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大理寺小吏
-
2 # 手機使用者5758127733
堅決擁護人販子無期和死刑,現場民眾抓住打死的無罪,最好把人販子家庭地址和姓名公佈出來,子女永遠不得參加高考和和報考公務員。
-
3 # 孤身飄零
現在的人販子太猖狂,以前是偷和騙,現在看新聞知道升級成搶了,拐賣一個孩子要比殺一個人更可惡可恨,現在的小孩不是一家的希望有的是幾家的希望,小孩不見了,有的是一個家庭破裂有的卻是幾個家庭的破滅,這不比殺人更嚴重,以前是偷騙現在都發展到搶了為什麼法律還是不對人販子量重刑,人販子抓到就算不死刑最起碼也要他(她)們在監獄關一輩子,不然出來了膽子越大經驗越豐富。現在養小孩天天提心吊膽的過。真怕哪一天自己一個不小心這樣的事情發生在自己的身上。一個偷狗的就往死打,希望做父母的以後遇到人販子就打死。在街上看到殘疾人也不要在給他們錢,就是因為他們的收入太大才會有一些人做著不是人做的事情。
-
4 # 使用者52496896806
不分主犯從犯一律用機關槍突突,從腳底下往頭頂突突突突突突突,貪官汙吏十萬起步,從上海最高樓頂推下去,活著就放你,死了活該。你媽的,養一串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奶,老百姓的錢就這麼糟踐啊,看看中國有多少窮苦百姓,積德行善不會嗎?怎麼當的官啊?身為公務員,領導。知法犯法就該槍斃
-
5 # 嫉惡如仇的小強
我今年27歲了,但一直有一個遺憾埋在心裡,自己的親生父母在哪,當初是出於什麼原因,我的真實年齡幾月幾號?有知道透過怎樣的渠道才能找到真相的嗎?山東臨沂
-
6 # HN阿倫
必須的,怎麼回事,火不燒誰皮誰不知道疼,別說賣了,就是抓到還沒賣就可以直斃掉,這樣才可以做到警示,讓這些畜生不敢下手
-
7 # 小天使146316391
我認為應該一律死刑立即執行,如果是最高死刑那就意味著罪行不重可以不死刑,即使死刑也可以死緩再減刑,這樣起不到殺一儆百的警示作用,人販子只是花點錢,吃幾年牢飯,那些人是不會悔改的,出來後還會變本加利的禍害人把損失的錢賺回去。再有最高死刑還可以給某些法官可乘之機,收受賄賂,故意輕判。所以我認為應該執行死刑立即執行,一來震懾作用好,二來一旦定罪,法官沒有徇私枉法的機會。這樣可以一步到位,讓人販子上閻王爺那賺錢去。
-
8 # 莫信邪61859706
人販子比殺人犯更可惡,人被害之後時間長了可以慢慢淡忘。而人被拐後,家人不知其生死,一生牽掛,危害極大。國家法律要是對人販子抓住就處極刑,對買家也重判,看誰還敢買賣人口。沒有買賣就沒有傷害。
-
9 # z隨風漫步
不用判死刑,更不應該設定二十年徒刑,直接主犯十五年起刑,從犯十年起判刑,應該累加,屬於拐賣,貪汙,強姦,黑社會的,這些罪犯應該限制減刑,沙漠蓋監獄,把沙漠變綠州,造福後人,也算為他她們的行為減少罪孽
-
10 # 努力靠百己
抓到就槍決,還判啥,浪費糧食,其更應該關住的是那些街上賣唱的殘人,他的手腿是人為的還是天生的,遠是意外造成的,這才吃著人民稅收公僕乾的天下大事
-
11 # 櫻桃小丸子125643635
我覺得只要是人販子都應該判死刑,因為他給一個甚至多個家庭的傷害是不可逆的!更有勝者給孩子造成殘疾的,你覺得人民可以原諒他們嗎?法律應該保護好大部分的利益!
-
12 # 154781498
不用判死刑。拿去做人體實驗就好,幫助中國解決一些醫療方面的難題實驗,代替那些無辜的狗,小白鼠,猴子等人類真正的朋友
-
13 # 燃燒的歲月156669409
隨著法制建設的文明進步,應該廢除死刑,因為人的生命大於任何法,人只有一次生命,只能給相應的罰處,這是天理也應成為法理,希望釆納
-
14 # 雲西0156
對於拐賣婦女兒童的人犯,應該一律判處死刑。同時對買婦女兒童的人也應判處死刑,這樣才能真正杜絕婦女兒童被拐賣。避免人為悲劇。
回覆列表
問題中所提到的最高法院的規定,全稱是《關於審理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解決了審判實踐中存在的一些疑難複雜問題,對部分相關行為做了規定,使得實踐中對一些較為模糊的認識明確化,更具有操作性,但是沒有明確拐賣婦女、兒童的死刑犯罪情節。是否適用死刑,依然是根據刑法的規定,其中八種情形之一的,十年以上或者無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具體的八種情形為: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