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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木海991

    新民法典規定,體現男女平等。單位,企業公共側所,女清潔工打掃衛生,我在單位遇見過,避開忙時,沒有男生進岀才打掃,偶爾遇到女工快速離開,太正常不為過,談不騷擾,兩碼事。

  • 2 # 佛在心中40

    女方性騷擾男方,只有一個原因,男方有錢,否則男方再帥,再有勁也沒用,萬古不變的真理,男騷女為性愛,女騷男只為財!!

  • 3 # 晴天美景

    以前女性為弱式群體,現在女性基本上在家都為強勢,在外雖有些弱式,但相比以前已經強很多,所以在男女平等之社會,法律要顯示公平法則。故女性騷擾男性,理應受到懲罰。

  • 4 # 全村就我漏著腚

    平等,是社會發展的方向,這是個好開端。

    男人也是人啊,什麼男人騷擾女人是犯罪,女人騷擾男人是調情,純是瞎扯淡,憲法規定人人平等,為什麼要區別對待。還有,男人進女廁,搞不好進派出所,女人進男廁,啥事沒有,本身就是不公平的。

    女性對男性性騷擾也能同等對待,這是一個很好的開端,證明了法律的進步。希望以後,也將性侵犯問題也改進,將性侵不再到單純界定為男對女。還有,在家庭暴力方面,法律也能同等保護男性,糾正那些“男打女是犯罪,女打男是家庭幸福”的錯誤觀點,在家庭,任何一方針對另一方的暴力都不應該被容忍。

    不是每個男人都覺得被挑逗和騷擾是浪漫!網上我也看過一些例子,就比如職場男性被女上司性騷擾,司機被女乘客猥褻和騷擾、強吻等,女性騷擾男童等…,這些都是需要被社會和法律重視的大問題。

  • 5 # 李文彬531

    對!要加大對女性性騷擾和賣淫的懲罰力度!特別是官養情,官為傘的賣淫女和官,抓住一起嚴懲一起!最好都直接死刑方可淨化社會風氣!

  • 6 # 溪山山人

    男女平等嗎!以前只追責男方,而對方發生類似不追責,不讓公平。只要是性騷擾,不類男女都該追責,這才體現法律的尊嚴,法律的公平。《民法典》增加了【公序良俗】並規定凡經公序良俗解決過的事案,法律不支援訴訟。民法典還增加不少新條款,必須要學習,要知道,由其是【意思的表達】,如果不知道會吃大虧,因為影片,錄音都可做法律證據。比仿有個借拾萬元錢,家人在你面哭訴,你答付不還了,他錄音了或者影片了,你這拾萬元可能就沒有了,不還了,你告到法院,他證據那出來,而你沒有證明他是欺偏,你就不能勝訴。所以。提惺大家要學習《民法典》當依法保護財產安全,決不能為不學法而吃虧。

  • 7 # 達老旺

    前年發生了一個強姦案,三個女的把一個16歲的男生強姦之虛脫,後送醫院才脫險。起因是兩個三十歲左右的女人請男孩的女朋友一起吃飯,並答應事後給女孩500元,吃飯時一女的給男孩的飲料裡下了春藥。男孩的父母告到法院,法官以沒有條法依照而放了三個女犯人!這法官踐踏了憲法中"男女平等"一條!!

  • 8 # 品評新世相

    在之前的若干年,男人騷擾女人叫性騷擾,是法律問題。而女人騷擾男性,不被視為法律問題,叫“勾搭”,是作風問題。對男性來說,這本就非常不公。

    之前我認識一個小夥大學畢業後在大連軟體園某外企工作。他的直管上司是個快40歲的中年離異婦女。小夥進司後,女上司就對他另眼相看,起了色心。感覺看到他就有點合不攏腿。

    利用職務之便,這個女上司先是經常把小夥叫到辦公室以談心的名義輕浮的做肢體接觸。後又帶小夥多次出差,常常半夜叫他到自己房間“聊工作”。用關心下屬的名義,詢問小夥的感情問題,讓小夥不勝其煩。

    最後,女上司利用年會讓其它下屬幫忙,把小夥灌醉,帶回了自己的家。第二天,小夥非常氣憤,表示要報案,可是礙於法律中無女強姦,猥褻男性的相關法條,這件事不了了之。

    這給小夥留下了很大的陰影,雖然從那家外企離職。但至今想起自己的遭遇,都覺得特別噁心,到現在為止,仍然未婚,甚至拒絕和異性交流。

    民法典實施後,女人對男人騷擾也可以以行騷擾定性,這是法律的進步,是法律根據時代變化而產生的變化。這意味著男人在法律層面上不再弱勢,也可以防微杜漸,避免更糟糕的事情發生。

