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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魚創佳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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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恐龍
有部分業主不服的管理,都不是完善的,也就是,不是好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比建造公司重要,建造公司交房後就沒多大關係了,可物業公司卻一直在打交道。房子質量好,也要有個好心情才是和諧小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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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手機使用者9978883297
小區面積是不是業主的,這個要看規劃及設計,有的車位的面積計算在公攤裡面,屬於全體業主的,有的沒有計算在公攤裡面,就是屬於開發商的。無車業主吃沒吃虧,不能這樣說,這個要看需求的,你本身沒有車就不用交錢,不存在吃虧這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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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紫雲風
現在小區的物業都會在小區裡劃上停車位,進行收費。很多業主都不太理解,這小區是我們業主的共有財產,你物業憑什麼收費。很多業主都不願意交這個錢。其實根據現在物業管理條例,物業收費是合法的哦,但是這錢物業是不能私自動用的,要用於小區的維修基金。
這個各個省都出臺了相關的“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裡面有相關的規定。
裡面規定物業在收取的停車費扣車物業服務企業代辦經營成本後,按30%補貼物業服務費,70%納入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根據各個地方的物業管理條例,物業公司有權對小區地面的車位收取管理費,但收取的開支只能用於衝抵物業公司的開支,而且必須將開支公示給業主委員會。
不過收費各個地方都有標準,我們這邊是90元一個月。 如果物業收取價格違規,可以向物價部門反映。
物權法 ?第七十四條 規定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當首先滿足業主的需要。
物業公司在設定停車位時一定要首先考慮廣大業主的需求,如果不經過業主們的同意,擅自用公共面積或道路作停車們的話,業主們可以對其起訴。
不過有物業對小區內的車進行有序管理,並收取一定費用的話也並不是壞事。不然車輛丟失或車輛被刮傷及車輛內東西被盜,都不知找誰去理論。
沒有物業公司對小區內車輛進行管理的話,亂停亂放對於車輛出行及小區建設都非常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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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摸底河沒有故事
後來小區給圈起來,跟小區內地面停車一樣收費50元/月。有的人不願意了,公共區為什麼物業圈起來就能收費?有人還給區長信箱寫信了!
對於這個事件雖然當時有人罵我是無業的走狗,說實話,我跟無業沒有半點關係。我的說法是,無業收費不是收的地皮費,地皮還是大家的,沒有不允許人進去,把地圈起來派人管理,收取的是管理費,投入了人力、物力,無可厚非。後來到我搬離麗水金都,沒再聽說砸車事件!停車也比以前有序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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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姚愛英設計
小區的公共設施費用肯定是要分攤到每家每戶的,至於你說的有車的業主,他們繳納的是停車費,無車的業主,自然無需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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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那麼回事,電梯裡的廣告費其實都應該給業主。因為這電梯是業主所有的,不是物業。小區裡的公共面積是大家的,正常理解所有的停車費應該歸屬業主所有。現在這些錢都讓物業拿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