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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唐刀漢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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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傳統文學的魅力
唐朝有三絕,裴旻的劍,李白的詩,張旭的字。
裴(péi)旻(mín),祖籍河東聞喜(今山西聞喜),唐代開元時期的人物,曾鎮守北平郡(治今河北盧龍),曾先後參與對奚人、契丹和吐蕃的戰事,據記載官至“左金吾大將軍”。世人稱之為“劍聖”。
李白(701年-762年) ,字太白,號青蓮居士,又號“謫仙人”,是唐代偉大的浪漫主義詩人,被後人譽為“詩仙”。
張旭(675年—約750年),字伯高,一字季明,唐朝吳縣(今江蘇蘇州)人,開元、天寶時在世,曾任常熟縣尉,金吾長史。以草書著名,詩亦別具一格,以七絕見長,與李白、賀知章等人共列飲中八仙之一。與賀知章、張若虛、包融號稱“吳中四士”。書法與懷素齊名。被後世尊稱為“草聖”。
這三個人都是被封聖稱仙的人物。
接下來進入正題說下李白的劍法如何?我的觀點是他劍法非常厲害,這可以從多方面說。
《新唐書·文苑傳》裡說過,李白“喜縱橫術,擊劍,為任俠。”
這說明李白喜歡劍術,興趣是最大的老師,但是也需要個真正的老師教他。
在《五月東魯行答汶上翁》中他寫道:“顧餘不及仕,學劍來山東。”
這裡說的是李白去學劍,而他拜師的就是當時的“劍聖”裴旻。裴敬給李白寫的墓誌銘說李白曾拜他長輩裴昱為師學劍。名師出高徒,這說明李白的劍法最起碼不會太差勁。
十步殺一人, 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與名。 ——李白《俠客行》
李白為遊俠,周遊天下,當時的環境,身在異鄉,隨隨便便就被人碎屍了。(這方面大家可以度娘一下,不要被那些電視劇誤導了,古代的時候治安可不像現在。白天種地,晚上劫道,這是常態。非我族類其心必異,不是我們村的人也不會把你當同類的,更何況一個不同的民族,不同的地域,那時候可沒有普通話。),而李白的背景就是個富二代,整天到處旅遊,還活的很滋潤。相關的記載,李白殺過劫匪,在長安鬥雞的時候還殺了不止一個人,魏顥在編寫李白詩集時就說過:“(李白)少任俠,手刃數人(親手殺死過幾人,估計那會跑去周遊天下也是為了躲躲風頭)”。李白殺的還有老虎,老虎是他守護他朋友屍體的故事。有劍法本事,有殺人之膽。這說明李白的劍法應該很厲害了。再加上李白除了裴旻之外,總是吹噓自己未嘗一敗,所以大家總說李白是天下第二劍客。
還有一點是李白有徒弟。李白寫過一首詩,叫做《贈武十七諤》,大意就是他的門人武諤,是個質樸深沉的豪俠,崇拜古時候要離那樣的刺客遊俠,所以周遊江湖。聽說李白的兒子陷落在山東亂軍之中,於是來拜訪李白,自告奮勇去幫李白把兒子接回來。李白為此作詩相贈。門人有三種意思,一是徒弟,二是食客,三是看門人。三可以排除。 而武諤平日裡“潛釣川海,不數數於世間事”,直到“聞中原作難,西來訪餘”, 可見平日裡並不是依附李白為生的食客,何況李白一生落拓,哪裡養得起門客。所以武諤只能是李白的學生弟子, 而武諤又是“慕要離之風”的一個刺客遊俠,他拜李白為師,當然不是為了來學習文化的,只能是來學劍的。能開門授徒,可見李白的劍術已經到了宗師級別了。
所以說,李白很厲害,是個劍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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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活在夢裡的人3
沒比試過,不知道他劍法如何!不過他師傅裴旻很牛,是一代宗師,號稱“唐朝第一劍”,名師出高徒,估計李白也不會太差,另外李白是個大酒鬼,喝醉了就提把三尺長劍上街亂舞,一個酒鬼提了把劍,後臺又有保護傘,所以當時無人敢惹他, 久而久之就造成了他“老子天下第一的心理”,從而成就“一代詩仙”的美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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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會兩下子,文人中的高手,要知道唐朝的文人可不是文弱書生,大多都是那種“上馬擊狂胡,下馬草軍書”李白當是其中的佼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