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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風流史學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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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揚眉劍舞
樓上的回答不太全面,其實官服並非皆須自行購置。
不同歷史時期情況不太一樣,大部分時期政府都有對官員統一製作發放服裝的制度,甚至這還被當作俸祿的一部分。
冬衣與春衣政府為官員發放的服裝,每年一般會根據季節配給。比如東漢政府曾按照任事及品秩對標準對公卿百官授冬衣、春衣,作為俸祿的額外補充。西晉百官俸料裡,也包括了“春、秋服絹”的部分,其中諸公給春絹百匹、秋絹二百匹、綿二百斤,“春夏二季春給,秋冬二季秋給”,則是用衣料代替成衣。
唐代也延續了“冬春衣賜”的制度,除了朝中重臣、地方州府官員、藩鎮僚屬等,士兵、官奴婢等等也是重要的配給物件,《唐六典》裡就詳細記錄了服裝發放的標準和時間。
許多官員在收到服裝以後,都會特地寫一份《謝賜衣表》,比如陳子昂《謝賜冬衣表》、令狐楚《謝賜春衣表》:“二月某日, 中使某至。伏奉敕書手詔 , 並賜臣春衣一副 、牙尺一條。”冬春衣屬於季節性的官服發放,由於人數巨大,也是政府開支(主要由戶部負責)的重要一部分。
節日衣和生日衣除了冬春季節賜服外,在重要節日比如清明、端午、聖誕(皇帝生日),以及皇帝登基、郊祀等大禮儀,政府也會對官員特別發放賜服。比如從唐代開始,就在端午加賜“端午衣”,作為度夏的特別福利。有一年端午,時任左拾遺的杜甫就得到一副唐肅宗賜予的夏衣,還特別作《端午日賜衣》一詩:“宮衣亦有名,端午被恩榮。細葛含風軟,香羅疊雪輕。自天題處溼,當暑著來清。意內稱長短,終身荷聖情。”在酷暑的端午,所賜的衣物也特別輕軟薄透。
晚唐五代以後,賜節日衣逐漸成為一項正式制度,主要包括一年三賜(五月五、十月一、聖誕即皇帝生日)。物件也從主要官員擴大到文武百官。
除了此類常規服裝外,宋代的中高階官員還可在其生日、受命、朝見、 辭別、致仕等特殊的日子和場合,得到特別的服裝賞賜。高官致仕後,在舉行大禮及皇帝登基等重大事件中,也有機會得到襲衣、金帶的賞賜。
《宋會要》《宋史》中都詳細開列了“凡五月五日賜服”“凡十月一日賜服”“凡賜外任初冬衣襖”“凡聖誕節賜服”“凡大臣生日及文武官內職中謝、朝見、受外任及出使朝辭,並於閤門支賜分物,及諸州鎮、蕃國進奉牙校人從見辭,皆有賜”幾種情況的賜服,規模非常巨大。
由於獲賜物件的普遍化,此時不同身份的官員所獲賜的衣物,面料、數目都有詳細區別,成為身份等級的象徵。《宋會要輯稿·儀制九·賜服》中用了極大的篇幅來一一記錄每年幾次賜服等級構成,其中如“二府宰相、親王、三師、三公、使相”等高階官員,每年端午節可以獲得的全套公服為完整的“五事”,包括“潤羅公服、紅羅繡抱肚、黃縠汗衫、熟線綾夾袴、小綾勒帛”一套,衣料均為高階真絲羅、縠、綾,另外還有“銀裝扇子二”;最低等級者則僅有“紫平絁窄衫”一事。
^ 宋代公服,宋代每年幾次的官員賜服主要賜的也是這一種類。此外還有一大類則是錦袍。
所以宋代官員每年的標準裝公服,其實都是政府製作發放的,而且一年還會發放若干次。至於各種禮儀場合所用的大禮服,祭服、朝服之類則更是政府統一製作的了,甚至還出現過某次大禮儀時,從庫房搬出禮服時發現禮服過於破舊但不得不用的情況。
^ 宋代的大駕鹵簿圖,圖裡百官將士的服裝都是由專門部門製作、管理的。
從武則天開始的禽獸賜服武后登基後,為鞏固自己的統治,壯大自己的勢力,於天授三年(公元692年)命內府製作了一種繡有銘文紋飾的新式繡袍——銘袍。銘袍上繡有山形,繞山周圍又繡有“德政惟明、職令思平”和“清慎忠勤、榮進躬親”十六字。 對新授的官員進行賜服。
兩年後的延載元年(公元694年),武則天對銘袍又進行革新,文字增加了好幾種,繡在衣背上,圖案則改為文官繡禽、武官繡獸,均成對繡上,開始賜給三品以上的文武官員。從此,以官服繡飾圖案來區別官階的制度在中國開始確立,也就是後世補服的前身,不過當時確實是政府統一製作發放的。
