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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蘇遺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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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木子李
婚前同居導致的結果無非兩種:透過同居,換取了婚姻;同居之後,導致了分手。
想說的是,同居是你情我願的產物,通常在這個過程中,男人會承擔兩個人在一起的大部分日常開銷,而女人則會上演告別處女、意外懷孕後流產等現象。
所以,一段感情的結束,依然愛著的一方,將是受損害的一方,與性別沒有太多的關係。
只是會有一些女性會認為同居後沒換來婚姻,卻遭到非處女或流產等經歷,會讓自己在尋找新的愛情時少了籌碼、喪失信心。
那麼,規避女性在此方面傷害的方法包括,對婚前同居不接受,即便接受了,也應該做好避孕措施。
有句話叫: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為此,既然有勇氣婚前同居,就要有勇氣面對婚前同居後可能面臨的最壞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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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下有聞故事
記得有一首歌裡有是這麼唱的,為什麼受傷的總是女人。當我看到後同居時代的新觀念之時,我有了這個煥然一新的觀點,原來受傷就是從此而來的。緣何有此一講,想想看,男女兩個人生活在一起的時候,所操持的人生觀念與選擇,就是為了婚前做準備,去實現人生之中將要面對的油鹽醬醋茶,與磨合體會生活的觀點和責任,在未婚同居之時去面對今後生活之中所需要的關心和幫助,所要面對現實生活的甘苦與共、不離不棄;而如今生活在一起,卻不以結婚為最終的歸宿,我們的內心還能承受多少的悲歡離合;而在這種同居的生活方式之中,我們不能忽視的是,性的真實,有性必有孕的話題;而懷孕對於雙方沒有共同生活意願的人來說,則是一種致命的打擊,或許在很多時候,同居的短命性就在這個時候體現出來了;原來那種兩個人在床上你情我愛、顛倒龍鳳的恩愛頓失光彩,替而代之的則是恐懼與逃避,而這個時候,男人會最先表示退出,他有一個很合理的理由,雙方沒有共約的生活責任!而作為女性而言,打胎、流產吃避孕藥,受傷的不僅是身體,還有更多的是心靈;當一個人坐在手術檯上,面對冰冷的器械聲響,飽受身體在那冰冷的醫療器械之下攪動的痛楚!看著那幼小的生命在自己的體內被殘忍的剝離!
女人心底深處最原始的母性會在此時噴薄欲出,希望擁有一個真正的家與擁有一個真正自己的人的願望,會在這一刻來得特別強烈;然而事先的約定之下,無疑是一種致命的打擊!在這個時候人的內心總是無法做到同居之時的那種坦然與淡然!不能夠輕易的從最先的只同居不結婚的超前觀念中去正視這個現實;那一刻心底會湧起一種莫名的悲傷和悵惆,原來身為女人在她的心底有一個最需求的話題,那就是家,而在這一刻,這種夢想如天際飛雲,遙遙無邊!
大多數苦惱同居的對方不願意結婚的都是女人,哎,女人。苦惱自己的青春,苦惱自己的付出,苦惱那一時半會兒得不到的紅本本。
為什麼同居一年、兩年、三年、四年……之後非得要結婚?
為什麼同居一年、兩年、三年、四年……之後卻不結婚?
同居並不是婚姻的條件,正如婚姻並不是為愛情買保險。做了同居這個決定,有同居的膽量就要敢於承擔後果。婚姻對於同居來說應該是個自然而然的過度。同上了同居這條船,卻過不了婚姻這座橋,臨到橋頭了,總不至於一頭撞死吧。日思夜想對方會不會娶自己,對方會不會嫁給自己,這不是同居者該有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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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懷舊80
個人觀點,不是。其實無論是婚前同居,還是婚後生活,女孩子在生理方面一定要注意衛生,在沒有責任和能力去當一個母親的時候,做好避孕措施。如果遇見的是個有擔當,有責任的男人還好,如果遇見的是個渣男,女孩子自己都不愛護自己,那麼能奢望別人去比自己更愛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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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不一樣的高度
女人難道不爽嗎?女人難道不想嗎?所以不要說什麼誰吃不吃虧的問題,只要不是強姦,雙方都想,雙方都爽,所以根本就沒有誰受傷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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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白雪姐姐
對,這是毫無疑問的,如果緡前同居又沒能結緡的話。
因為中國的傳統,本身就比較封建,貞操對於女人來說:是至關重要的,也可以說是女人的.一道封鎖線,觸碰它的人只能是自己的丈夫。而男人則不同了,婚前他有多少性行為也不會被譴責,只要沒有結婚書,之前他的一切越界都不加以處至,不以為過。這就是男女間的區別,說句白話,也是最值錢的地方,當然了,隨著社會不斷的進步,人們的舊覌念也與之有了很大的轉變,有些事情人們也不會如此記較,有些情況也另當別論。一切順其自然更好。 不過年輕的女性們,在婚前還是謹慎為好。即便如此,也還是應該選擇最可靠最有把握的人,因為這畢竟會關係到一個人的終身幸福的大事。不可太隨意,否則受傷害的只是你自己。無人代替。 -
7 # 什麼什麼和什麼1
你指的哪方面的受傷?心理還是生理?
