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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藥藥切克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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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雲說經濟
古今文人怪癖挺多的。比如齊白石小氣,米櫃子整天鎖著,鑰匙就掛在自己身上。傅抱石善飲,沒有好酒就沒有好畫。喜歡喝酒的還有齊白石的關門弟子許麟廬。上海畫家唐雲也喜歡喝酒,北京某部請唐雲去北京作畫,問他有什麼要求,唐雲說:我每天是要喝一點人頭馬的。唐雲嗜煙嗜酒,喝茶淡了,會將茶葉撈起,澆上麻油醬油,當冷盤那麼給吃了。
巴爾扎克愛將自己鎖在小黑屋中創作,將百葉窗拉牢實,鄭重點燃蠟燭,在渾濁光線中天昏地暗地寫,分不清白天黑夜,晝夜顛倒,數月閉門不出更是家常便飯。
福樓拜則是一隻熱愛光明的夜貓子,他在真正的光明白天裡呼呼大睡,夜裡再起床,通宵寫作,他必須讓他房間裡燈火徹夜通明,儼如白晝,有人笑稱,他的房間是塞納河上船伕的“航標燈”。
博敘埃熱愛寒冷,他時常穿著大衣,將腦袋腦袋塞進厚絨皮帽中,也非要呆在如冰窖般的房間中創作。
盧梭酷愛炙熱,他光著頭皮,大汗淋漓,坐在烈日炎炎中,拼命創作,享受熱浪帶來的快感。
無獨有偶,關於冷熱的獨特寫作感受,不止只有他們,就拿泡腳來說,德國劇作家、詩人席勒創作時愛將腳泡在涼水中,法國作家雨果不能忍受如此,他在創作時必須要將腳泡在溫水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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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酒氣卿卿
從古至今,從中到外,大作家們的怪癖足以讓人捧腹不已,說起作家們有趣的寫作怪癖,例子可以說是數不勝數:
有人硬要站著創作,有人寫作必須要藍墨水,有人愛穿厚襪子,有人要大醉,有人要禱告,有人要看鏡子……
甚至可以玩笑一句——
若不養一個怪癖,都不好意思稱自己是作家。
偉大的作品或許有相似的地方,然而創作過程可謂是形成鮮然對比,像巴爾扎克和福樓拜,他們可謂是“白天不懂夜的黑”。
巴爾扎克愛將自己鎖在小黑屋中創作,將百葉窗拉牢實,鄭重點燃蠟燭,在渾濁光線中天昏地暗地寫,分不清白天黑夜,晝夜顛倒,數月閉門不出更是家常便飯。
福樓拜則是一隻熱愛光明的夜貓子,他在真正的光明白天裡呼呼大睡,夜裡再起床,通宵寫作,他必須讓他房間裡燈火徹夜通明,儼如白晝,有人笑稱,他的房間是塞納河上船伕的“航標燈”。
法國作家博敘埃和盧梭則是一曲冰與火之歌。
博敘埃熱愛寒冷,他時常穿著大衣,將腦袋腦袋塞進厚絨皮帽中,也非要呆在如冰窖般的房間中創作。
盧梭酷愛炙熱,他光著頭皮,大汗淋漓,坐在烈日炎炎中,拼命創作,享受熱浪帶來的快感。
無獨有偶,關於冷熱的獨特寫作感受,不止只有他們,就拿泡腳來說,德國劇作家、詩人席勒創作時愛將腳泡在涼水中,法國作家雨果不能忍受如此,他在創作時必須要將腳泡在溫水裡。
無論冷熱,前面四位好歹是坐著的,接下來這兩位關於寫作姿勢也都顯得奇特不已,英國童話作家卡洛爾和英國女作家伍爾夫愛站著寫作,而美國作家馬克·吐溫則愛趴著寫作。
在要用紙筆創作的年代裡,作家們對紙張的要求也是截然不同的。例如法國作家大仲馬和法朗士,像是強迫症和隨意者的對比。
大仲馬只用專門定製的方格紙寫作,不然傲嬌地不寫,他甚至要求不同文體對應不同顏色的稿紙,小說用藍紙,詩用黃紙,其他用淺紅色紙。
法朗士則遠沒有如此傲嬌,他表示人生在世隨意便好,對稿紙沒有特殊要求,從不儲存專用稿紙,隨意到手邊是什麼紙就拿什麼紙寫作,請貼和名片的背面、皺巴巴的舊信紙等都可以拿來作為他創作的稿紙。
對於多數作家來說,創作是一件私密的事,不可以公開,可也有個別作家,竟必須要到陌生環境才可以創作。
《義大利男孩》的作者菲立普·貝松是認為創作不可以公開的,未經他的准許,任何人不得進入他的寫作間,哪怕是關係再好的人,都必須在他本人陪同下才可進入。他無法容忍他人看他創作中的作品,就算只是偷瞄一眼,都會讓他怒火朝天,大發雷霆。
