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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king_111

    很簡單,要是暴力犯罪,那就以暴制暴,打的他聽到監獄就哆嗦。要是不是特別嚴重的,帶他看看怎麼對待這些犯人的。不威懾,跟他們談道理,談法律,都是一堆空話。被一些所謂專家老是以未成年人保護法保護保護所謂弱者,當他暴力犯罪時,他已經不是弱者了。五規矩不成方圓。靠感化,管吊用。出來後把進監獄的經歷當成炫耀的資本,變本加厲。

  • 2 # 忘了回家的方向

    謝謝邀請!現在的道德教育已經成為了一句空話,只有法制的嚴厲制裁才可以儘量減少這類事件的發生,對於未成年人犯罪應該實行更加嚴厲的懲罰,也許有人會說還是個孩子犯點錯應該原諒,當原諒多了之後這些孩子就會認為他犯罪了都會沒事,只會做出更嚴重危害的事情,只有讓那些還沒建立正確是非觀的未成年人感受到了法律的嚴厲才會吸取教訓,不會再去觸犯法律!好像跑題了,至於如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其實還是和學校和父母的教育有關,而現在的父母就是一味的放縱孩子,而學校多的是衣冠禽獸,那些老師都不認識為人師表這幾個字了,孩子在這樣的環境下能有一個健康的是非觀很難,也只有從法律上嚴厲制裁才有可能儘量減少未成年犯罪的可能

  • 3 # 神農35

    如何預防未成年犯罪?

    預防未成年犯罪,首先要對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做好預防。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曠課,夜不歸宿,

    二,攜帶管制刀具,

    三,打架鬥毆,辱罵他人,

    四,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五,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六,參與賭博或變相賭博,

    七,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

    八,進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九,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人不得吸菸,酗酒。任何經營場所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

    中小學生曠課的,學校應當及時與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取得聯絡。

    未成年人夜不歸宿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其所在的寄宿學校應當及時查詢,或者向公安機關請求幫助,收留夜不歸宿的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同意,或者在二十四小時內及時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在學校或者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發現未成年人組織或參加實施不良行為的團伙的,應及時予以制止。發現該團伙有違法行為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

  • 4 # 請回回頭

    我認為未成年人犯罪還是因為膽子太大,搞不清楚其中的利害關係。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孩子受父母影響非常大。家長應該和孩子交朋友,多瞭解一些孩子的真實想法,並耐心的告訴他們其中的利害關係。孩子平常犯了一些小錯誤,不要一味的打罵,家長要對孩子充滿耐心。說到底中國的家長還是太溺愛孩子。孩子的成長,家庭教育方式是關鍵,什麼是對?什麼是錯?有的孩子們根本不明白,這就要看家長的教育方式了。子不教父之過,老祖宗總結的經驗還是有一定道理的。

  • 5 # 中醫考神

    還是應該理性看待,畢竟未成年人是接班人,還是應該把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擺在第一位,建立單獨的少年刑法,把未成年量刑與成年人嚴格區分開,減少關押,避免交叉感染和心理障礙,未成年犯罪應當以預防為主,建立由家庭,學校,社會,政府共同為未成年犯罪承擔責任的機制,強化政府和社會,學校,家庭對預防未成年犯罪的責任意識。對於已經犯罪的小孩不能一判了之和一放了之,應當強化心理矯治為主,適當懲戒,保障其身心健康和順利迴歸正道。

  • 6 # 活舞狂撒

    “重塑三觀”,談何容易!

    因為家人在公檢法工作的原因,知道比較多這方面的個案。真實案例吧:吳某,1996年11月因犯入室盜竊罪被判刑4年6個月(當時吳某隻有17足歲,所以是以少年犯而減輕判罰的),2000年刑滿出獄。2003年3月又因入室盜竊判刑5年(1997年10月份前,中國刑法實行的是舊的制度,簡單明瞭一些,大家看得明白:老刑法盜竊1000元判一年,盜竊6萬以上是可以判死刑的,而新刑法盜竊沒有死刑,一萬元判一年)。

    據悉,現在這位吳某已經是四進宮了。

    監獄長:“馬上要回家了,以後還會來這個地方嗎?”

