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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小二亂彈

    給予專業建議,分析利弊,總結教訓,黑心老闆果斷辭。

    首先老闆不是萬能的,對勞動法規一知半解,甚至是誤解,你要提出專業方案,就以勸退來說,你要告訴老闆適用情形,哪些情況可以採用,哪些情況不能採用,如果採用哪些要賠,哪些不賠,要有理有據。

    其次要告訴老闆利憋,給老闆彙報最好彙報結果,要老闆決策讓他做選擇題、不要解答題。勸退按法規怎麼賠,如果發生勞動爭議敗訴後怎麼樣?如果不講可能是裡外不是人,員工也得罪了,如果敗訴以後,賠付也把老闆得罪了。

    其次你要仔細記錄勸退結果,進行總結,尤其優點是什麼,還有就是不足,多向老闆彙報,用事實說話。

    最後,許多老闆對HR認知有偏差,總認為我按法規來賠還要你HR幹啥?這就讓HR成了豬八戒照鏡子--裡外不是人。因此要擺脫這個偏差,需要工作更專業,提高員工效率、勞動率上下功夫,而不是違法不支付應付補償金。對於知法犯法的老闆,對於你職業成長沒啥好處,還是早做打算吧。

  • 2 # 阿生隨筆

    職場中,HR經常會幹一些出力不討好的事情。

    一方面是領導的施壓,領導自己不想出面,就讓HR來做。

    另一方面確實有些HR做的比較過,拿著幾千的工資,操著千萬、億萬的心。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無故辭退員工,公司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如果領導想透過極端手段辭退員工,並且不想支付經濟補償金,這種情況從法律上講是肯定不允許的。嚴格意義上講,如果你替老闆出面去做這件事情,也是不對的。

    1.跟老闆提出自己的想法,明確表示這是不合理的,不能為了自身的利益而置其他同事於水火之中。

    2.表明自身不會去這麼做,領導之所以讓你做,就是想坐收漁翁之利,既省下了金錢,又不會對自己造成什麼影響,明顯的把你當槍使。

    3.從這種老闆的行為可以看出,這個公司對員工應該說很苛刻,不能保證下一個可能就會無故辭退你,如果可以的話,建議另尋其他出路。

    老闆的態度,往往會決定一個公司的長遠發展,如果發現老闆不行,那麼這個公司真的沒什麼好留戀的。HR作為人事,在同事眼裡,都希望在不違反原則的情況下,儘量為員工爭取機會。在老闆眼裡,HR就是應該為老闆爭取利益。所以作為HR如何去選擇還是一門學問。

    祝,安好,做好自己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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