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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恩率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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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月照荒城RJ
謝邀。舉個例子:2011年7月22日,挪威人佈雷維克先在挪威政府辦公大樓前引爆威力巨大的汽車炸彈,然後又在首都奧斯陸以西40公里的於特島槍殺參加挪威工黨青年團夏令營的人群,共造成77人死亡,300多人受傷。但是由於挪威廢除了死刑,後來奧斯陸一家地方法院裁定,該國“7·22”爆炸槍擊案嫌犯佈雷維克“恐怖行為”罪名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21年。佈雷維克在現場聽到宣判結果後面露微笑。2016年,佈雷維克對關押他的監獄提出投訴,理由是沒有給他提供最新的遊戲機和遊戲軟體……所以,我覺得對這種人應該實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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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三千雲煙
必須要死刑。在中國,影響最大的是儒家思想,但儒家思想有些虛偽。對於罪大惡極的人,儒家思想是沒用的,要用法家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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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颯爽英姿6446224
謝邀,按照中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說故意殺人不一定會被判死刑,可以判無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要看殺人犯是不是罪大惡極必須判死刑。比如故意殺人未遂,那是無論什麼情況都不會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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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蘋果耗子
在死有餘辜的情況下,還不判死刑,除非有種比死更殘酷的刑罰。
但是,根據現在刑罰的原則,即使存在這樣的讓人生不如死的方法,因慘無人道,而不便於成為刑罰。
既然沒有能夠與死刑對等替換的刑罰,那麼我主張對罪大惡極的人判處死刑…
讓我們換位思考,而不僅僅是以旁觀者的角度考慮是否死刑。
若這個罪大惡極、死有餘辜的人侵害的是你至親至愛的人,那麼你會大度的、仁慈的讓他不去面對死亡的恐懼嘛?
如同七宗罪里布拉德皮特最後還是對著犯人扣響了扳機。因為,身而為人必然追求自然的正義,否則無法維持內心的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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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南客
站在客觀的角度說,每一個生命都是獨一無二的,是寶貴的,佛家有曰,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得饒人處且饒人,不管一個人多壞,他死了,他的父母,他的親人、朋友都一樣會傷心,站在客觀的角度,能不殺生儘量不殺生
但是!!作為新時代的年輕人,尤其是85年以後的,沒有那麼多的思想束縛,壞人就該死!省了出來到處禍害別人!這基本上是我們一致的觀點,尤其是那些壞到極致的人,恨不得他們分分鐘出門被車撞死,其實也沒有錯,時代不同了,思想自然不同,而且什麼事也沒有絕對的對與錯
在生命的角度出發,一條生命離開了,必定帶來諸多痛苦
(怎麼感覺自己說的這麼高大上,個人觀點,不喜勿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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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他活著,讓他認識到自己,為自己的犯下的罪行付出代價,讓他自己認識到自己該死的時候在執行死刑,如果有頑固之徒就立馬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