女作家娜達莉·藍斯也是如此,極度恐懼有人看她用來寫作的方格簿,她因為自卑自己沒讀過多少書,讓別人發現她的拼寫錯誤是個恐怖事件,她在每個週六都要向她的編輯口述她創作的小說,編輯是唯一能夠接近她創作的人。
不過《為了一位同齡女子》的作者多米尼克·法布林坦露則完全不同,他在家中什麼也寫不出,必須到陌生地方創作,車間也好,保姆房也罷,或是同事家裡,總之不能在自己家裡。
《通往敵方》的作者麗蒂·撒爾維則是說走就走的文藝青年,大步邁向遠方,她認為到哪裡都可以寫,越陌生的地方越好,她要隻身一人的孤寞感。她在候診室中、在火車車廂裡都能寫下幾行字,她把記憶比做她惟一的行李,她說她將整本書都儲存在腦子裡。
藝術創作是最微妙的一門工作,面對靈感枯竭寫不出一個字的情況,對於作家來說可謂是最艱難的時刻,不過他們有他們的應對方法,將怪癖發揮的淋漓盡致,對如何下筆這個問題,不少作家都坦然承認,他們必須要做一些在常人看來無法理解的特別準備。
有的愛泡澡,像法國作家和詩人羅丹和美國作家富蘭克林深愛泡在浴缸裡寫作。
有的要獨特氣味,像席勒寫作時要聞帶點酒味的爛蘋果以起到刺激和振奮的作用,有的要靜坐,比利時劇作家梅特林克每日清晨必要在書桌前靜坐幾小時,還有的要看鏡子,法國作家羅曼·羅蘭寫作時在案頭放上鏡子,仔細觀察自己的面部表情,藉此刻畫作品人物。
有的要朗讀,《美國墓地》作者梯也爾·艾思每日清晨四點鐘開始工作前,要大聲朗讀福克納、荷馬或者莎士比亞等偉大作家作品中的章節。
愛德蒙德·夏爾胡則喜歡穿同一式樣的極小羊毛襪,有的要郊遊,愛爾蘭作家蕭伯納喜歡到野外去寫作,在通往郊區的火車上也不忘奮筆疾書。
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挪威劇作家易卜生將瑞典劇作家斯特林堡視為眼中釘肉中刺,寫作時定要將死對頭斯特林堡畫像放在書案前,時刻激勵提醒自己寫出好劇本,滅滅那傢伙的威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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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儂行蓋碗茶
唐代詩人張籍愛花,聽說某人家有一株特別大的山茶花,便用自己的愛妾柳葉換了這株山茶。人送外號“花淫”。
“建安七子”之一的王粲喜歡聽驢叫,王粲去世之後,曹丕在他的葬禮上提議大家一起學驢叫來為他送行。
和王粲正相反的是宋人範廷召,他特別討厭驢叫,只要聽見驢叫就煩,非得把那亂叫的驢殺了才算完。不僅討厭驢,他還討厭各種飛禽,他所到之處飛禽都被射殺殆盡。
阮孚,“竹林七賢”之中的阮咸的兒子,他有收藏鞋子(木屐)的癖好,平時閒著沒事就給他的收藏品們清潔,打蠟。
張之洞有觀醉癖,他自己不太愛喝酒,但喜歡勸別人喝酒。看人家喝醉以後醜態百出,他就開心。
曾國藩好寫輓聯,死人不夠多,就給活人寫。給身邊親戚朋友寫,萬一哪天死了就用上了呢。他的好友湯鵬就是因此而跟他絕交。
南北朝時期的北齊宰相祖珽有偷竊癖,去人家裡做客偷人家的盤子,做尚藥丞的時候偷胡桃油,被人發現也面不改色,不以為恥。他這個好偷的壞習慣當時很多人都知道,高洋都不叫他名字,直接喊他“賊”。
下面要重點說一下潔癖,潔癖在文人這個群體中算是比較常見的一種癖好了。
唐代大詩人王維有潔癖,家裡容不得一點灰塵,專門安排兩個僕人掃地,這倆人一點不能停,天天累得要死。
南朝宋時期的畫家宗炳好潔,家裡來客人的話,都等不到人家告辭離開,就開始擦拭人家坐過的椅子。
同樣是南朝人王思微,他家僕人伺候他穿衣服的時候手上必須裹上白紙。有狗在他家柱子旁撒了泡尿,他就讓僕人不停的洗柱子。洗完用刀反覆刮,還嫌不乾淨,乾脆砍了換新柱子。
宋代書法家米芾,每天要洗幾十次手,洗完覺得毛巾髒,不擦,自然風乾。他穿的鞋被人碰了一下就回家玩命刷,刷爛了為止。他最喜歡硯臺,一次得了一方好硯請朋友來觀賞。朋友想試一下磨墨效果如何,就蘸著口水磨墨。米芾當場變臉,強行把這硯臺送給了這朋友。後來他還因為潔癖被罷了官,他嫌官服髒,玩命的洗,把上面的花紋給洗掉了,破壞朝服,罷官。
倪瓚的事蹟樓上有答主說過,不再囉嗦了。
清朝人邵僧彌,每天擦帽子,擦鞋子,擦硯臺,不厭其煩,“雖僮僕患苦,妻子竊罵,不為意也”。
