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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微課進行時

    你說的“大多人”只是你身邊的“大多人”,人以群分,你不喜歡,你身邊的人也多是不喜歡的人,這就給你造成了這樣一個假象。

    和你一樣,我也極端過,我不喜歡《紅樓夢》,作為語文老師,我甚至在同事面前說過,只要放大了看,一塊垃圾也能變得很美。現在想來,真是對名著的大不敬,你不喜歡,並不能否定它是名著。

    名著是經過時間檢驗的人類思想的精華,是過去經驗的總結,所以說起名著,我們總有一種“灰頭土臉”的感覺,這也正說明了名著的古老莊重。雖然作為個體,我們起點於新時代,但是作為人類基因的一個傳遞者,接受這些經驗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因為我們除了傳遞生物基因也要傳遞文化基因。

    所以說,名著是人類共有的教材,既然是教材,必然讓一些人覺得厭惡。饅頭米飯索然無味,加了糖的小零食自然則是那麼吸引人。那些沒有認識到饅頭米飯作用的人,自然就會覺得零食好吃,物以類聚,在零食圈久了就會出現“饅頭米飯不好吃,怎麼能當主食呢”這樣的怪論。

    然而,實踐終究是證明了的,饅頭米飯養活了那麼多人,加糖的零食害了那麼多的青少年。

    所以務必要清醒,不要誤入歧途。小時候背誦詩歌很痛苦,長大後,突然覺得詩歌中寫得就是自己,這種心靈的契合,真是妙不可言!希望你也擁有……

  • 2 # A小蕊795

    名著是很久之前的,那個時代沒有電子裝置,大家都充沛時間弄墨寫詩詞,寫書,現在是快速時代,心比較浮躁,不能耐心靜心的讀書了,不管是不是明著,都靜不了心去讀,更不要說品讀了,真正做學問的人越來越少了。

  • 3 # 乾貨總動員

    貼一段毛姆在《月亮和六便士》裡面的話:

    為什麼你認為美——世界上最寶貴的財富——會同沙灘上的石頭一樣,一個漫不經心的過路人隨隨便便地就能夠撿起來?美是一種美妙、奇異的東西,藝術家只有透過靈魂的痛苦折磨才能從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來。在美被創造出以後,它也不是為了叫每個人都能認出來的。要想認識它,一個人必須重複藝術家經歷過的一番冒險。他唱給你的是一個美的旋律,要是想在自己心裡重新聽一遍就必須有知識、有敏銳的感覺和想象力。

    回到你這個問題,多少作家窮盡一生努力,將自己一輩子對人生的感悟,對社會的批判,對世界的憤怒,濃縮在幾十或上百頁的書中,你指望著輕輕鬆鬆就能體會到?你指望著隨隨便便就理解了?現代消費社會所打造的文藝範或者小清新,將讀書渲染成一種符號化的場景或者行為,認為一杯咖啡一本小說打發了一下午就叫讀書,這樣一種符號打造背後的動機我們無意去揣摩,但是這樣無疑會使讀書這件事膚淺化和表面化。 想讀書,想好好讀書,想從讀書中有所收穫,就要首先承認,讀書,某些時候並不是一件輕鬆事。

    回到這個提問,就是:看懂名著也是需要一定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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