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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唐映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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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喻德武
不管是出於什麼原因,有什麼理由,沒有任何人有權力剝奪另一個人的生命,哪怕是自己的孩子,不管是在美國還是在中國,我想這一點是沒有異議的。
而且這對美國華人夫婦在失手打死孩子之後,還用鹽巴覆蓋屍體,謊稱女兒失蹤,企圖掩蓋事實真相,這種行為十分卑劣,也說明他們內心是極度害怕的,誰知欲蓋彌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我不知道這對夫婦的心是怎麼長的,把孩子屍體放在家裡,他們如何面對?又於心何忍?他們失去了做父母的資格,也失去了做人的底線,迎來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而且法庭檔案顯示,在此之前,這對夫婦就曾多次虐待女兒,可謂劣跡斑斑,說明造成孩子死亡絕非偶然,是失手還是故意還很難界定。虐待行為常常伴隨著暴力,當暴力發展到一定程度,就會越過界限,在那一刻,施暴者已經不是人,而是野獸,她面對的不再是自己的孩子,而是可以任意蹂躪的物件。
只有弱小的大人,才會對弱小的孩子施暴,因為他們面對比自身強大的力量時,往往只會低頭默不作聲,只有找準孩子下手,更弱者,只有找準自己的孩子下手。
魯迅有一段話,似乎專為這種人畫像
“勇者憤怒,抽刃向更強者;怯者憤怒,卻抽刃向更弱者。不可救藥的民族中,一定有許多英雄,專向孩子們瞪眼。這些孱頭們!孩子們在瞪眼中長大了,又向別的孩子們瞪眼,並且想:他們一生都過在憤怒中。因為憤怒只是如此,所以他們要憤怒一生,——而且還要憤怒二世,三世,四世,以至末世。”如此,則完全失控,陷入了代際傳承的暴力迴圈。
對這一點,弗洛伊德早就有過論斷:施虐者本身也是受虐者。這就要從心理上尋找源頭,比如教育孩子是不是一定要棍棒,是不是一定要訴諸暴力?這不僅是心理問題,也是文化觀念問題。你對待孩子的方式,就是你對待別人的方式。問題在於,你對待大人不敢施暴,只有對待孩子才會顯得這樣英武。
既然生了孩子,還想給孩子更好的美式生活環境和美式教育,那在思想上也應該與國際接軌,但很多的出國者,可能只是身子出了國,思想上還停留在上古的中國,其文化糟粕在腦子裡遺留下的痕跡,遠遠沒有根絕,這種人即便腦子聰明又有錢,躋身上流社會,但是就做人而言,存在很大缺陷,更不配做父母。
沒有想好當父母的,就不應該生孩子,生了孩子,就要善待,如果只是走極端——要麼溺愛、要麼虐待,都是在變著法子在毀滅孩子,必須要剝奪他們的監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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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姚廣孝wayne
2017年1月9日,一對華人夫婦虐死女兒後報警,謊稱其失蹤,之後警察在其經營餐廳的後廚房裡找到女童被鹽巴覆蓋的屍體,法院檔案表示父母曾多次虐待女兒。其後涉嫌打死五歲女兒艾許莉·趙(Ashley Zhao)的俄亥俄州Angs中餐廳老闆陳銘銘(Mingming Chen),經辯護律師朱洛可(Richard H. Drucker)提出“精神失常辯護”(insanity defense)動議後,獲法院同意延期庭審,以讓被告有時間準備及進行更多精神鑑定的證明。2017年12月29日,陳銘銘因為虐殺5歲女兒被判22年監禁,其丈夫承認虐待屍體等罪名被判12年監禁。在該案中,陳銘銘同時還是非法移民,刑滿釋放後將被遣返回中國。
閱讀相關材料,我們發現兇手陳銘銘處於一種高壓環境,她的生活充滿了壓力和家庭暴力。在被詢問為什麼要失控重拳毆打年僅5歲的孩子時, 陳銘銘稱她只有兩隻手,不是四隻手——既要在餐廳工作,又要照顧孩子,事情太多了。而陳銘銘在獄中的心理測試顯示,她曾遭丈夫暴力虐待,對丈夫十分依賴、懼怕,同時本身自尊心低,也充滿無助感。
