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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東友律師團

    小牛在某網站看到一則招聘資訊,對於應聘者的要求頗低,還包吃住,月薪工資6000元。抱著試試看的態度,小牛來到了這家公司的辦公地點,填寫了入職申請書、勞動合同等。對方向其收取了飯卡押金、工作證押金、體檢費等共計1000餘元,公司給了小牛一個工牌,就讓他回家收拾東西第二天來報道。

    第二天,小牛如約來到報到地點,發現對方人去樓空。小牛顯然是被騙了,那麼他能否找釋出招聘資訊的網站索賠呢?

    小牛將網站和騙子公司一起告到法院,要求網站連帶賠償他1000餘元的損失。

    最終,法院判決,網站作為一個免費的資訊釋出渠道,僅僅是公司招聘資訊釋出的平臺。在小牛註冊網站的免費會員時,網站在註冊提示中已經明確告知小牛在應聘工作時的注意事項。是因為小牛自己沒有防範意識終止被騙,因此網站不需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那麼如何才能防止自己被騙呢?

    首先,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在聘用勞動者時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更不得扣留勞動者的身份證件、學歷證件等,若用工方向其收取服裝費等費用時已定要警惕了,對方有可能是以招工為名實施詐騙行為。

    其次,對於那些對於打著高薪、無責、包吃住的招聘廣告,更要萬分警惕。切莫被此類虛假資訊所矇蔽。

    最後,強化自身的綜合能力是關鍵,有句話說的好“一技在手,天下我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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