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電梯應設定高度不低於1.8m的地面防護圍欄,圍欄門應裝有機電連鎖裝置。
2.各導軌架標準節組合時,每根立管接縫處相互錯位形成的階差不應大於0.8mm。
3.導軌架軸心線對底座水平基準面的安裝垂直度應符合表6.6.3 的規定。
4.附牆架與建築物的連線應牢固可靠,角度應符合說明書的要求。
5.施工電梯配件吊籠執行應平穩,停層應準確,不應有異常振動及過熱。
6.電纜和滑觸架在吊籠執行中能自由拖行,不應受阻。
7.SS型人貨兩用施工電梯,吊籠提升鋼絲繩不應少於2 根,且應是彼此獨立的;鋼絲繩的安全係數不應小於12,直徑不應小於9mm。
8.SS型貨用施工電梯當吊籠用1根鋼絲繩時,其安全係數不應小於8。
9.層門和安裝吊杆的提升鋼絲繩安全係數不應小於8,直徑不應小於5mm。
10.傳動系統齒輪與齒條、滾輪運轉應平穩,不應有衝擊、振動及異常響聲。
11.SC型施工電梯傳動系統和限速安全器的輸出端齒輪與齒條齧合時的接觸長度,沿齒高不應小於40%,沿齒長不應小於50%,齒面側隙應為0.2~0.5mm。
12.SC型升降機標準節上的齒條連線應牢固,相鄰兩齒條的對接處,沿齒高方向的階差不應大於0.3mm,沿長度方向的齒周誤差不應大於0.6mm;齒輪與齒條、滾輪與立管執行應平穩;不應有衝擊、振動、異響。
13.防墜器必須靈敏有效、動作可靠,且在檢定有效期內。
14.施電梯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工作可靠有效。
1.施工電梯應設定高度不低於1.8m的地面防護圍欄,圍欄門應裝有機電連鎖裝置。
2.各導軌架標準節組合時,每根立管接縫處相互錯位形成的階差不應大於0.8mm。
3.導軌架軸心線對底座水平基準面的安裝垂直度應符合表6.6.3 的規定。
4.附牆架與建築物的連線應牢固可靠,角度應符合說明書的要求。
5.施工電梯配件吊籠執行應平穩,停層應準確,不應有異常振動及過熱。
6.電纜和滑觸架在吊籠執行中能自由拖行,不應受阻。
7.SS型人貨兩用施工電梯,吊籠提升鋼絲繩不應少於2 根,且應是彼此獨立的;鋼絲繩的安全係數不應小於12,直徑不應小於9mm。
8.SS型貨用施工電梯當吊籠用1根鋼絲繩時,其安全係數不應小於8。
9.層門和安裝吊杆的提升鋼絲繩安全係數不應小於8,直徑不應小於5mm。
10.傳動系統齒輪與齒條、滾輪運轉應平穩,不應有衝擊、振動及異常響聲。
11.SC型施工電梯傳動系統和限速安全器的輸出端齒輪與齒條齧合時的接觸長度,沿齒高不應小於40%,沿齒長不應小於50%,齒面側隙應為0.2~0.5mm。
12.SC型升降機標準節上的齒條連線應牢固,相鄰兩齒條的對接處,沿齒高方向的階差不應大於0.3mm,沿長度方向的齒周誤差不應大於0.6mm;齒輪與齒條、滾輪與立管執行應平穩;不應有衝擊、振動、異響。
13.防墜器必須靈敏有效、動作可靠,且在檢定有效期內。
14.施電梯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工作可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