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工信部公開徵求對11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徵求意見稿,其中包括《口腔清潔護理用品通用安全技術要求》(以下簡稱《新要求》),截止日期2020年11月11日。
口腔護理產品
最嚴監管
《要求》中明確規定,新開發的口腔清潔護理用品在投放市場前,應根據產品的用途以及類別進行安全性評價,不得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對含氟類兒童產品的特別要求:例如,含氟類牙膏產品的總含氟量必須小於或等於0.15%,含摩擦劑的產品玻片必須無劃痕等。
尤其是“新開發的口腔清潔護理用品在投放市場前,應根據產品的用途以及類別進行安全性評價”這一新規定,將大大影響國內各大新老口腔護理品牌的產品研發。
可以預見
老包裝需要更換
從業人士對於此事是這麼認為的:許多沒有臨床驗證的功效,如“去火、去口臭”等都不能再宣稱了,這意味著大批口腔清潔護理產品需要更換包裝。
與此同時,牙膏類功效性將會得到更為嚴格的法制監管,許多熱衷於打概念牌、炒作功效的口腔護理品牌,都將會受到嚴厲的打擊。
當然,在國家開始強制性要求之前,許多大品牌大企業就已經在做口腔護理產品各種功效的安全性評價了。國內一些醫院,如四川大學華西口腔醫院、上海第九人民醫院等等也一直都在做牙膏的臨床報告。
10月12日,工信部公開徵求對11項強制性國家標準徵求意見稿,其中包括《口腔清潔護理用品通用安全技術要求》(以下簡稱《新要求》),截止日期2020年11月11日。
口腔護理產品
最嚴監管
《要求》中明確規定,新開發的口腔清潔護理用品在投放市場前,應根據產品的用途以及類別進行安全性評價,不得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對含氟類兒童產品的特別要求:例如,含氟類牙膏產品的總含氟量必須小於或等於0.15%,含摩擦劑的產品玻片必須無劃痕等。
尤其是“新開發的口腔清潔護理用品在投放市場前,應根據產品的用途以及類別進行安全性評價”這一新規定,將大大影響國內各大新老口腔護理品牌的產品研發。
可以預見
老包裝需要更換
從業人士對於此事是這麼認為的:許多沒有臨床驗證的功效,如“去火、去口臭”等都不能再宣稱了,這意味著大批口腔清潔護理產品需要更換包裝。
與此同時,牙膏類功效性將會得到更為嚴格的法制監管,許多熱衷於打概念牌、炒作功效的口腔護理品牌,都將會受到嚴厲的打擊。
當然,在國家開始強制性要求之前,許多大品牌大企業就已經在做口腔護理產品各種功效的安全性評價了。國內一些醫院,如四川大學華西口腔醫院、上海第九人民醫院等等也一直都在做牙膏的臨床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