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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平田君Bellato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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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鳳陽碩士
兩次“羅馬皇帝”的說法不對。
確切的問應該是:奧托大帝為何被加冕過兩次頭銜?
第一次加冕的是“德意志國王”,時間是在奧托一世被選為德意志國王的936年7月31日,為奧托加冕的是德意志境內的美因茨大主教,地點是在亞琛。
第二次加冕的是“羅馬皇帝”,時間是在962年,此時的奧托是歐洲最強大的國王,既抵抗了馬扎爾人,又幫助教皇解決了義大利問題,所以在教皇約翰十二世的加冕下,奧托一世被加冕為“羅馬帝國”皇帝。皇帝與國王不同,拿破崙稱帝位法蘭西皇帝之前,所謂的皇帝只能是“羅馬帝國”皇帝,儘管在11世紀紅鬍子腓特烈加“神聖”二字而改稱“神聖羅馬帝國”,14世紀馬克西米連又加上“德意志民族”,但總不離“羅馬帝國”幾個字眼。
“羅馬皇帝”的地位高於歐洲一般國家的王國,奧托稱帝,實際上顯示出德意志王國的權威,而實際上在中世紀,德意志王國在相當長的時間裡都是歐洲最強大的王國。
奧托大帝雕像鎮樓。
的確,奧托在統治期間曾經兩次被加冕,但奧托兩次加冕的頭銜並不相同。第一次被加冕為東法蘭克國王,第二次加冕才正式成為“羅馬皇帝”。
第一次加冕:936年,奧托先由東法蘭克貴族選為“東法蘭克國王”。在加冕之前,奧托獲得了薩克森公爵的頭銜(1356年的《金璽詔書》也將薩克森公爵確立為有權選舉皇帝的七大選侯之一),隨後,到了936年7月31日,美因茨大主教希爾德貝特在亞琛為奧托一世加冕。此時奧托的稱號只是“東法蘭克國王”(King of East Francia),還沒有獲得皇帝頭銜。
第二次加冕:962年,教宗約翰十二世在羅馬的聖彼得大教堂為奧托加冕,此時奧托才獲得“羅馬皇帝”的頭銜。而這一頭銜的正式名稱應為“蒙上帝恩典的羅馬皇帝,永恆的奧古斯都”(拉丁語:Dei Gratia Romanorum Imperator Semper Augustus)。奧托加冕11天后,他和教宗簽訂了《奧托特權協定》。這份協議的主要內容是:皇帝為教宗的保護者;教宗要忠於皇帝,教宗的產生要由皇帝決定。《奧托特權協定》的簽訂,也標誌著皇權居於教權之上。
奧托一世被加冕為羅馬皇帝
加冕為羅馬皇帝之後,奧托一世的權力達到了新的高度,他甚至擁有了廢立教宗的權力。963年奧托廢黜約翰十二世,立利奧八世為教宗。這也開了由皇帝決定教皇人選的先例,並拉開了中世紀皇帝與教宗長期鬥爭的序幕。
此外,奧托在內政方面影響最大的舉措是將主教任命權收歸皇帝所有,他使帝國境內的主教享有世俗貴族的權利、讓主教們成為支援帝國的堅實支柱。在帝國東擴的過程中,天主教會也幫助奧托緩和了與被征服地區民族的關係、鞏固了神聖羅馬帝國對被征服地區的控制。而基督教的傳播也影響了斯拉夫人、馬扎爾人等民族文化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