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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左手職場右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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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職場女超人李小船
第一、如果是員工個人原因不願意續簽,並且已經和公司說明了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那勞動合同到期一樣算作為勞動合同終止。
第二、這種情況是拿不到失業金的。
為什麼?
根據相關社會保險條例規定:
1、失業保險金的享受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如果是員工個人不願意續簽,屬於個人意願中斷就業,不符合本項要求的條件)
(3)已依法定程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順便談一下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手續和領取標準
2、失業保險金領取手續
(1)用人單位與職工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7日內,由用人單位持終止、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單位組織結構程式碼證原件及影印件,職工檔案,戶口簿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社保參保職工減少受理憑證(若無可提供蓋過登記章的養老保險手冊)送職工戶籍所在區就業服務機構。
(2)員工應在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持終止或解除勞動關係檔案、失業登記證明書,攜帶一寸免冠照兩張、戶口簿、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街道(鄉鎮)勞動保障管理站辦理失業登記。失業登記後,應當參加職業培訓,開展求職活動,並按月到經辦機構(街道、鄉鎮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站)接受失業狀態確認和就業指導。每月10、11日(遇節假日順延),失業人員本人憑失業證、私章到戶口所在街道(鄉鎮)勞動和社會保障管理站或社群勞動保障服務室辦理領取手續,每月22日起失業人員可領取失業保險金。
3、失業保險金待遇享受期限與標準
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以下稱享受待遇期限),根據本人及其失業前所在單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以下稱繳費時間)確定:
(1)繳費時間不滿一年的,不領取失業保險金;
(2)繳費時間滿一年的,領取二個月失業保險金;
(3)繳費時間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滿八個月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餘數超過四個月不滿八個月的,按照八個月計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失業保險金標準根據所在市區企業最低工資標準的70%確定。失業人員在辦理失業登記時,已經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應提供參保憑證,經辦機構核實後,按照其每個月失業保險金的10%享受失業人員醫療補助金;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按照其每個月失業保險金的5%享受失業人員醫療補助金。
回覆列表
勞動合同期滿因員工不願意續簽,合同終止的,員工是拿不到補償金的。正常手續辦理的話,也是領不了失業金的。但如果能想辦法溝通好,讓公司願意幫忙出據一套被動離職的證明資料,也可以領到失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