如果是心理:受傷不分男女。感情這事,愛上了,受起傷來,哪裡還分男女!
所以,我忍不住多說一句,不管你是女生還是男生,再難過都不要賠上自己的前程,忍住,在晚上你想怎麼難受怎麼哭怎麼任性都可以,可是在白天你該做的事,該承擔的責任還是要好好承擔。這才是成年人。因為愛情毀了自己所有,很傻逼。
(可能我自己也做不太到,但是之前失戀,我真的都忍住了,好好經營自己的生活,再晚上在被子裡哭。所以,上一段感情給我帶來的應該是學會擔當和堅強。哎呀,不過我性格很多變,說不定下一秒我就被打倒啦。但是告訴自己就算再難過也要做好自己的事情的信念還是要有滴!)
如果是生理:如果女生不自愛,不好好做好防護措施,好好保護自己,受傷的就是女生。
這種事是雙方情願,彼此享受,沒什麼受不受的。但是這是建立在保護措施做好的情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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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聽說吧心理諮詢
“婚前同居”這個詞對於我們並不陌生。在一些地域或一些青年人看來,這並不稀罕,也無需忌諱,甚至有人認為這是一種流行。
相愛的人情到濃時必然渴望完全擁有對方、融入彼此的生活,這時,有人選擇了結婚,有人則選擇了同居。
知乎上曾有人提問:同居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有男士回答:真的真的真的很美好……
在租的小小的房子裡面,我負責賺錢養家,你負責貌美如花。
早上一同出門上班,晚上進家門先親一個,然後一起做飯,或者誰先回家誰先做,她不想在家吃飯就出去吃~~
晚上吃完飯一起散散步,憧憬下未來的美好人生。
每次她洗完頭髮都會讓我給她吹,我也好喜歡這種感覺,因為她貼在我肚子上,哈哈哈哈。晚上抱在懷裡睡覺,感覺擁有全世界。
(x生活和諧~,哈)
陪她逛街吃小吃火鍋啥的,她去哪兒,我就陪著去哪兒~
柴米油鹽,酸甜苦辣,有快樂,有爭吵,小小的50平米租房裡面是我們的整個世界。
雖然她幹著家庭主婦乾的事,但是我從不願也不忍讓她失去一份天真,她是我的寶貝,我的命啊。
以上答案獲得了很多個贊。
這也許是每一對相愛的情侶所憧憬的同居生活了。但,面對男友提出的同居要求,很多女性仍然存在不少顧慮。同居,是否真的像我們想象的那樣美好簡單?
先來看看小A的經歷。
小A,和男友相戀於大學,剛畢業彼此就同居了。
兩人用心佈置了一個溫馨的家,小A覺得很幸福也很滿足。
剛開始,兩個人恨不得整天都黏在一起,濃情蜜意。
期間,小A幾次意外懷孕,為男友三次流產,身體越來越虛弱。
隨著工作越來越忙,男友加班的時間越來越多。
幾年過去了,兩人的工資都沒有增長多少。
小A幾次試探男友,對方都以沒有買房為由不打算結婚。
兩人的感情變得越發平淡,彼此早就沒有了當初的激情。
後來,男友提出了分手。
小A難以置信,心寒至極,同居了八年,把最美好的青春年華都給了男友,竟是這種結果。
男友計劃和另一個女人結婚,新的女友剛認識了三個月。
有人問他與前女友分手的原因,他說沒有別的原因,只是沒有感覺了,和現女友在一起很有激情才打算結婚。
不少人對小A的遭遇表示同情,覺得女性同居的成本確實要比男性高。
對待婚前同居,目前社會(尤其是某些地域)還缺乏相對足夠的包容環境,女方往往需要承受更多的心理壓力,男人或旁人總是有理由抨擊婚前願意同居的女性的道德觀。
由於女性的生理特點,25歲後身體機能開始走下坡路,同居幾年下來,女方可能已經人老珠黃,男方卻青春仍在,而雙方卻不一定能步入婚姻。
若同居後戀愛失敗,這不僅讓她痛苦和受傷,甚至留下心理陰影,對感情失去信心。因為付出了巨大的代價,最後竟是遍體鱗傷。
特別在發生性行為後,很可能要承受懷孕、墮胎、流產等意外後果,容易患上婦科疾病,因此她們的生理成本與心理壓力遠大於男性。很多女孩為男友流產後又被拋棄的,到頭來弄得丟了感情不說,還丟了健康。
而且,同居容易破壞雙方的距離美感。即使是一對真心相愛的男女,同居關係也容易破壞彼此的距離美和由距離所產生的性吸引力。在現實生活中,不少戀人在同居後,尚未結婚便已經厭倦對方了,導致了雙方在進入婚姻後便陷入性冷漠狀態中。
說完弊端,同居有哪些好處呢?