女童父親經常對妻子實施家暴,使得妻子長期處於高壓狀態,正如陳銘銘心理報告中所描述的那樣,她出現了抑鬱憂慮,強迫等心理疾病。陳銘銘說自己對丈夫有一種莫名的依賴感和恐懼感,這正是家庭暴力中受暴方的典型心態,她無法對丈夫發洩這樣的情緒,於是同樣選擇用暴力,把壓力釋放到了孩子身上。教育孩子也許僅是個企圖正當化施虐的藉口。陳銘銘說案發那天她自己也不知道是因為什麼原因,只覺得非常生氣,然後不斷地用右拳重毆女兒頭部,當看到女兒口中流出綠色液體才急忙讓丈夫帶去廁所洗臉,但女兒此時已無氣息。
遭受親人暴力導致憤怒和抑鬱,轉而對兒童施虐,這樣的案例還有很多。例如2014年4月2日,上海青浦一對夫婦因生活瑣事爭吵打架,女方為洩憤砍斷兒子三根手指。
2015年1月20日,浙江一繼母因女兒尿床將其毒打致昏迷,事後繼母在法庭上坦白自己童年也曾遭受暴力虐待,3歲時被繼母打斷過腳,她認為自己以前受的教育,就是打能解決一切。
在案件被曝光之前,很多父母在其親戚朋友眼裡可能就是個老實巴交的普通人,但在某些特別的環境下,他們成為了施暴者。國外一篇心理學文獻對此有專門描述,虐童的人大多是因為感覺到了自己的權力感(feelings of power)。兒童所擁有的所有社會地位、權力和生存材料都是成年人賦予的,這為成年人對自己子女施暴提供了心理基礎。在這種權力明顯不對等的關係中,成年人認準小孩子沒有還手之力,於是肆無忌憚地在他們身上發洩自己的情緒。
德國心理學家阿多諾曾說,那些隱藏的施暴者身上往往具有一種威權主義人格(authoritarian personality)特質,即在對權威的認同基礎上所形成的一種兼具命令與服從的人格。這種人非常矛盾,他們集施虐狂與受虐狂特性為一身——對施加在自己身上的權力狂熱而服從,同時又利用權力對無權者進行攻擊、使用懲罰作為控制他人的手段。
威權主義人格是一種普遍存在且整體較為穩定的人格特質,當處於充滿威脅或是不安全的情景中,這種傾向會得到激發。以陳銘銘為例,她是非法移民,遭受丈夫家暴又無法向有關機構尋求幫助,餐廳經營壓力極大,又長期處於無權無勢的家庭地位中——面對比她更沒有權力的孩子,她原本就有的威權人格特質被大幅度激發,暴力行為也隨之增加。而且不難想象,在這對華人夫妻的家庭生活中,陳銘銘丈夫在中國式教育的影響下把虐童當作教育手段,默許妻子打女兒這種行為,這使得陳銘銘更加心安理得且變本加厲地虐待女兒。當女兒不受管教時,陳銘銘被長期壓抑的暴力情緒便在那一刻爆發,把重拳揮向女兒頭部,直到女兒死亡才終於恢復理智。
虐童和家暴一直是現代社會的熱點話題。很多人僅認為關注兒童虐待就能緩解這個問題,但我們需要時刻清醒,家暴不僅僅是一個單向的行為,它所帶來的傷害和傳遞效能夠輕易改變一個家庭中所有成員的人生軌跡。即使在制度相對健全的美國,家庭暴力事件仍然頻頻發生,難以根治。我們要盡力預防這樣的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平衡情緒控制住自己的威權主義人格,做好互助和撫慰,避免類似的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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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席越
你以為華人在全世界開中餐館賺大錢?其中其實藏滿了深深的悲哀。
昨天看到中餐館夫婦打死幼女鹽醃屍體藏廚房的事,我卻一直沒有動筆,作為兩個孩子的母親,每天把孩子捧在手心都怕化了,根本看不了這種新聞。5歲的孩子有多柔軟,多嬌小可愛,想想心中都會痛。
我在加拿大生活過15年,知道一些非技術移民,那些在餐館裡的華人的生活是多麼的壓抑。他們對待第二代的教育更是問題。
我在一座小城的朋友家夏天度假呆過一個星期,那家小城是滑雪度假村,度假旺季有2-3萬人口,而平時只有5千人口。這個小城有唯一一家中餐館,老公在廚房做菜,老婆在店裡招呼客人,她們最忙的時候,也在廚房有一個幫廚,店面有2個服務生。
夫婦兩個英文都不好,至多簡單的招呼,和報數字。餐館已經開了3年,原來夫婦兩個住地下室,現在已經在小城買了房子,又在多倫多買了1套公寓,都是用現金。辛苦,每天工作14個小時,節假日更是要加班加點。12點關門,早上10點又要到店裡。所以這兩處房產,也都是辛苦錢。
但是他們最擔心的是兒子,6歲,從小在餐館長大,夫婦兩個不知道怎麼教育,也沒有時間陪他,不聽話就打。
前一兩年,為了省錢,都沒有讓孩子去幼兒園。現在,孩子一發脾氣就直接往地上一躺,一個小時都不起來。還有一次,孩子自己報警,因為他現在的英文比父母好,所以直接報警說父母打他。
警察現在多少也知道華人教育孩子的方式和西方不一樣,又是這樣一個小鎮,人人都知道這對夫婦的勤勞耐忍,所以孩子怎麼告狀,警察都說,我知道你父母是愛你的。警察走了,孩子就拿了一把刀把自己鎖在地下室裡。大人怎麼叫都不開。父母又只好打電話叫警察。
