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老盲人夜晚拿著一盞燈走在馬路上。有個行人感到非常奇怪,便問道:
“您既然什麼都看不見,費那麼大勁拿著燈幹什麼?”
“正是因為眼瞎我才拿燈呀,免得別人撞到我!”
回覆列表
-
1 # 楊山談心
-
2 # 言空先生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晚上走路提著燈籠,這是符合自然規律的,盲人不是因為他是盲人,就不提燈籠了,但是他仍遵守自然規律,看似他得不到光的指引,但是他的確得到了好處,就是別人不會碰到他。所以在我看來,他是有德之人。
-
3 # 淵鯨
乍一看盲人是智者,細思則必是仁義先行,而於思量實踐之後,則合於智。也由此可見,智,應是思量或實踐後的總結。
盲人若無仁義之心先存於內,必然先考慮到點燈只能讓路人看清道路,因而無點燈之念,既無此念,又何來思量,既無思量,又何能在思量中閃現靈光:別人看見道路了,那麼就踩不到坑碰不到頭了,那一則路人同樣也碰不到自己了,二則路人受燈光之惠,定有回饋,指點盲人路。
智者多義,愚者多私。與人方便,自己方便。欲害人者,常帶自己。
首先我們先來說說儒家的“五常”,孔子提出“仁、義、禮”,孟子延伸為“仁、義、禮、智”,董仲舒擴充為“仁、義、禮、智、信”,後稱“五常.
仁者,凡事不能光想著自己,多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為別人考慮,做事為人為己,即為仁。
義者,人字出頭,加一點。在別人有難時出手出頭,能捨,幫人一把,即為義。
禮者,示人以曲也。己彎腰則人高,對他人即為有禮。因此敬人即為禮。
智者,知道日常的東西也。把平時生活中的東西琢磨透了,就叫智。
信者,相信其他人的經驗以及教誨,誠實守信,即為信。
這解釋了“仁、義、禮、智、信”後,我們發現盲人點燈這個故事最符合的就是“仁”了。
我們現在很多人在抱怨為別人大開方便之門,自己卻一點利益都沒有,但這不能成為藉口,試想如果人人都能為別人著想,那麼怎能說對你沒有一點益處?
為別人點燃我們自己的生命之燈吧,這樣,在生命的夜色裡,我們才能尋找到自己的平安和幸福。點燈照亮別人的同時,更照亮了自己.這就是助人為樂的道理.在生活中,我們應該時刻記得:幫助別人也就等於幫助自己。
“一生伏拜王陽明、曾國藩,相交一起知行合一、修身養性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