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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荊棘與芳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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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黃金時代當家
二、依法向自己出資撫育長大成年,有經濟能力的子女索要贍養費。
三、再嫁一個丈夫低調做人,夫妻和諧白頭偕老,解決老有固定居住房屋土地,去世有墓同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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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泰山木32140178
父母離異,兩人的個人財產,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處置完成,他們相互之間的扶養繼承義務權利中止。母親如何用自己的財產規劃養老?我感覺提問含有多個意思。我分五個方面表述我的看法
一、母親離婚分割的財產,並不是母親贍養晚年的唯有保證,母親頤養天年的保證要有穩定的住房,或要有自己的穩定收入積蓄,也要有子女經濟供給、特殊困難的解決、慰籍照料。有必要的特殊情況解決。
二、母親離婚,根據自身條件和意願需要,可獨自生活,可與子女共同生活,不排除再婚和與父親復婚的可能,子女本著尊重母親的前提下,對她真心施以幫助,不能不管不問,不粗暴干涉,關注、關心、關愛並舉。
三、母親對自己財產計劃保管、安排使用,如果繼承人較多,多餘部分的儲存贈予和不足部分索求解決往往是敏感問題。她的身體和精神條件允許儘量讓他自己處理,不越俎代庖,義務不推脫,利益不爭搶。當母親出現無生活自理能力時需要子女照顧時,她的財產無論是餘是缺,無論處置解決是如何進行的,均不可做為條件。
四、母親房屋多,有必要幫她出租賺取房租補充家用,有合適情況調換居住條件近距舒適的。母親走房屋生前贈予簽訂協議留遺囑繼承均可以,但前提保證母親生前需要,自願並且無思想負擔。存款可掌握賬號密碼不建議分割,銀行利息太低,理財投資風險大,為她想個科學的存取辦法。
五、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消失,並不等於父母與子女之間的權利義務消失,關注關心母親,同時也要關注關心父親,晚年離婚,大多非正常,促成他倆破鏡重圓有必要,,即使他有錯也儘量原諒。除父親另已組織家庭。
我所說的其實你自己也會想到,說重複說錯了請原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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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死結解不開了
不知道題主在哪裡工作,是母親所在的地方嗎?如果在一起的話,建議用36萬現金把房貸還清,然後更名到你名下。然後去銀行做抵押貸款,按你說的老小區或90平電梯房30-40萬,可以用抵押貸款全款買一套房子,這樣有2套房子,用一套來出租,加上您母親社保和工作收入每月3000左右,應該經濟上壓力不大。題主說不婚,那麼建議題主到一線或者強二線城市,這些地方對不婚的人比較友好,且醫療資源更好。那麼這種情況就要賣掉現有房子那就有約100萬現金,在一線或者強二線買個2房的首付是夠的。另外如果題主母親健康情況良好,給母親買上商業醫療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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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青海小咖
諮詢我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的權益的原則判決。因此怎樣才算是公平應當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了可以法院判決。 子女並不能直接獲得財產,但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分或全部,數額由雙方協商;協議不成,由法院判決。 如果因為一方有外遇而導致離婚的,在構成同居的情況下,另一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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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平安幸福148194761
這必須因母親的年令和孩子的年令去看,特別是孩子的年令及學業供讀現實需要。如孩子未曾工作,或沒結婚成家的情況下,母親.養老的規劃還真排不上日程。凡事必由家況論,輕重緩急當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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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要根據你母親的年齡、技能、資產狀況來具體規劃了,不能一概而論。
如果你母親資產狀況良好,且歲數不太大,可以考慮參與度比較高的投資專案,比如開店什麼的。
如果資產狀況良好,但是歲數比較大,那最好做房產投資,選好城市、地段就可以了。
如果資產狀況一般,有養老保險的,那保養好身體,資產配置買國債最好。
總體來說,我建議,如果身體狀況良好,可以考慮讓資產增值的經營性活動,來增加養老的資本;如果身體狀況、年齡和本人經營意願不強的,就選擇穩妥的國債或養老型保險最好。
另外,切記要經常和母親聊天談心,掌握心理和理財狀況,畢竟現在的金融騙局真是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