你看到這麼多紛亂的事情,讓人猜想在公眾看不到的時候,這對夫妻怎麼和彼此交流,怎麼和孩子交流,一定不是良性教育。才6歲的孩子,就這麼狂燥。
反過來,這是在離開家鄉到中國其他地方打工的人無法體會的生存環境,無法融入當地社會,沒有朋友(甚至沒有華人),也沒有特別高的教育因此沒有讀書和其他興趣愛好,生命的每一分鐘都是在餐館裡打工,希望賺到更多錢。
在這樣的前提下,他們的心理狀態堪憂,他們對孩子的教育更是堪憂。
再回頭看這條新聞,這對夫婦中的妻子是非法移民。每時每刻都面對被勞工局發現遣送回去的可能。而且目前新聞頁披露,她被丈夫家暴,並且有憂鬱症。而他們的生存和工作狀態也不會比我們說的小城中餐館夫婦更好。
你幾乎無法想象,在今天中國這麼富強的情況下,還有人非法移民,過著語言不通,勞動強度大,與世隔絕,沒有娛樂沒有朋友的生活。
而他們的存在,並不在少數。因為在加拿大,有人說過,無論多少的鄉鎮,即使沒有麥當勞都會有一個小小的中國餐館。他們的極度孤獨,沒有娛樂和寄託,他們的孩子沒有小朋友玩、在學校被霸凌……即使不是5歲被父母失手打死,他們父母和孩子的精神狀態都不會好到哪裡去。
這對殺死幼女還同時謊報失蹤的父母,是特例,但又具有普遍性。
你以為華人在全世界開中餐館?賺著大錢,其中其實藏滿了比城市打工者還深刻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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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藺微764
有餐館,有事業,有收入,孩子不聽話應當履行父母的耐心教育職責,為何要往死裡打?這孩子的父母都有虐待心理。孩子被媽媽活活打死,還醃上了,可恨啊!判二十二年監禁太輕了,直接判終身監禁,不得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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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保重吧朋友
兒女都是父母心頭肉,不管父母有多大的壓力也不該拿孩子出氣,更不敢想像把自己的孩子打死用鹽醃,這父母如何就下得了手,這可是活生生的一條生命,多可愛的小乖乖啊!來到這個世上才短短几年多心痛啊!既然你要這樣殘害這條小生命,那當初為何要生下她呢?世上做父母的在關鍵時刻用自己的生命換回孩子生命的事例還少嗎?在車禍和地震的關鍵時候父母把自己孩子抱在懷裡,犧牲自己的生命保住孩子生命的事件少嗎?這並非讓你用生命換回孩子的生命,只是讓你別做殺人犯別做禽獸就那麼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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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加拿大家園
顯然,這是一起不應該發生的悲劇。所謂虎毒不食子。但它卻也有華人在美國無法融入主流,生活壓力過大一面的不爭事實。
不少網友表示 ,因為他們自己沒有帶的孩子,突然就像來了一個陌生人,一心賺錢的話,自然不會考慮孩子怎麼想。而且政治避難的原因是什麼。她自己多年沒有合法身份,也是心理扭曲的根源,離開自己的國家情願去國外冒風險努力工作,有什麼原因?現在中國國內的育兒也很奇葩,都是完全丟給老人家,突然自己接受了,就是抓狂,並不知道要學習如何成為母親。
孩子一出生就要自己帶,再辛苦都不要怕。因為只有自己一把屎一把尿、日夜操勞帶大的孩子,在帶的過程中有足夠的肌膚接觸、情感互動,才會有感情。否則別人帶大了再送回來,這輩子都很難有親密感了。
還有網友表示 ,不得不說外國對虐待兒童而設立的法案非常完善。清清楚楚的各項罪名也使審判明確十分。但總是有人甚至孩子父母去觸碰道德和法律的底線。我們必須思考一味地加強法律與社會的譴責是否能解決問題,培養這種保護意識或許是更好的替代。
有一個網友稱:這種禽獸不把生命當回事,是下多重的手才能打死,難以想象這可憐孩子遭受的恐懼,人手不夠可以找小時工,還不是想為省錢找藉口!這種女人不判死刑真是天理不容4天前 37眯璐 注意到兩個細節:1妻子常年受到丈夫的精神和肉體虐待,她對心理專家說不想供出事實讓丈夫受到傷害。2丈夫有身份,妻子是黑戶。猜測此男家暴,情緒控制有問題,能對妻子下手就能打孩子。而為了讓丈夫儘早出獄照顧長女,妻子扛下了罪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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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羊咩成長
