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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祁麗英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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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任律說法
對於這個問題,你首先要說清楚,你們夫妻雙方購買的這個房產是婚前買的還是婚後買的?
如果是婚後買的,那不論是一方支付的首付,還是雙方支付的首付,原則上婚後買的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不論是哪一方還貸,都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
但是如果是一方婚前付的首付,且登記在一方婚前個人名下,婚後共同還貸的這種情況,那麼房屋產權可以認定為一方的個人財產,但是婚後共同還貸及所對應的增值部分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這需要看具體的情況,同時還要考慮出資到底涉不涉及到一方的個人財產?所以這個問題比較複雜,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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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葉律師
夫妻一方付首付買房,雙方共同還貸,這個房子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嗎?怎麼分配?
例如,房產購買在結婚登記之前,並且是一方付首付買房,婚後夫妻共同還貸。這個時候的夫妻共同財產只有共同還貸所對應的增值部分,而不是整套房產。離婚的時候,房產一般會判決給產權登記方,由其對你進行補償。
例如,婚後買房,雖然是一方付首付買房,但房產登記在雙方名下並且共同還貸,這個時候應當根據登記為準,認定該房產屬於夫妻共同房產。
總體來說,有爭議的可能是在婚前購買的情況。若房產是在雙方結婚後購買,一般還是比較容易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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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律師獨角獸
回答這樣的問題,首先要弄明白一方付的首付是在婚前付的,還是在婚後付的。但是從題目的情況來看,一般是指一方婚前付了首付,然後婚後雙方共同還貸的情況。可以說這房子的絕大部分是夫妻共同財產。
其一隻要婚後共同還貸,甚至說婚後一個人用自己的收入還貸,另一個人用自己的收入負擔家庭支出,就可以認為婚後還貸的部分是雙方共同財產。既往的案例中,離婚時法院都會對該部分進行分割。女方一般倒是不用為此擔心。
其二關於一方婚前支付的首付問題。如果一方沒有為另一方在房產證上加名字,婚前所付的首付一般可以認為是一方的個人財產。真正在處理離婚案件的時候,無外乎就是一個財產分割的比例問題,即只要有數都是可以根據數額進行分割的。相對應的,在此基礎上對增值部分也可以按照比例進行分割。
其三最常見的處理辦法往往是法院對此進行調解。畢竟法院不可能真正按照做數學題一樣把這個數值計算的如此精確,一般法官都會主持雙方進行調解,總有一方多多少少作出一些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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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紙家書
基本結論是:只要是明確的個人財產支付首付、且未加對方名字,無論房產取得是婚前和婚後,房子本身均屬於個人財產。如果涉及到婚姻問題、導致房產分割,房產屬於首付一方,僅對婚內已償還的貸款部分進行分割。
以下分兩種情況,分別做一個解釋。其中,為方便闡述,我們假設首付方為男方。
首付部分完全屬於男方個人財產,且房產證登記的僅為男方名字這種情況下,可以認為房產屬於男方個人財產。但是,因為涉及到夫妻婚內共同還貸,之前向朋友們介紹過一個基本概念:夫妻離婚,分割的財產,指的是夫妻共同財產。
套用過來,即是指——已經花出去的、夫妻共同償還的貸款部分,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涉及到離婚的問題,這部分是要進行分割的。分割的基本方式是:
男方獲得房產。
男方需向女方支付已償還貸款部分的一半兒、及其增值部分。
注意:
這種情況,跟婚前還是婚後購房無關。只要是能明確證明完全是個人財產出資,均視同為個人財產。
首付部分完全屬於男方個人財產,房產登記的為夫妻雙方姓名如果產權登記為夫妻雙方姓名,可以認定為:男方將房產的部分份額“贈與”給了女方。這種情況相對比較麻煩,按照不動產權登記制度,雙方均有產權。
但是,因為購房這個動作是男方的單方行為,可以預設為是“以婚姻維持為條件的贈與”。如果涉及到離婚,即視為違背了贈與條件,贈與行為無效,男方收回贈與的房產份額。
但是,這種情況的麻煩之處在於,婚姻的維繫受到很多因素的影響,並非一定是女方的原因。所以,類似情況引起的糾紛比較多。
有的判例結論同上。
有的判例結論是,女方要分得房產中標定的份額部分。
這裡只能給出的建議是:加名需謹慎。僅從風險角度做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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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悟法析律
夫妻一方首付買房,這就說明雙方已經結婚了,既然已經結婚了還說付的首付款是一方的,那麼這筆錢可能來自於夫妻雙方中的一方獲得了其他人的贈與,或者是其婚前的個人財產用來當作首付了,那麼這房子如何分配呢?
01如果夫妻沒有關於婚內財產的約定,按法定這樣劃分因為首付款來自於夫妻一方中的另一人,那麼這首付款正常是他的個人財產,除非他表示夫妻雙方共同接受贈與,否則這部分財產是可以獨立劃分出來的個人財產。
而夫妻共同還貸說明夫妻雙方的財產是共同共有的形式,那麼就不管夫妻一方中誰苦的多,誰苦的少,共同還款部分那麼就是一人一半的份額。
但是要考慮房屋的增值價值,正常情況下是根據出資額劃分出份額來,然後根據實際情況的增值部分來對應劃分具體的分配額。這是法律上關於夫妻一方出首付,雙方共同還款後的分配方式。
02房子肯定屬於共同財產,但是共同的份額並不一致因為夫妻共同還款,那麼不管房產證是否有夫妻雙方的名字,這套房屋都是屬於法定的夫妻共同財產。但是如果遇到離婚時,雖然是共有的房屋,但是具體的分配份額還是要經過更為細化的分配。
所以,有的人以為只要結婚了就是一人一半,但是並不是如此簡單的計算的,法律即要保護夫妻共同財產所有制,又要保護其財產的個人化權益分配過程中,免受損失,這才是符合公平正義的代表的。
所以簡單的認為房產證上有兩人名字,就是一人一半的看法是錯誤的,具體的分配比表面更為複雜,正常情況下可以基於此基本維護個人財產和貢獻在購房過程中所形成權益特性。
結語為了因為房屋的購買分配和權屬歸屬影響夫妻感情,最好的方式就是雙方有一份婚內財產協議,對彼此的份額作出明確具體的約定,把醜話說在前面,這樣的夫妻關係是坦誠的,也是明智的,雙方都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更利於一體化家庭的打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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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共同財產!房產分配比例,支付首付的一方,將獲得出售後財產的等同比例,首付30%那麼獲得30%,餘款對半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