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鰥夫

    兄弟們,你們要明白,婚姻不是男人的必需品。如果結婚是為了感情,可女人只會和經濟好的男人談感情,這種感情實質是女人用來綁架男人養她用的藉口;如果結婚是為了解決性需要,現在的小姐那麼多,不怕沒有途徑,反正有安全套,不用擔心得病;如果是為了要孩子,呵呵,結婚後生的孩子可不一定是男人自己的;如果是為了分擔家務,一個人過日子的話,家務也不會繁重到哪裡去;如果是為了以後養老或生病了有人照顧,那就更搞笑了,畢竟,你老了病了,妻子都可以隨時離家出走,不會照顧你的,還不如把結婚的錢攢下來,到老了進養老院。所以,婚姻對男人來說,真的沒有那麼重要。 沒有出息的男人才會把婚姻看得很重。有出息的男人,不缺女人為了跟他結婚而為他生兒育女,不缺女人為了給他生兒育女就對他投懷送抱。在這樣的情況下,有出息的男人根本沒有必要結婚了,因為結婚後才得到的,不結婚都得到了,又何必去結婚呢?相反,結婚對有出息的男人來說,還是個壞東西,因為在離婚率居高不下的當代,你不可能和一個女人相守終身,沒準哪一天就和她離婚了,離婚後時就得分掉一半財產給這個自己已經不喜歡了,甚至憎惡的女人,該有多鬧心?要是自己死了,老婆帶著自己的遺產改嫁,那不是更憋屈?所以有出息的男人都會聰明地選擇不結婚。 女人希望有出息的男人可以娶走自己,好讓自己過上富足的生活,就不敢對這樣有出息的男人提出太高的要求,以免惹怒男方而前功盡棄,彩禮意思意思一下就好了。 相反,沒有出息的男人,在大好的年紀不去想著賺錢,只想著褲襠裡的那點事,註定發不了財,沒有女人願意和他過長久日子。為了能在短期內賺到更多的錢,女人自然會跟這種沒出息的男人獅子大開口,要十萬二十萬的彩禮,撈到了錢,待個一年兩年就跑。蠢男人才會把婚姻看得比賺錢還重要,最終成了他人的取款機,活該!

  • 2 # 東風來花自開

    豪門必要的防範,平民的話看對方家人立場。一般男的會要求,如果真的實意過日子,無防,有些東西本來不你,該你的最後始早也是你。別為眼前的物質誘惑自己心神。

  • 3 # 大海7401

    在本篇介紹了關於:【簽訂婚前財產協議需注意什麼,簽訂婚前財產協議】,並提供了相應的法律常識,希望對此問題有疑問的朋友能帶來幫助。

    一、簽訂婚前財產協議需注意什麼

    隨著中國經濟的不斷髮展,人們擁有的婚前財產越來越多,同時整個社會的觀念也更加理性,簽訂婚前財產協議就成了新趨勢。那麼簽訂婚前財產協議需要注意什麼嗎?

    簽訂婚前財產協議需注意的問題有:

    為了保障所籤的婚前財產協議合法有效,首先,訂立婚前財產協議必須出於雙方自願,任何一方均不能對另一方採取隱瞞、欺詐、脅迫的方式,也不能乘人之危。基於不真實的意思表示而訂立的協議是無效的。其次,婚前財產協議的物件必須是夫妻一方或者雙方合法擁有的財產,括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後共同財產,不屬於夫妻所有的財產不能成為婚前財產協議的客體。再次,婚前財產協議的內容必須合法,既不能規避法律,也不能違反公序良俗。

    為了使雙方訂立的婚前財產協議有效且不遺漏關鍵條款,建議最好請婚姻律師來起草或者稽核該婚前財產協議,以避免協議起草時因考慮不周而給一方造成重大損失,從而有違簽訂婚前財產協議的初衷。

    二、簽訂婚前財產協議的誤區

    誤區一:婚前財產協議必須是書面形式,如果是口頭協議則無效。

    解釋:口頭協議在下面兩種情況也應成立 :

    (一) 夫妻雙方對口頭協議的效力均無異議。

    (二) 能證明雙方有口頭形式的協議且一直履行。

    誤區二: 如果不籤婚前財產協議,則一方婚前財產會變成夫妻共同財產。

    解釋:根據中國婚姻法的規定,一方婚前的財產為其個人財產,不會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這種情況下,之所以還要簽訂婚前財產協議,主要是要明確哪些財產是夫妻雙方的婚前財產,以免將來發生爭議。

    誤區三: 財產協議只能在婚前簽訂,婚後再籤就沒有用了。

    解釋:結婚後可簽署婚內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誤區四: 婚前財產協議必須公證,否則沒有效力

