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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犇牌車品

    中國的“遠光狗”是一大社會公害,晚上開車一路遠光閃耀,會車、跟車時不變近光,車燈能晃瞎別人的眼。溫州、深圳等地交警曾發動大規模行動,專抓“遠光狗”,還用罰“遠光狗”與遠光燈對視的辦法,讓他們長點記性。

    ▲深圳交警責令濫用遠光燈的駕駛人與遠光燈對視5分鐘

    在大洋的彼岸,美國的有關部門卻在為開車人不愛用遠光燈而頭痛,IIHS(汽車安全保險協會)、AAA(美國汽車協會)和一些地方政府語重心長地提醒:夜間開車視線不好,別忘了你的車上還有遠光燈!

    雖然汽車上已經有了氙氣燈、LED燈之類比較先進的燈光技術,但車燈的照明效果依然不理想,夜間開車的視線跟白天比起來,會大打折扣,更何況大多數人開的車上裝的還是“古老”的鹵素大燈。燈光效果不好,但美華人非常能忍,能不開遠光就不開大遠光,AAA的調查顯示,只有約三分之一的美國駕車者有根據情況使用遠光燈的習慣。

    ▲從美國IIHS的燈光測試看,遠光燈的照射範圍比近光燈有明顯提升。圖為奧迪A4的測試圖,在直線行駛時,近光燈有效照射範圍最遠能到80米左右,而遠光燈能達到近130米

    IIHS聯合美國密歇根大學交通研究所也對此做過調查,研究人員實地收集的真實案例顯示,夜間獨自行駛的汽車(跟其它車保持足夠的距離,開遠光燈不會影響他人)只有18%的人使用了遠光燈。在沒有路燈的城市道路上,幾乎沒有人使用遠光燈(使用比例低於1%。反觀我們中國,交警在燈火通明的城市道路上也會抓獲大量“遠光狗”);在沒有路燈的郊外公路上,獨自行駛的汽車也有一半以上的時間不使用遠光燈。

    讓人啼笑皆非的是,美華人居然不知道自己沒有使用遠光燈的習慣,調查顯示,超過80%的受訪者覺得自己在郊外公路上開車時,只要情況允許,會一直使用遠光燈——他們不是有意撒謊,而是誤以為自己經常用到遠光燈。

    ▲研究發現,美國駕駛人很少使用遠光燈,這不符合我們對於自由散漫的美華人的想象

    鑑於美華人不愛使用遠光燈,IIHS在汽車燈光測試專案中,專門給帶有自動遠近光切換的車型額外加分——原因居然不是可以避免遠光晃到對面的車,而是可以幫助駕駛人從近光換到遠光。

    為什麼美華人不習慣用遠光燈?

    IIHS和密歇根大學的研究人員總結了兩方面的原因:一是開車人“過於禮貌”,只要視線裡有其它車輛就會使用近光,不管對方離自己有多遠;二是有些人用慣了近光燈,在需要的時候也會“忘記”切換到遠光燈。

    赤裸裸地對比:我們華人在使用燈光是“過於不禮貌”,夜間行車幾多愁,遍地遊走遠光狗;還有一些人一直用遠光,“忘了”換到遠光。

    在會車時使用遠光燈,是損人不利己的愚蠢行為,一方面遠光燈直射到對方駕駛人,造成炫目,使對方無法看清路況;另一方面,可能會招致對方的遠光還擊,相互之間遠光“對射”,雙方都可能會誤判路況。

    公安部曾釋出數字說,中國夜間車禍有30%到40%與不當使用遠光燈有關。

    且不說亂用遠光燈是否涉及禮貌、是否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這都是明擺的事兒,我們就想知道,這些“遠光狗”腦子裡都在想些啥?

    ▲夜間濫用遠光燈已成中國社會公害

    佛說人生有三大病:“貪、嗔、痴”,細想想這些“遠光狗”們,不外乎也是犯了這三種病。

    華人似乎偏愛爭搶,佔不到便宜就覺得是吃虧,在參與交通的時候,也常常覺得自己應該優先,只考慮自己舒服,全然不顧他人和公共秩序。開車的和行人搶道、騎車的和開車的搶道、汽車和汽車搶道,開車加塞、插隊、強超強會還覺得理直氣壯,亂用遠光燈只是在“貪念”支配下的爭搶行為之一。

    濫用遠光燈,自己的視線是好了,你就不想想會不會妨礙到別人?有人的升級燈光,很重要的一個理由就是為了跟別人“對射”時不吃虧,這種狗屁想法愚不可及,卻不時能看到有人公開炫耀“對射”時的戰績。這些都起於人心中的“貪念”,不管什麼東西、不管有沒有必要、不管對他人和公共利益有沒有損害,隨時隨地都要搶佔,濫用遠光,無非是想用車燈“佔領”更多的道路資源——全都是泡沫,一剎那的花火,怪你沒有看破,才成為如此蠢貨。

    ▲濫用遠光燈,緣於駕駛人心中的貪念,凡事都想“多吃多佔”

    第二病是“嗔”,很多人心中有無名業火,開車時也常常帶有攻擊性,在路上用遠光互射,也是怒火中燒的表現之一。

    第三病是“痴”,這個社會中還真不缺乏渾渾噩噩、冥頑不化的糊塗人。交警查獲的“遠光狗”中,不少男性駕駛人一臉茫然:我開著遠光了嗎?不少女駕駛人一臉懵逼:近光?近光的開關在哪裡?

    既然要建設和諧社會,大家開車出門,就要控制自己不要“犯病”,畢竟開車上路三分險,神經正常才能保平安。

    曾經我非常痛恨“遠光狗”,也實踐過不少“教訓”對方的技巧,比如隔一兩秒就變換一次遠近光,反覆若干次。現在已經淡然了很多,既然是“遠光狗”,你又何必跟這種東西一般見識呢?

    我感覺比較安全的做法是,遠遠看到對方車輛後,先變一下近光,再變回遠光,再變回近光,目的在於提示對方:我已經變近光,希望你也能講規矩。如果對方沒有迴應,依然無恥地使用遠光,這時候,自己依然使用近光,適當降低車速,視線不要跟對方的燈光糾纏,稍偏右一些,緊盯前方路面,這樣既能防止對方車燈晃眼,又能保證自己安全透過。

    記住,不要糾結對方是不是用了遠光,要剋制自己不去直視對方的燈光,因為一旦被對方燈光晃到,視力會短暫受損,可能影響到對路況的觀察。

    最後來點科普小知識:遠近光的開關,原來並不在轉向柱上,而是放在腳下位置的。

    1970年代中期以前,汽車遠近光的切換開關佈置在駕駛位下方左側位置,比離合器踏板更靠左。這是因為以前汽車燈光控制線路中沒有使用繼電器,連線大燈的線束非常粗,而且需要比較大的控制開關,沒辦法安裝在轉向柱上;遠近光開關放在左腳的位置,是因為開車時左腳閒的時候比較多,能騰出空來切換遠近光。

  • 2 # 三十好幾80492996

    因為美華人的視力是鷹的十倍,他們不需要燈光也能駕駛。他們的公民素質還是全宇宙最好的,他們不僅會將迷途的人類送回家,還能送他們去見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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