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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前,馬某夫婦將出生才兩個多月的女嬰送人撫養,雙方未簽訂任何書面協議,也沒辦理收養手續。今年,女孩長大上高中後,馬某夫婦告上法庭,請求確認與其存在親子關係。在法庭上,已經成年的女兒明確表示,她不同意做親子鑑定,也不同意改變目前的身份及親屬關係。你怎麼看?如何看待親生父母的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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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中國娃娃11714981

    這麼不要臉,把孩子說送人就送人,想要回就要回,當自己是天王老子呀。

    我要是姑娘,行啊,我跟你回去,吃你的住你的,花你錢,我肯定一分不花,也不跟他們說話,有啥好的我就拿養父母家去,沒事就給我養父母打電話。再去法院告一趟,要求不要臉夫婦把這些年的撫養費之類的還給養父母。

    不要指望我給那臭不要臉的好臉色。

    別指望我給不要臉的養老送終,給他們花錢,我沒那麼善良。

  • 2 # 雙虹緣

    雖然你是根,但是你沒有給她足夠的養分;雖然她是你的葉,但是隻能說她有頑強的生命力,靠著他處之光才可以茁壯成長!Sunny☀和雨露均霑才可以讓禾苗成長!

    當初無論是什麼原因,無論你們是出於什麼無奈之下,都是你們把她送出去了,不要她了,養父母是接盤手,無論給了她多少溫暖就算是給她一塊黑麵饃,也是讓她有了救命的根本。

    如果她是失蹤兒童尚且可以原諒你們的過失,但是你們是把一個活生生的人,毫不留戀的為了生個兒子,把她而拋棄了,雖然沒有棄生命而不顧,但是十幾年沒有聯絡過,現在條件好了,人也長大了就想坐收漁翁之利啦,想都別想,孩子認你是人情不認你們也是有情可原的。別太把自己當做一顆蔥了,其實你們連蒜都不是!事實上,如果這個女孩真的認了親生父母,並不見得就會給她多少溫暖的,因為十多年沒有親情付出過,一下子只是心血來潮覺得自己有這麼一點血脈,想著認一下當做親戚走動走動,真的要他們給這姑娘結婚出份大禮都難,不信試試看吧!

    遇到這樣子的父母姑娘長點心是對的,他們其實都是隔著心的,之說以打官司無非就是討要一個說法,真的讓他們給姑娘買輛車,買個婚房試試看,那比割他們的肉還要心疼的很!

  • 3 # 天津陳強

    這叫自討苦吃,作為父母想過孩子整天想爸媽嗎,有沒有想過對孩子造成的傷害嗎,如果你真心關心她,父母就為孩子多做事,少說話,還對父母有多少恨就有多少愛。

  • 4 # 鄉村二娃

    今天,在網上有個訊息炸開了鍋,說是19年前,馬某夫婦將出生才兩個多月的女嬰送人撫養,雙方未簽訂任何書面協議,也沒辦理收養手續。

    現在,女孩已經成人上了高中,馬某夫婦竟然告上法庭,請求確認與其存在親子關係。

    在法庭上,已經成年的女兒斷然拒絕做親子鑑定,也不同意改變目前的身份及親屬關係。馬某夫婦敗訴。

    有的網友甚至這樣諷刺女孩生父母,是不是看孩子大了,能做家務了,能賺錢了,想讓她回來孝順你,將來給你賺禮金?

    當然,作為女孩本人,她也許這樣認為,親生父母無情無義,當初狠心把自己送人,現在來找我幹什麼?是想給我第二次傷害嗎?

    當初既然不想要,為啥非要生下她,現在別人幫你一把屎一把尿的,辛辛苦苦養大了,你說要走就走了,竟然厚著臉皮來認親,這簡直是道德的綁架。

    還有網友說,這主意想的老美,算盤打的挺好,養不起送人,以後大了,可以回報時,認回來就好,真是一本萬利,零成本坐享其成。

    有的這樣說,拋棄孩子的父母,根本就是不要臉,不負責任的行為,殘忍的拋棄孩子就是罪孽,假如沒有養父養母,那些孩子早就餓死街頭了,幾十年的養育之恩,遠大於親生父母千倍百倍。

    生而不養,枉為父母,法律觀念的淡薄,責任意識的缺失,導致為人父母者沒有履行應盡的義務,而這種不負責任的做法,可能給孩子一生蒙上心靈的陰影。

    孩子是無辜的,既然給了她弱小的生命,就要給她幸福的黎明。

    親愛的讀者朋友,您認為這位女孩應該認回自己的親生父母嗎?她這樣做是無情無義嗎?

  • 5 # 花香迷人人自醉

    這夫妻倆討賤嗎?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從小已經拋棄她了就不要再認了,否則會讓她更加恨你。生母沒有養母恩大!她從小在另一個家庭中長大,你讓她上來就認你的這個陌生人,可能嗎?如果真的愛她就別再二次傷害她了。這一對夫妻,腦子有問題嗎?真會想好事,給養那麼大了,想要回去。白日做夢吧!本來可以像親戚一樣走動的,你這樣一鬧,就成仇人了吧。十幾年的感情,不是說斷就斷的,再急也不能這麼著急呀。女孩大了,有自己的想法。你們要好好商量或許可以拿你當親戚。現在完了吧?這對夫妻腦殘鑑定完畢

  • 6 # 真梵人

    無論從什麼角度看,養父母對這個孩子的教育都是成功的。現今社會,能夠明辨是非是一種多麼彌足珍貴的品質?很慶幸,這個孩子具備了,而她的親生父母卻毫不自知。生養,生養,只生不養是不是連野獸都不如?生是一時的快感加上10個月的煎熬,但生出來的僅僅是塊原石呀,沒有幾十年堅守的陪養與教育,孩子怎會打磨成對社會有用的人才?常言道:虎毒不食子。豺狼虎豹,哪個不是舔犢情深?可這對父母呢,她們讓我想起了前一階段報道出的年輕父母預約生小孩拿去賣的事件。其實是一個道理,哪怕這對父母沒收錢,也不配再做人父母了,因為他們不配,說難聽點——就是一對垃圾!

  • 7 # 修鞋的

    佔便宜的貪財的流氓心裡。

    如果心裡還有女兒,要做的首先不是認回女兒,而是先報答養父母對女兒的付出。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在屠殺百姓的侵略軍眼裡,他們是如何看待生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