀愛,是一種不基於婚嫁的自發的嘗試和探索,只要不影響學習等,對促進情愛能力發展或許有著積極的意義)。
②18歲正是學習知識、社會能力和謀生技能的重要時期,還不具備生存和自我獨立發展的能力,更沒有能力承擔對別人乃至家庭的責任,無論男女都要先解決自食其力,獨立生存的能力問題,再解決婚戀和生育問題。
因此,18歲父母就讓找物件甚至涉及婚嫁,從更理性的角度看是偏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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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輩父母的觀念裡,他們有幾件人生大事需要完成,結婚生子,孩子娶妻,這個是必須的。傳統觀念裡父母對孩子的婚事格外的上心,不然他們就會覺得自己沒有盡到父母的責任。所以您說父母著急給你找物件可以理解。但是婚姻大事是自己的事情,你才18歲,找一個適合自己的相互相愛的人結婚,而不是出於父母的催促。和她過一輩子的人是你,而不是你父母,還是以自己的考慮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