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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教師枕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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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歷史雜貨鋪
首先大赦天下,顧名思義就是赦免天下的罪犯,中國歷史上古代的時候,皇帝掌握著全天下最大的權利,決定一個人的生死自然是小事一樁。大赦天下自然也在他的權利範圍之內,首先我們需要清楚一個概念,那就是什麼情況下,皇帝會大赦天下呢?
不用想也知道,自然是特殊情況。在此列舉幾種有可能大赦天下的情況:新皇帝登基,皇帝駕崩,皇帝喜得貴子,更換年號,皇帝打了很大的勝仗,或者是遇到災年的時候,這種時候會有許多人逼不得已做了違法之事,皇帝為了拉攏人心選擇大赦天下。有趣的是,有時候天下的收成非常好,皇帝一高興也會大赦天下。可以這麼說,全憑皇帝的心意,當然並不是可以無節制的使用這種權利,一般都會有大臣勸諫皇帝不要這樣做。畢竟這種行為嚴格的說是有利有弊。對皇帝來說是有利的,但是對於百姓來說,萬一有個罪大惡極之人被釋放,毫無疑問是場災難。
大赦天下是全天下的罪犯全部都釋放嗎?顯然是不可能的,他的特赦範圍是有等級的,也可以說是針對專門的罪犯的,比如一些謀反罪的皇帝能放了他嗎?自然不可能,因此大赦天下並不是全天下的罪犯都釋放。
至於歷史上總共發生了多少次大赦天下的情況,具體數字統計起來稍微困難,但是可以肯定的是,次數非常之多。根據史書的記載,秦朝之前沒有這樣的事情發生。真正開始流行大赦天下是漢朝的時候,到了唐宋時期,大概一年半就要大赦天下一次,這就會導致非常可笑的一件事情,唐朝坐牢之人根據律法最多三年,一年半就要來一次大赦,因此歷史上幾乎沒有唐宋時期的牢犯能將自己的刑期完成。
元朝時期兩到三年一次,明朝時期五年左右會有一次,清朝則沒有這個概念,他們的大赦只是減刑並不是直接赦免。這還是固定的大赦天下,除此之外皇帝遇上喜事不在統計之內,可見歷史上大赦天下的次數是非常多的。
影視劇中經常能看到古人有些犯了事要出去躲著,他們便是要躲到皇帝大赦天下的時候,才敢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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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閣下可知司馬懿
皇帝在登基、祭祀、壽辰或者其他值得舉國慶賀的時刻,會時不時大赦天下,赦免一大批人的刑和罰。當然不是所有人都赦免,一般重罪如叛國、謀反是不可能赦免的。所謂“十惡不赦”,說得就是這個。隋文帝定義了十惡,即:大逆、叛、降、反逆、惡逆、不敬、不孝、不義、不道、內亂。
自秦代以來,大赦天下約有1200次,如果算上曲赦(針對特定地區)、別赦(針對特定群體)、贖罪、德音等比大赦稍弱的措施,那幾乎是每年一次,很是頻繁。
為何要大赦?究其原因,首先當然是皇帝的政治目的。讓百姓覺得自己仁慈,施恩普惠天下,緩解社會矛盾,何樂而不為?同時還可以接著恩赦來貫徹執行自己的某些新政。
比如武則天一生大赦將近20次,動不動改個年號就大赦。她在76歲時,吃了宮廷耗巨資長生不老藥大赦長出了新眉毛,便改年號為“久視”,並且大赦天下;
有一批犯人,知道武則天對所謂的“祥瑞“很看重,便在監獄內偽造了長5尺的巨人腳印,晚上故意大聲呼叫引起注意。後來朝廷派人來查證,他們說“有聖人現,身長三丈,面黃金色,雲‘汝等皆坐冤,然無憂,天子萬年,即有恩赦。’” 武則天聽後大喜,馬上大赦天下,並且在之後改年後為“大足”……武則天應該是歷朝歷代大赦最頻繁的,主要原因還是她希望用這種方式來籠絡天下人心。她在位的數年間,非常在意天下對自己的看法,也難怪有人認為大赦越頻繁,說明皇帝對自己的政權越不自信。
但除了以上提到的,還有一個被很多人忽視的內生原因,那就是,大赦本身是為了補償未知的判責不公。
古代認為犯罪活動會動搖陰陽平衡,因而處罰不僅是震懾潛在的犯罪分子,更是為了恢復世界的自然秩序,否則會老天會動怒,降罪於世人,而未知的不公平的判罰也會導致失衡失諧,用大赦的方式來抵消以此可能導致的老天報應(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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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大赦天下具體進行了多少次我不知道,肯定是皇帝的重大節日,或者冊立皇后,或者冊立太子之類的好事。
這個大赦天下名義上是這麼說,但還是有一定的限度的,並不是一概而論,比如說謀反、欺君、與皇權相抗的政治犯。總之國家的欽犯國犯都不是赦免之內的。要知道,皇帝賜予的免死金牌都不能免謀反的罪,更何況是針對天下的一道聖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