1、儘早瞭解真實的對方。
戀愛時,雙方有所保留。
彼此都會更多是約會玩玩、吃個飯、看個電影,會在伴侶面前表現出最好的一面,也願意為對方花錢或獻殷勤。
此時,雙方對彼此的瞭解有多少?
很多夫妻,往往在婚後才發現,雙方在人生觀、消費觀、生活習慣、家庭關係認知……種種方面都有著幾乎是不可調和的矛盾,可是這一切的一切,彼此在婚前居然一無所知。
而透過婚前同居,不僅可以瞭解到對方的三觀、思維模式、生活習慣,還可以瞭解其原生家庭、父母。比如,對方的家庭情況,對方父母相處是否融洽,鄰里關係怎麼樣,父母人品怎麼樣,家裡的親戚是否和善等。
這樣可以提前適應婚姻生活,提前磨合,看兩人是是否真的可以在一起,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2、同居的男女可以提前體驗婚後生活,檢驗彼此的性愛是否和諧,生理是否存在障礙。若不合適可以分手,避免離婚的麻煩。
有位女性,和老公結婚後基本沒有夫妻生活,老公總是以工作太忙為由推脫。
一開始,她也不甚在意,後面才發現老公患有早洩和陽痿。
結婚四年多都沒有孩子,去檢查醫生說女的問題不大,但是男的還有點弱精症。
男方父母死要面子,到處在外人面前嚼舌根,說是媳婦身體有問題生不出孩子,還天天要兒媳婦去醫院花錢檢查,但是死也不承認最大的問題是自己兒子這邊,老公也裝糊塗不承認自己的問題。
這位女性想做試管嬰兒,無奈自己身上沒幾個錢,公婆更是分文不給,老公自稱無能過一天算一天。
現在該女性快三十歲了,天天想離婚,她說很後悔當初為什麼不試著婚前同居一段時間,那樣說不定就沒有後面這段亂七八糟的婚姻了,白白浪費了自己最青春年華的四年時間,還被婆家敗壞了名聲,讓別人都以為她生不出孩子,想離婚改嫁都難。
對於婚前是否要同居,女性應注重自己的感受,考慮同居的後果,做出理性的選擇。
若內心有諸多猶豫,思考後確實沒有把握,可以試著把自己的真實想法告訴男友,彼此協商溝通再做決定。
若兩個人真心相愛,在水到渠成、誠意結婚的前提下,可以順應情感需要,自然而然的需求,不必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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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上,如果既不打算結婚又懷了孕,傷害更大的肯定是女性。但說到受傷害,不一定是身體受傷才是最大的傷害,往往用情更深的那個傷得最慘。
大學時,有個暖男同學,當了好久的備胎終於追上班裡一個不怎麼漂亮但就是男生緣好的女生,說實話,她真的很吸引人,作為女性的我都覺得她不漂亮但是真的美,說不出的女人味。
後來倆人談了兩年,同居兩年,然後暖男召集自己吉他隊的人在小廣場浪漫求婚,結果這女生不好意思灰她面子,就答應了,在大家以為,我們班產生了一對模範夫妻時,他們分手了。那個女生提出的。理由很奇怪,你太好了,我不配。
那時候都快畢業了,暖男本來可以找個很好的工作,卻因為這事兒,聽說整天萎靡不振,吊兒郎當,愣是從一個Sunny暖男變成了他自己嘴裡的“廢人”,連我們輔導員都看不過,還讓學校心理諮詢師給看看,什麼用都沒有。
後來聽說回老家了,最後怎樣,大家也不是太清楚,反正是毀了。那個女生聽說去了上海哪裡的,估計還不錯吧。
所以受傷害深不深,真的不在於是不是同居,而在於愛的深不深,你鍾情一人,願白頭偕老,偏偏遇到個花花公子或出牆紅杏,不同居,也遍體鱗傷。
如果你根本不愛一個人,哪怕這個女孩子身體上受了傷害,一時疼痛,過後卻安然無恙。
《詩經》上說士之耽兮猶可脫也,女之耽兮不可脫也,其實對男人女人,都是一樣的,沉醉在愛情裡不可自拔的那個,才是真正擺脫不掉痛苦的那個,而不在於是否戀愛,同居甚至進入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