自行購置的清代官服明代除了高階賜服外,常服一般由官員根據制度自行準備。清代的情況比較複雜。後金、清前期,曾經有過賜服制度,比如《清實錄》裡天聰九年,天聰漢賜服各旗,包括有補子的皮袍、朝褂、朝衣等等,順治二年也有大規模賜服,衣料其實大多是明代衣料或者舊織造局的產品。
當時的賞賜官服,主要由江南織造負責生產。康熙《蘇州織造局志》記載,清朝織造局自開局以來是兩大業務,包括“上用”(即皇帝使用),以及“官用,王公以下賜予賞給悉取資於此”。織造局也負責製作官員賞賜服裝。
但到了後來,各種衣服主要是百官自行準備,自掏腰包,政府也不做報銷。所謂賞賜某位官員服裝,都是由受賞賜的人自行置辦,皇帝只是賞賜名分,具體置辦付錢還是受賞者解決的事。所以才出現樓上回答裡所說的情況,這裡就不再贅述了。
也是因為這樣,也才出現晚清官員官服質量極度參差不齊的情況。
^ 順治時期的龍褂衣料
^ 織造局生產的蟒服袍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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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服皆須官員自行購置
中國古代官員服飾以繁瑣嚴格著稱,清代尤甚。官服的式樣、色彩、質料、飾物等細節,都有明確要求。
穿衣戴帽,各有所好。但作為朝廷命官,特別是經常出入宮廷的京官,如何穿戴卻馬虎不得。
中國古代官員服飾以繁瑣嚴格著稱,清代尤甚。官服的式樣、色彩、質料、飾物等細節,都有明確要求。
比如官帽,按季節要求,可分為暖帽、涼帽兩種。從功能上分,則又有朝冠、吉服冠、常服冠、行冠、雨冠等區別。因品級不同,帽子形制、顏色及帽頂質料都有嚴格區別,絕不可越級僭用。
至於官服,按出席場合可分為朝服和吉服。按季節,可分冬夏兩種。按功用,又分為日常服和出行服。因官品之不同,官服用色、補子圖案都有區分。《大清會典》甚至將高階官員朝服外面的端罩按質地、皮色及其裡、帶的顏色,分為八個等級,以此區別官員身份地位的高低。
官服的面料多較貴重,比如黑狐、紫貂、青狐、貂皮、猞猁猻皮、紅豹皮、黃狐皮等。官帽上的頂珠,亦以貴重材料製作,如一品為紅寶石,二品為珊瑚,三品為藍寶石,四品為青金石,五品為水晶,六品為硨磲,七品為素金,八品為陰文鏤花金,九品為陽文鏤花金。
清代官服皆須官員自行購置,甚至皇帝賞賜之物有些亦如此。比如皇帝常賞賜官員花翎以示獎勵,可這種賞賜多數時候只是賜予其資格,花翎需要官員自行購置,其價格因眼數不同從數十兩到數百兩銀子不等。賞穿之黃馬褂,有些情況下也要受賞者自行置辦。
官服不但種類多,更替也十分頻繁。因為哪天穿什麼衣服,不由官員自己選擇,而是朝廷統一命令。光緒六年,任戶部侍郎的王文韶入值軍機,頻頻出入宮中。他在日記中詳盡記載了一年更換服飾的次數:前三個月入宮,換了十一套衣服,平均不到九天就要換一次。由貂冠、貂褂直換到葛絲冠、葛紗袍,再由葛紗直換到貂褂,這就是清代官服皮(大毛、小毛)、棉、夾、單、紗,週而復始的一年的更替。
所以為官之初,購置官服,對很多官員來說是個極為沉重的負擔。缺乏經濟實力的京官不得不長年借用官服,“戊戌六君子”之一的劉光第清貧,光緒年升官後,因“隔數日須往頤和園住班……又要添皮衣,非狐皮不行;且定要貂褂”,一下子“用度頓添,異常艱窘”,甚至連城外的房子都租不起了。更有甚者,乾隆朝的大臣錢南園,據說因冬日在軍機處值日無衣,竟至冷病而死。
曾國藩素以儉樸聞名。晚年他在家書中說自己“忝為將相,而所有衣服不值三百金”,多次要求子女“衣服不可多制,尤不宜大鑲大緣,過於絢爛”。由此引出後世的種種渲染,比如說他最好的衣服是一件天青緞馬褂,只在新年和重大慶典時才拿出來用,平素便放在衣櫥裡,因此用了三十年依然如新衣云云。
其實翰林經常需要出入宮廷,衣服必須體面,方符國家體制。曾國藩為人固然節儉,但是在官派威儀上卻絕不敢含糊。連曾國藩的夫人和孩子,基於社交需要衣著也相當體面。
道光二十九年,曾國藩在寫給弟弟們的信中說:“我仕宦十餘年,現在京寓所有惟書籍、衣服二者。衣服則當差者必不可少,書籍則我生平嗜好在此,是以二物略多。將來我罷官歸家,我夫妻所有之衣服,則與五兄弟拈鬮均分。”
確實,入都為官後,曾國藩個人財物中,最值錢者就是衣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