事件回顧:
事情發生在17年1月份。美國俄亥俄州一家中餐館的老闆娘Mingming Chen於某週一晚9點晚報警,說自從5點後就沒有見過5歲的女兒。隨後,地方警察展開大規模搜尋行動。次日凌晨1點(週二),警方在他們開的亞洲菜館內發現了藏著的小女孩的屍體,隨後問詢了母親。
(當時釋出的尋找失蹤女孩的海報)
一開始,母親Chen說女兒晚上小睡了一會,醒來後自己走出了家裡,便失蹤了。但是,警探發現母親完全不悲傷,很懷疑,於是進行了反覆詢問。
(警探詢問母親的錄影截圖,警探對母親說我留意到你沒有哭)
心理戰下,母親Chen承認自己動手(用拳頭)打了女兒,隨後導致她的死亡。當被問到為什麼打女兒時,母親Chen說因為自己壓力太大,需要料理生意,女兒又不聽話(此前女兒由老人家在中國帶著)。死亡後,Chen讓孩子父親Liang Zhao處理女兒的屍體,自己報警說女兒失蹤,而父親Zhao就把女兒屍體帶到餐館。
(該家庭開的餐館,藏屍的地方)
父親Zhao被捕後說女兒昏迷後,他發現女兒口內有綠色液體,於是把女兒帶到浴室洗乾淨,並嘗試心臟復甦,但是未果,女兒依舊死亡。
17年12月底,母親因過失殺人、虐待、危害兒童等數罪被判22年。本來,母親是被控謀殺的,但因為母親認罪了,所以降低到過失殺人。另外,因為母親Chen並沒有在美國的合理身份(父親是美籍華人,母親是滯留在美國的中國公民),所以,服刑完後會被遣送回國。早些時候,父親Zhao因為虐待、危害兒童、破壞證據、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名被判12年。同時,父親作為汙點證人指證母親的過失殺人,作為交換,父親並沒有被控過失殺人。
怎麼看:這個事情有很多關鍵詞,但其實本質很簡單,成年人傷害兒童致死。為了保護兒童權益、警醒潛在的親人虐待兒童的行為,所以這對虐待女兒致死的父母需要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責任。
這個事情涉及到很多社會問題,比如努力獲得美國身份的中國媽媽、華人在美國的生活不易,但其實,這些都不重要。無論是在美國的華人,在中國的美華人,在美國的美華人,還是在中國的華人,但凡在中國或者美國境內發生了父母虐待兒童致死的事情,都要承擔法律責任。
(母親在法庭上)
而華人在美國當“二等公民”,生活艱難等,並不能對這對父母虐待女兒的行為“合理化”多少。母親Chen因為沒有合理身份,對她的懲罰便是驅逐回國,但非法移民不是這個案件的重點。有無合理身份、生活辛苦、兒女不聽話、壓力太大等等,這些都不是虐待女兒、甚至導致她死亡的理由。法律保護每一個人,而犯罪的人背後都可能有故事,現代法律的作用就是在於懲罰過界的行為,防止潛在的行為。中國和美國的區別可能在於判決的罪名和判刑的程度。美國判了母親過失殺人22年、父親虐待和危害兒童12年。在中國考慮到母親認罪時無所謂的態度和父親事後的藏屍,罪名可能會不一樣。但我覺得,在國內判的應該也不會輕。
(母親被審訊時的截圖,承認自己殺了女兒)
這對父母選擇了自己的生活,而生活帶來的重壓,不應該由僅僅5歲的女兒來承擔。保護兒童權益、普及傷害兒童需承擔法律責任的意識,希望這個案件可以警醒和防止潛在的家庭內的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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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江南ELF
看法就是奇葩的人奇葩的事全世界到處都有,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美國華人都是外華人的事兒了,更不新鮮,還是更關心關心我們國家的人和事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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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夢醉溪樓1
怎麼會有這樣的父母?簡直令人髮指!虎毒不食子,何況是人?
