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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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太陽昇起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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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超142704939
不合理!勞動法有規定,只有單位花錢提供第三方培訓並簽訂(培訓服務合同),或與員工簽訂(競業禁止協議)的,中途辭職才支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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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asia51177253
這個數額太大了,一般都是幾千或者幾萬,學校不放人要麼去找上面的熟人關係要麼把全家人帶到教育局去哭去鬧,在職老師離家太遠想辭職還不同意天理不容!過來人的建議,一般都行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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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lasia51177253
我就是教了高一一年就考回家了,離家遠無親無故的在一個鄉鎮生活了六年,我媽還心疼我得,再不走夫妻兩地分居要娃兒都惱火,哪管得到你學生換不換老師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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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珠穆朗瑪峰雪
你開始未籤合同前就該考慮到這個後果,當初你為何還要籤?既然簽了,為什麼要違約?孰輕孰重,你自己分析,然後行下一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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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村長必勝
肯定不合理,但是有什麼辦法,我考到別的地方,面試稽核提交材料時教育局就是不給開在職證明信,所以只好放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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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風捲殘雲43595652
兩種方法,一走法律途徑,你這個只有一紙訴狀告到當地教育局,但違約金還是要給,只是違約金要按照一定的標準來,不能漫天要價。這個你如果在上法庭前大部分還是會私了的。另一種方法,考錄公務員或者選調。這個是政黨部門機關他拒絕不了的,可以直接走。
肯定不合理,教育和公司企業不同,成果並不是直接看得見的,人的成長是一輩子,如果對老師沒有關愛,老師對學生也很難對學生有愛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