    解釋:只要婚前財產協議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即使不經公證也具有法律效力。當然,對婚前財產協議做公證更為保險,尤其在是一方丟失協議的情況下,公證機關保留的協議將具有重要的證據作用。

  • 4 # 於大歲

    婚前財產公證 名詞解釋 婚前財產公證 是婚前財產約定協議公證的簡稱,指公證機關對將要結婚的男女雙 方就各自婚前財產和債務範圍、權利歸屬問題所達成的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給予證明的活動。婚前財產公證有兩種形式:一種是未婚夫妻在結婚登記前達成協議,辦理公證;另一種是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達成協議,辦理公證。辦理時,當事人應當向住所地或協議簽訂地的公證處提出申請。 反方 夢醒24歲 職業:電視臺主持人 婚前財產公證婚前芥蒂弊大於利 褻瀆愛情褻瀆婚姻 戀人們從相識相戀到攜手步入結婚殿堂,這是一個多麼溫馨的過程,愛情透過婚姻的形式被賦予了更為神聖的意義。本已堅定風雨同舟,卻要在此時為愛情標上價碼,佈署好撤退路線,還有比這更令深愛著的戀人們懊惱的嗎?未入圍城就假定 離婚,讓本來坦然相對的戀人疑慮重重埋下心理陰影。 婚前財產公證貌似給雙方的物質生活提供了法律保護,但無形中卻傷害了雙方的感情,褻瀆了愛情,也褻瀆了婚姻。 錙銖必較置疑信心 做婚前財產公證無疑是沒有將愛情進行到底的勇氣和對兩人的婚姻缺乏信心的體現。如此秋前算賬極容易造成兩人間的信任危機甚至引起感情破裂,讓人置疑其婚姻本身就是以金錢、財產為籌碼的功利性婚姻。夫妻本就應該患難與共、甘苦同享,如此錙銖必較,豈不可悲。 向傳統美德宣戰 中國曆來重視婚姻的道德性和倫理性,強調夫妻同心患難與共,這有利於家庭和睦、社會安定,但婚前財產公證這種明算秋毫的形式卻讓即將結婚的戀人們望而生畏惟恐避之不及。 有人將婚姻比作是兩個人的企業,婚前財產協議就好比是企業合資協議書,對資產和利潤做著最合理的分配。婚姻在此被詮釋成了一樁特殊的買賣,需要討價還價並且明算賬目,夫妻關係籠罩在這樣的金錢關係下還有何婚姻意義。 相關連結 身家雄厚的英國王儲查爾斯在與卡米拉婚禮在即時堅決拒絕律師提出的進行婚前財產公證這傷感情的主意,他堅信自己的婚姻建立在信任和真誠的基礎上,情深意重不言而喻。 正方 Leo28歲居美華人 職業:醫藥業工程師 婚前財產公證晴天備傘利大於弊 理性婚戀社會文明標誌 婚前財產公證與基礎感情之間其實沒有必然聯絡。現代社會競爭激烈、離婚率高居不下,婚前財產公證體現了現代家庭應當具有的理性化和法制化,這與夫妻婚後所追求的互敬互愛、互相扶持的目標是不相沖突的。同時它還可以有效的保護婚姻雙方的基本權益,在一定程度上促進婚後關係的和諧穩定,這也是對婚姻家庭的一種保護措施。由此看來,婚前財產公證正是社會進步標誌的一種現代文明的體現,應予提倡。 規避風險防患於未然 夫妻經濟共同體的關係隨著經濟的發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實際上已經開始逐漸解體,而婚前財產公證就是獨立財務管理方式的一種體現。 熱戀中的男女恥於言利對婚姻的期許無可厚非,但是以平常心來看待婚前財產公證,避免情逝之後不必要的經濟糾葛,防患於未然,規避風險的同時也避免了財產糾紛對彼此感情的傷害,這無疑是對可能出現的婚姻風險作出的最佳防範措施。 先小人後君子 中國有句俗話叫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這從某個層面上傳達出了人性的脆弱和無奈。事實上誰都無法對自己婚姻的前景作出準確的預測,與其公堂之上翻臉無情,不如及早透析隱藏在風花雪月背後的尖銳本質,先小人後君子,真正純粹的愛情牢固的婚姻是不會因為一紙公證有任何改變的。 著名黑人影星哈里·貝瑞因不堪忍受第二任老公搖滾歌手艾裡克·班納的家庭施暴與其離婚。由於婚前簽定了財產協議書,哈里·貝瑞不僅得到了兩人曾共同居住的比弗利山高尚別墅,還保全了自己在婚前擁有的全部財產。這點小小的勝利,也許是她在這段慘痛婚姻中最後保留的尊嚴。 如果想要進行 婚前財產公證 ,請記得一定要妥善先處理好一些棘手問題哦。

  • 5 # 鄴都情

    婚前財產協議該不該簽定主要在人心,在於自己的良心,在於人性,在於拍胸自問,在於人的素質,在於人的品行,在於實事求是!

