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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丁丁說房

    1、買房時如果中介隱瞞了房子的一些情況比如說房子裡發生過不正常的死亡,還有就是房主有債務糾紛查封等都是可以追責的,但是中介方不知情的不算。

    1、如果是房主隱瞞了房子的一些情況比如說房子裡發生過非正常死亡的情況和債務糾紛查封等都可以追責退房以外還可以要求相應的賠償損失。

  • 2 # 歐陽文傑

    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開發商與購房人在合同中約定的交房日後,卻遲遲得不到開發商的入住通知。根據現在《司法解釋》的規定,開發商經購房人催告後的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購房人就有權要求開發商退房,並要求返還訂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合同無效。合同無效的原因多由於開發商的手續不全,開發商必須證件齊全才能蓋樓、賣房。 如果開發商證件不全,就屬於違法操作,與買房人簽署的合同屬於無效合同。由於是無效合同,開發商應當返還購房人交納的房款。

     三、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擅自變更設計。在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中,一般都約定開發商在變更設計之前,必須經過購房人同意。否則,開發商就構成違約,購房人有權退房。發生開發商未經購房人同意而擅自變更房屋戶型、朝向、面積等有關設計的情況,購房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要求開發商退房。

     四、房屋面積誤差超過3%。如果交房時房屋的實測面積與簽約時的暫測面積的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退賠利息。

     五、房屋質量不合格影響使用。根據最新司法解釋,因房屋質量問題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購房人可以提出退房並要求開發商賠償損失。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

     六、房子產權不清楚。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經濟糾紛 。

     七、存在合同欺詐等其他問題的。

     開發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賣給購房人後,又把房子抵押給他人,購房人查明後,可起訴認定購房合同無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還有,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八、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根據買賣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屆滿後超過一年,由於開發商的原因導致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

     九、按揭合同不能辦理。因不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按揭合同,辦理不下按揭貸款的。

     十、在建工程轉讓。開發商欲轉讓在建工程,應書面通知購房者,購房者有權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內要求退房。

  • 3 # 小十一爸爸

    大家好,我是ZZ家的小胖仔,榮幸受邀回答~

    一:買房銷售隱瞞也需要分事情輕重。

    我們在買房的時候,一般是經過銷售的推薦和對房屋的講解,以及相關情況的真實告知,從而來決定要不要買這套房子。所以,作為銷售,在告知客戶房屋的相關情況時務必真實告知,不然就是在損人不利己了。當然,在正常情況下,銷售所給資訊不真實,作為客戶,是完全可以拒絕後續交易的。但是現實中,卻並非如此,一般如果是比較嚴重的事情的話可能還好說一些,畢竟銷售理虧。但是如果是銷售覺得無關緊要的事情的話,估計就很難纏了。銷售和開發商都會打馬虎眼,讓我們無地說理,只能默默接受,除非透過法律手段。但是像這種銷售隱瞞的話,我們手上還不一定有證據,如果銷售咬死不承認,那麼最終也不一定能有什麼結果,只會消耗我們更多的精力罷了。所以,我們也儘量看看事情輕重,再做決定。

    二:銷售在推銷房子的時候最好錄音,留下證據。

    在銷售講解房源情況和有關房屋的任何資訊的時候,我們都可以採取錄音的措施。留下證據,後面有什麼事情也好說。而且後續在和開發商打交道的時候也不用費口舌,錄音一放,開發商就不會跟我們糾纏太多了。所以,必要的預防還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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