洪潤孫,每天洗臉能從早晨洗到中午,還有人專門慕名去他家看他洗臉。
清中期雍正時代文人汪積山,文采斐然,詩寫的很好,但他因為嫌考場髒,寧可捨棄功名也不去考試。
最後再說一個大潔癖,也是清朝人,叫馬葵。這人是嚴重潔癖,夏天隔一會就得換一次衣服,怕汗沾到衣服上。喜歡吃瓜,但是如果賣瓜的人衣服不乾淨,瓜筐不乾淨,就不吃。他自己一個人過日子,所有的東西都不許別人碰,碰一下就得扔。
某天出門,突然肚子疼,但是他嫌廁所髒,死活不進去。找了旁邊一堵矮牆,蹲在牆上往下洩,正巧下面一個老頭在種豆子,“磞然一聲,矢淋漓滿頭”,這個畫面感。老頭大怒,舉起鐮刀給了他一記千年殺,“遽以鐮刀刺其臀”。
馬葵的潔癖使他的日常生活開銷極大,沒多久就傾家蕩產了,只能被迫入伍。但是他是個潔癖啊,所以在軍營裡沒呆幾天就又退伍了。鄰居老大娘可憐他,施捨給他飯吃,他卻嫌髒,不吃。最後實在活不下去了,準備自殺,走到河邊想投河,又嫌河水髒,不跳。找了好久找到一個綠草如茵的乾淨地方,找棵樹吊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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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樸羅圈
薛道衡擔任內書侍郎,是寫作朝廷文書的主力,他是工作狂人,對於工作勞心焦慮,永遠睡不了一個好覺,並且,他也是一個極度要求安靜環境的人,每當他受命寫公文,他立刻收拾紙筆,躲到空房子裡,一語不發,腳頂牆壁,躺著構思,倘若外面傳來一絲聲響,便是攤上了大事,他必定暴跳如雷,怒髮衝冠,冷嘲熱罵一番,當他寫作時,經過他書房的人都要選擇繞道而行,生怕壞了他思路,惹了這位喜靜的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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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文人的特殊癖好:清代才子多有斷袖之癖。
在中國,同性戀的歷史也源遠流長,最早可以追溯到華夏始祖黃帝。清代學者紀曉嵐在《閱微草堂筆記》卷十二中說:“雜說稱孌童始黃帝。”
據考證,中國古代對同性戀有許多稱謂,例如“分桃”(也稱為“餘桃”,出自衛靈公和他的男寵彌子瑕)、“斷袖”(出自漢哀帝和他的男寵董賢)、“安陵”(出自楚共王和男寵安陵君)、 “龍陽”(出自魏王和男寵龍陽君)等。而“契若金蘭”、“萊戶對食”則是專指女同性戀的。
漢代以前,“狎暱孌童”僅為君王貴族的特殊癖好,但到了魏晉南北朝,此風漸漸普及於士大夫及社會民眾,並且多有歌詠之詞。至唐朝與五代期間,男色之風漸衰,但至宋朝又興盛起來,男子公然為娼,聚集於風月作坊,招攬生意。元代男色之風又衰,到明清時期又復盛,尤其是清代,此風更是甚囂塵上。
那麼,清代為何多同性戀呢?其原因主要是由於清代盛行“私寓”制度,官吏富商蓄養相公成風。這些大戶人家買來眉清目秀的小男孩供主人賞玩,稱“男風”,小孩被稱為“相公”或“象姑”。這種“私寓”制度,直到清末民初,才有伶人出面倡議而被廢止。
清初詩詞大家陳維崧與優伶(中國古代以樂舞、戲謔為業的藝人的統稱,編者注)徐紫雲的同性戀不僅不是秘密,而且路人皆知。陳維崧的《賀新郎·雲郎合巹為賦此詞》是同性戀文學史上最具文采的一首詞:“六年孤館相偎傍。最難忘,紅蕤枕畔,淚花輕颺。了爾一生花燭事,宛轉婦隨夫唱。只我羅衾寒似鐵,擁桃笙難得紗窗亮。休為我,再惆悵。”
故宮博物院裡有一本《板橋自敘》,其中鄭板橋就提到了自己有“斷袖之癖”,說自己“酷嗜山水,又尤多餘桃口齒及椒風弄兒之戲……”餘桃口齒及椒風弄兒之戲指的就是同性戀。《墨林今話》的作者蔣寶齡也說他“不廢聲色,所得潤筆錢隨手輒盡”。鄭板橋一生養過多個男寵,其做官的俸祿與賣畫所得的錢,有許多是花在此事上了。在太平天國當中,諸王頗好男風。尤其是東王楊秀清很喜歡這一口,他的寵嬖有侯裕寬、侯謙芳等。他曾經閹割幼童以供使役,選擇其中姿容秀麗者敷粉裹足,著繡花衣,號為男妾。
另外,在清代著名小說《聊齋志異》一書中,蒲松齡也曾大評同性戀,可見這一現象在清代社會之盛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