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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明理析法小組

    適用《勞動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把你能夠想到的所有權益計算出來,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如果你的證據比較充實的話,仲裁委會認可你的主張。也不知道你在這26年期間有什麼利益得到損害,所以不能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每個公司的規定不一樣,通常的權益透過網路可以搜尋到。但是有些細節的東西就需要細緻的研究

  • 2 # 雨中玉

    找到一位專業的擅長勞動法方面的律師,全權代表你處理與公司的爭議,可以為你爭取到最大利益。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去做,是最正確的選擇。

  • 3 # 布雅奇格

    1.解除合同的性質需要先確定下來,是甲方違法解除,還是乙方工作失誤導致甲方受到重大損失解除合同。

    2.清理法定社保的繳納情況是否足額繳納。不足可要求補足。

    3.如是甲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可要求賠償金2N支付。

    4.可以先打恢復勞動關係,利益最大化,再賠償。

  • 4 # 伊左離

    解除勞動合同分兩種:不可抗力因素和勞動者過錯。1.不可抗力因素

    不可抗力因素即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項等情形與勞動解除勞動合同的,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的計算方式: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需支付從勞動合同實施日至勞動合同終止日期間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基數按照您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2.勞動者過錯

    勞動者過錯即用人單位依據法定事由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如勞動者嚴重違法用人單位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等情形,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拒絕支付經濟補償怎麼辦?

    經濟補償應在辦理工作交接(即辦理離職)時支付,用人單位拒不支付或拖延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由其限期支付,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

    勞動仲裁所需資料與流程:帶齊下述資料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仲裁申請表》,把申請理由和要求、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描述清楚;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件;被申請人(即用人單位)工商註冊資訊、營業執照;勞動合同原件;其他能夠證明雙方存在勞動關係的材料(如工作證、工卡、工資條、銀行流水、入職登記表、考勤資料)等;《提交證據材料清單》。注:各地所需資料有所不同,申請仲裁時可以打仲裁熱線12333電話諮詢。

  • 5 # 小二亂彈

    你提供資訊不全,無法給你一個清晰建議,僅能給你一個處理上述問題的思路。

    1、首先,理清勞動關係。先整理下勞動合同、工資發放記錄、考勤記錄、保險繳費記錄等等,明確:

    (1)有無勞動合同?

    (2)合同種類是固定期限還是無固定期限?是否在合同期限內?你說26年,是在本企業工齡嗎?工齡不重要,重要的本企業工齡?

    (3)用工形式是什麼?是全日制,還是勞務派遣,還是非全日制?

    (4)是否欠薪(包括工資、獎金、加班費等)

    (5)是否足額足期繳納保險,還有住房公積金(但公積金一般不會列入勞動糾紛中)?

    2、其次,明確解除原因。要求公司出具書面解除合同通知書,不出具通知書不要離職。

    一般解除合同原因包括協商解除,員工過失性辭退和無過失性辭退、經濟性裁員四種方式,員工也有把合同到期終止一併稱作解除合同。除了協商解除和合同終止,解除勞動合同主要是:

    (1)員工過失性辭退,簡單來時就是以你違法違紀理由辭退,違紀一般就是指違法公司規章制度。

    (2)無過失性辭退,簡單來說就是以你不能勝任、合同無法履行,最多的就是不能勝任工作

    (3)裁員

    3、判斷解除合同是否合法

    一般判斷合同解除是否合法,主要合同解除理由成立,解除程式合法,不再保護之列。

    比如以違紀解除合同的,要有事實有依據,而且依據的內部規章制度也要內容合法、制定是徵求過員工意見,釋出要進行公示和告知;解除時還要徵求工會意見等等。

    需要注意的是,女工在三期內,醫療期內、老員工(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都是在法律保護之內的,不得隨意解除和終止。

    違法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企業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要求公司賠償。

    4、解除合同,可以依法獲得經濟補償或賠償。

    合法解除合同的,除了員工過失性辭退的,都可以要求公司給予經濟補償,補償標準一般會按照在本單位工作1年按1個月補償,如果你再本單位工作26年,可以要求補償26個月,但如果工資超過當地收入3倍的,只能最多獲得12個月補償。也就平常說的“N”.,

    另外,一般合同解除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如果不提前通知就解除合同的,公司還要再支付1個月工資,成為“代通知金”,也就是平常說的“N+1”

    如果違法解除合同,如果你不選擇繼續履行合同,公司要依法按照2倍經濟補償金的標準給予賠償,就是平常說的“2N”

    當然,你也可以同公司協商,如果雙方同意,也可以高於或者低於這個賠償標準。

    5、先和公司協商,如果不行只能採取法律措施,先勞動監察、再或直接勞動仲裁,仲裁不行再透過訴訟。如果涉及到欠薪、未繳社保,可以一併處理。

    維權之路漫漫,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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