看到這則訊息,震驚、氣憤、同情……各種複雜情緒同時出現。曾經我對孩子說過:如果這個世界上還有一個人可以相信,那就是母親!這句話在今天這件事上被狠狠打擊了,讓我們對母親對父親產生質疑。
華人妻被判監禁22年,華人男被判12年!活該,太輕了!一個鮮活的小生命,尚未體驗人生的眾多美好,就這樣香消玉殞,可惜,只能說你投錯了人家!
就算非法移民,就算壓力再大,就可以拿孩子出氣,甚至虐死嗎?慘無人道!就算美國與中國教育方式不同,也不至於差別如此之大吧!
2017年12月29日,華人餐廳女老闆Mingming Chen因虐死5歲女兒,被判22年監禁,此前女童父親承認虐待屍體等罪名,被判12年監禁。2017年1月9日,夫婦虐死幼女後報案,謊稱女兒失蹤,還試圖誤導警察。警察後來在夫婦經營的餐廳裡找到女童屍體,屍體被父母藏在廚房裡,用鹽巴覆蓋,法庭檔案表示父母曾多次虐待女兒。該案件震驚了全美,女童母親是非法移民,刑滿釋放後將被遣返回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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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是一起情節嚴重的刑事案,無論發生在中國還是美國都會獲罪並被判徒刑,其間的區別只是美國對類似犯罪的量刑要重得多。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華人夫婦虐待女童並不罕見。中美兩國在家庭養育子女方面有著不同多觀念、習俗,僅僅就虐打孩子而言,中國社會無論傳統還是法律實踐,都傾向於認為這不過是家庭內部的事務,父母出發點是為了教育孩子,旁人包括執法部門一半不介入。而在美國則相反,任何可能消失孩子遭受虐待的線索都會引起旁人,包括鄰居、學校教師、保姆的報警,警方接到報警後也會積極地介入,首先隔離孩子與父母,然後進行調查,如果查實父母確實有虐打孩子,那麼父母就涉嫌違法犯罪,而且很可能被剝奪監護權。哪怕是非法移民的孩子也受到美國法律嚴密的保護。
中國社會許多父母仍然相信“棍棒教育”的效果,認為孩子不打不成器,因此虐打孩子在中國社會不說比比皆是,起碼也司空見慣。像題目中的華人夫婦,估計也是沿襲了國內“棍棒教育”的習慣,卻不料失手將5歲女童打死,然後鋌而走險,決定藏匿屍體,並欲蓋彌彰地假報失蹤,導致案情敗露。最終獲罪判刑也算是咎由自取,怨不得誰。
最後再補充一點,目前媒體報道披露的細節有限,不清楚這對愚蠢的華人夫婦為何會假報失蹤。美國警方接到兒童失蹤報案後會相當專業、細緻地調查、詢問,不放過任何線索或疑點,這與國內情況大不相同。根據相關報道,夫婦倆報失蹤後,當地警方出動70多位警察,並加上無人機參與搜尋,沒有找到任何失蹤線索,第二天搜尋這對夫婦開辦的中餐館廚房,發現唄被鹽醃住的女童屍體。換言之,如果這對華人夫婦只是藏匿屍體,而並不假報失蹤,那麼應該未必敗露,至少不會那麼快敗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