    吳某沉默了片刻,答:“我不確定,我知道許多學員都會對您說再也不會幹壞事,一定重做新人之類的話,但我真的不能確定,因為我不知道我能不能適應一份簡單低薪的工作,而高薪的工作不是我的能力可以企及的,我想,我保證不了。”

    表姐當時在飯桌上談起這件事情的時候,全家一致的想法是:這個女孩子很誠實,同時便是深深的惋惜。是啊,她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豈是通過幾年的勞動加思想改造所能改變的?不可能。聽我表姐說,許多少年犯原本只是盜竊、搶劫、傷人進去的。改造幾年出來後,犯罪能力反而多元化了,盜竊的學會了吸毒,傷人的學會了綁架,搶劫的又幹起了販毒的勾當。這樣的個案比比皆是。

    對於未成年犯罪如何制止,坦白的說,我很悲觀,因為一旦要用“制止”這個詞,那麼在現實中真的已經是事倍功半,直至是徒勞的結果了。

    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一旦形成,根本無法在心底真正重塑!因為這個問題關係到孩子們的原生家庭,社會的關愛程度,這個問題就比較寬泛了,也不是我這類的泛泛之輩可以侃侃而談的了。

    多一些關愛,少一些責罰,讓那些還不諳世事的孩子們能最大程度的體會到人世間的Sunny、溫情和被需要。我想他們的人生才不至於荊棘滿地、陰霾密佈.......

  • 7 # 追星趕月人

    這個問題,我只能提出個人觀點。弟一大人要端正教育理念。從小教育小孩,與人為善,互相幫助,互相關愛。讓小朋友從小懂得互相尊重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和陸關係。是一種美德。弟二,大人切莫放縱小朋友糊作非為。特別是有些大人,因為家裡有了幾個錢,不但自己任性。而且還鼓動小孩任性。弟三,現在社會上樊比風盛世。家長之間樊比,小孩心裡怎想。而且有些老師也重富輕貧。弄得有些小朋友自悲感很重。弟四,加大法律監菅。堅決殺住,錢能解決問題,就不是問題的歪風邪氣。

  • 8 # 驊駿張老師

    三男孩為500元殺老闆娘,均未滿14週歲,被害人能否正當防衛?

    今年3月16日下午,有3名初中二年級男生在南陽市一個小賣部買飲料。小賣部老闆娘50多歲,在給他們找零錢時開啟一個挎包,挎包裡有好幾張百元大鈔。

    三個男孩看到老闆娘挎包裡有大錢,就合計著想辦法給搶過來。經過一天的計劃醞釀,第二天晚上9點多,他們又來到小賣部。

    小賣部在村頭路邊,這個時間已經沒人光顧。三個男孩假裝買泡麵和火腿腸,然後進入櫃檯內。趁老闆娘不注意,先將其零錢偷走,又一起將老闆娘放倒。要搶老闆娘的大錢。

    老闆娘拼命掙扎,大呼救命,三個男孩慌了,他們有的卡脖子,有的拿起一個鐵錘砸頭,還有個拿一把水果刀往身上亂刺,就這樣把老闆娘殺死了。

    然後,他們拿走了老闆娘的挎包,又拿一部手機和一些食品,跑了。

    三個熊孩子殺了人,絲毫不知道害怕,他們數了數挎包裡只有500塊錢,然後拿著錢一頭扎進了電子遊戲室,玩遊戲去了。

    接到報警後,警察很快就在遊戲廳抓到了這三個男孩。案子就這麼破了。可是當警察把三個孩子帶到派出所一詢問,一臉的無奈,原來三個孩子的年齡不滿14週歲,不符合立案條件,只好把他們放了。

    那麼問題來了。第一個問題:未滿14週歲孩子搶劫殺人,是犯罪嗎?該怎麼處理?

    中國刑法認為,14週歲以下的人不具有刑事責任能力,對自己實施的行為不具有辨認和控制能力,因此對其實施刑法是不具有正當性的。

    第二個問題:對未成年人實施的不法侵害行為,被害人能不能正當防衛呢?

    當然可以,正當防衛只與是否存在不法侵害有關,與不法侵害人的年齡無關。不管是瘋子還是未成年,只要他實施了不法侵害,都可以對他進行正當防衛。如果不滿14歲的孩子拿刀殺你時,你可以正當防衛,而且享有無限防衛權。

    有人說14週歲太大了,應該把年齡降一降,在沒有改過來之前,還是要依照刑法的規定來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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