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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徵拆劉可心律師

    最近有很多拆遷戶反應,自己老家遇到了拆遷,自己還沒有籤協議,房子就被強拆了怎麼辦,因為自己已經搬到城裡,又在城裡工作,對老家拆遷的事情沒有及時跟進,或者很多事情不能全部瞭解,村裡很多住戶的房子都是沒有得到同意就被強拆了,這種情況怎麼辦?

    房子都屬於合法房屋證件齊全,我們拆遷律師簡單總結小技巧,希望有需要的拆遷戶可以作為一個參考。

    良好的心態決定事態的走向

    遇到這種情況,拆遷戶肯定是屬於懵圈狀態,同時又非常氣憤,感覺自己的人權被侵犯,越是生氣越要冷靜,往往拆遷戶的心態直接決定了事態的走向,不管我們所做的任何行為,都要建立在合法的情況下才可以,避免肢體衝突,對於拆遷方的這種行為我們沒必要與其爭論不休,完全可以透過法律武器維護權益。

    儘可能保證房屋完好

    剛才已經說過,房子已經被強拆了,顯然這裡已經不符合條件,我們只能告誡那些遇到拆遷的朋友,我們要做的就是必須保證房屋的完好,因為房屋是此事件的重點,也是我們談判的資本,如果一旦房屋不在了,我們也失去了談判資本,所以我們建議,拆遷戶遇到拆遷時,不管後續有沒有糾紛,都第一時間對自己的房屋做全面的照片、影片取證,這樣即使被強拆,我們也有證件證明房屋的價值。

    立刻報警

    警察的責任就是保護民眾的財產和人身安全,也是我們維權中的重要程式之一,所以拆遷律師提醒廣大的拆遷戶,不管是在生活當中還是拆遷過程中,遇到任何生命威脅、財產侵害的,都要第一時間尋求警察的幫助,在本身處於弱勢的情況下,更要抓住法律賦予我們的所有權利,只有這樣才儘可能的和不公抗衡。

    也有很多警察不作為的情況,沒有履行職責,這裡我們要明白,我們可以透過提交書面材料,要求警方進行立案調查,因為只有這樣,警察可以幫助我們尋找出實施強拆的主體,也就是,是誰主導的,有了強拆主體我們很多工作才能啟動。

    在強拆現場的

    如果拆遷戶正在強拆現場,我們第一時間也是撥打報警電話,這樣有可能對強拆進行制止,撥打報警電話時儘量錄音,要知道從此刻起,我們做的所有工作都要有效才可以,可以讓親朋多次報警催促。

    正在強拆現場,看到自己的房屋被強行推掉,每一位拆遷戶心裡都在滴血,失去理智,但是此時我們和拆遷方的爭吵都不能起到任何作用,還有可能帶來人身傷害,與其這樣,我們不如做一些後續維權有意義的事情,對現場進行取證。

    對強拆現場進行全面的拍照、錄影取證,一定要凸顯出主要人員的畫像,取證時也要保證自己的人身安全,這種情況也很有可能會被拆遷方限制人身自由,奪取取證裝置,所以告知親朋好友幫助取證是非常重要的。

    這些證據都是後續維權獲得合理補償的力證,要知道只憑拆遷戶一己之力是不可能阻擋強拆的發生,我們就要做一些後續的考慮,既然不能阻擋,就要想對後續維權有利的事情,當然如果沒有想透過法律維權的可以忽略,或者前期沒有想透過法律維權,後期想透過法律維權,又沒有證據的,那麼維權難度要比未雨綢繆的大很多。

  • 2 # 執行案件律師

    所謂司法強拆是指政府的徵收補償決定下來以後,業主拒籤補償協議而提交給法院法院組織強拆。如果不是透過法院來組織強拆,基本上都是違法的,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

  • 3 # 石遺

    不知道沒有得到補償的原因,所以不好回答。

    現在徵收拆遷存在很嚴重的問題,被徵收拆遷的住戶完全處於無話語權地位。是決定徵收拆遷者任意宰割的羔羊。按照規定的程式,先問住戶是否願意同意徵收拆遷,同意後再談徵收的價格,價格看起來是第三方的評估公司評估的價格,但這些公司都是決定徵收者請的。不同意這個價格,他象徵性地略作修改,或乾脆不修改,然後做出徵收補償決定。不同意簽訂,就以冠冕堂皇的理由強拆了。這個程式是非常荒唐的。做生意得先問價,價格合理這筆生意就可以做。可是在徵收拆遷公民房屋時卻是先問公民同不同意,同意之後在說價格。這是什麼道理?再就是價格不由住戶說了算,這又是什麼道理?南方週末曾報道武漢市漢陽區在徵收拆遷某小區時就將沒簽任何協議的百餘戶拆掉了。這是很普遍的現象了。

    按理說,可以打官司,但是打官司非常麻煩,成本大,而且房子已經拆了。即便勝訴,法院也不會判決給你一套房子。

    問題的關鍵是應該修改現行法規中不合理的地方。維護憲法和物權法的尊嚴和權威,徵收拆遷房屋,應該由房屋產權的擁有者說了算。

  • 4 # 京師刑事律師張忠啟

    第一、 國務院頒佈的第590號令《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27條明確指出:“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償後,被徵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並進一步明確“作出房屋徵收決定前,徵收補償費用應當足額到位、專戶儲存、專款專用。”即在進行拆遷的時候,必須是在取得被拆遷人的同意且補償充分的基礎之上。如果沒有補償就強拆明顯是違法的。

    第二,在遭受侵害時立即報警求助。保留好證據以及及時的申請複議或是訴訟。也請您不要走上上訪之路,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選擇上訪解決問題,不僅浪費寶貴的訴訟、複議的法定期限,還浪費大量時間精力。

  • 5 # 北京市凱諾律師事務所

    拆遷是越來越普遍的現象,也是國家富強的必經過程。拆遷是指有資格的拆遷單位在規定的用地範圍內對房屋以及附屬物進行拆除,對拆遷範圍內的企業、店鋪、居民進行安置和補償的一種法律行為。

    根據相關的規定,拆遷房屋前拆遷單位必須取得拆遷許可和與被拆遷人簽訂拆遷協議。

    如果沒簽拆遷協議卻遇到了違法強拆,可以透過以下辦法進行維權:

    一、最基本、最原則性的策略:堅決守房

    為了避免自己在拆遷過程中吃虧,可以聘請徵地拆遷方面的專業律師。

    隨著拆遷專案的不斷推進,被拆遷人可以與律師進行及時溝通,隨時掌握強拆發生的可能性。如果提前預計到強拆的可能發生,則需要守護好自己的房屋,並在發生強拆時及時通知律師,以免遺失證明強拆的第一手證據。

    二、必須要做的首要措施:在第一時間報警,要求警方出警制止違法強拆

    有很多被拆遷人覺得拆遷單位是經過政府審批的,也有一些民警在現場維護工作,便認為報警是在做無用功。

    這種想法是錯的,儘早及時報警,對警方的出警時間和強拆的情形進行記錄,可以避免訴訟過程中的困難和麻煩。同時還要多人多次報警,使這個強拆工作難以進行。

    三、必須要做的重要措施:保持冷靜的頭腦,做好證據的收集工作

    在未籤拆遷協議前突然遭遇違法強拆,最重要是要穩住自己的情緒,不要和拆遷工作人員發生衝突,可以上前要求對方出示強拆許可的依據和檔案。

    其次要保留好強拆過程的證據,從多角度多位置進行錄音、錄影和拍照。

    最後,可以委託律師與強拆工作的負責人協商和溝通,爭取讓拆遷工作回到談判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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