    但現在社會發展了,總有極個別昧良心的人,她們眼紅了,良心也就變黑了。沒出錢想得物,沒拿款房掛名。也有事飛得遠,離婚分手掛嘴邊。光沾光不被屈,人太精胡蠻纏。逼得人啊要上天啊。

    對於這樣的人,有個如實的婚前財產協議,儘管沒結婚、思離婚有點傷心差氣、不提氣,那還是寫個紙為好。要涉及至上千萬、上億元,公證公證睡覺踏實,以防睡了一覺醒來,你的財產成為分手離心它人的了!唉,人咋就那麼聰明呢?她認為別人都是憨子!良心掉了!

  • 6 # L-PJ269

    前幾天新聞上看到馬蓉起訴王寶強,要求“查賬”。

    我就納悶。王寶強從一個農民工出身,透過自己的努力打拼下來的江山。就是因為一個結婚證 ,馬蓉就可以座擁半個“江山”了。(好像寶寶打這個江山時,跟馬蓉沒半毛錢關係。她還在讀書)她們因為什麼原因離婚,誰對誰錯我們不去討論。關鍵是財富是一個人打拼下來的,為什麼要分一半給一個範錯的人呢?透過這個例子,我覺得婚前一定要簽訂婚前財產協議。(特別是那些有錢人想娶年輕漂亮的、想嫁入豪門的,傍大款的)

  • 7 # 法律陽光屋

    看情況的,如果都是一方出資買房,沒什麼爭議的就不用了。

    如果涉及到雙方父母出資買房,可能產生糾紛的,就籤一個吧。

    現在社會變了,女性的角色變獨立了。

    在一些封建的老習俗看來,娶了媳婦,男家要負責出錢,但是媳婦有負責生孩子的義務。

    但在新的觀點看來,夫妻平等,各自工作,共同決定是否生孩子,帶孩子是雙方共同的義務。

    老觀點的媳婦,總是拿生孩子影響了工作、影響了身材、承受了痛苦,來抗辯自己理應獲得男家房屋的多少份額等等。這樣的思想,講句不恰當的,確實有點類推適用【買賣關係】的意思,搞得像花錢委託兒媳婦,生產一個孫子的感覺。

    筆者其實是更加傾向於新觀點的。誰家的財產就是誰家的,工作是一起的,決定生孩子是共同的意願,帶孩子也是共同的義務。畢竟結婚本來就是你情我願的,並不是誰花錢買了這個媳婦。

    婚前協議其實還是適合現在家庭的,只是很多人目前沒有這個意識。

    婚前協議可以對雙方父母出資、房屋權屬、一旦離婚如何分割等,事先作出約定。

    防止日後如果打官司離婚,雙方反覆糾結不清。相當於是打了個預防針,到時候誰拿多少,一筆賬算清楚,大家都心服口服。

    希望上述建議對你的生活起到幫助。

  • 8 # 劇情叨叨叨

    存在即合理,簽署婚前協議和不簽署婚前協議都有其合理性。

    應該的原因如下:

    從道理上來講,簽署協議是合理的。這是由於目前的經濟環境和社會狀態決定的。社會的貧富差距很大,灰姑娘愛上白馬王子或門當戶對的豪門盛宴也會時有發生。如果婚姻雙方經濟實力差距很大,雙方離婚,一方的鉅額財富被另外一方平分的風險,經濟實力差的難免有欺騙財產的嫌疑,實力好的難免有吃虧的感覺。雙方為了互表清白,都願意簽署協議。或者雙方都是富豪,都比較獨立,更沒有必要將經濟跟另一方牽扯到一起,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在此基礎上雙方簽署婚前協議,也有其合理性。

    不應該的原因如下:

    從人情上來講,簽署協議是不合理的。

    婚姻是建立在雙方故鄉信任的基礎上的。如果雙方沒結婚就已經想到離婚,每個人都為自己打算,那這個婚姻的幸福指數是值商榷的。

  • 9 # 執業企業法律顧問

    謝謝邀請。婚前財產協議是近十年來的一種社會現象,而婚姻法透過司法解釋,對婚前財產協議給了肯定意見。大家都知道,法律具有滯後性,當婚前財產協議成為一個普遍現象時,法律就要明確它的意義,所以,既然法律都規定了婚前財產協議的作用,我認為婚前財產協定有必要存在的價值。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對自己很失望,還會有希望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