    以小夥的遭遇為例,如果當時有民法典的相關法條支撐。在女上司最初開始頻繁對他試探時,他就可以警告女上司注意一下這麼做的成本。法律的意義之一就在於震懾,法條存在,就會讓不少人自然而然的收斂。

    不過,最後強迫症做個糾錯。民法典適用範圍是民事案,民事案基本上判刑的可能不大。所以送入大牢這個解讀本身是存在問題的。不要過度解讀,或者做錯誤解讀。

    最後說幾句題外話,我覺得這件事,才是真正男女平等,女權的體現。無奈,這個時候看不到有“女拳師”跳出來鼓與呼。相關法條的出現,才是真正的把女性從過去的弱勢地位,放到了和男性平等的地位,是立法上的一種必然,也是進步!

    不過,那些關心別人孩子為啥不跟母性,說解放女權可以隨意插足,視男人為驢的女拳師們,大概對這一法條是不滿的。因為,壓縮了可以讓她們為所欲外的空間呢!

  • 9 # 閔木花

    法律們的法則應與時俱進、隨社稷形境而變。以前重點強調男女要平等,丸條例、條則都象女性傾斜。而現在形境逆轉乾坤,視女性為重,男性為僕深入思維。什麼以女性為寵。原男性可坦胸露臂,女性要包襟窠體;現在女的坦胸露臍為美,性感,男的此例是無修養。該跟男性正氣正名的時候到了。法律法則該考慮男性的感受了!

  • 10 # 曾經年輕過618

    女人性騷擾,不是什麼男她都去騷擾,無非是男人錢有權。窮光旦又沒有權她騷擾有什麼用?如果有錢有權的男人不了騷女人也不會去騷擾,還是你那個意圖,後耒又說人騷擾你。

  • 11 # 時事評論觀察員

    為什麼新民法典中規定,女性對男性性騷擾也可能被送入大牢?因為男女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女人也需堂堂正正的做人如果犯了法做了狗切之事女人也要承擔法律的責任這是完全公平合呼情理的,中國出臺《民法典》將女人性騷擾也犯法列入法典這是完全符合中國實際情況的,我們表示萬分的支援。

    近年來隨著中國國民經濟的不斷髮展,女性的社會地位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空前大提高,隨著物質生活的空前提高加上男多女少的社會現狀,女性的社會地位資源分配家庭地位也明顯獨佔魁頭,女性的特權也空前高漲,無論何地都會出現女士優先、女人特別的優先條件,正是出於全社會對女性的格外關注讓女性無論何時何地都成了時代的寵兒,成了時代最頂峰的姣姣者,在人與自然時代背景等條件女人都超越了男性登上了人權的頂峰都享超人的尊容成了一代王者。

    在自然大環境下女士優先女人是寶的大格局下女人強勢也成了時代的主旋律,據資料顯示在中國一千對家庭夫婦中女的說了算約佔男性的百分之65.3%,女人撐管家庭經濟約為百分之55.4%,女人參與政治、經濟婚姻等大事己超過95%,男女發生性關糸判男人承擔責任的高達99%,發生強姦案件女人受到了最大的保護,而判男性擔責的高達80%,女性擔責只有20%。據資料顯示近年來女性騷擾男性的案件呈上升之勢,有的女性佔自身優勢非法侵害男性的家庭案件近年高漲,在社會偏壁地方有的女性藉著法律優先保護女人的便利,利用性騷擾侵佔他人情感,侵佔他人婚姻破壞他人家庭己成了社會不安定因素,所以這次國家出臺《民法典》把女人列入法責之中也是時代的進步,法律的平等,也是大勢所需符合中國國情,有利於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男女之中誰犯法就抓誰,誰犯法就判誰,這是符合歷史程序與潮流的。我們大攢《民法典》的出臺與實措。

    男同胞們這下好了,有了《民法典》誰在騷擾你就報警讓法律來為你主持公道,讓法律來為你撐腰!走在大街小巷男女都是平等的,誰也別打歪主意否則必受法律的嚴懲。

  • 12 # 坐在七樓釣小魚

    新民法典真的有這樣的規定嗎?我感到有點扯。

    清潔工為了打掃廁所,進出廁所,實際上都會有意地迴避裡面的人。如果裡面有人,她們往往都會自覺地避開,等人走了才進去。或者進去以後,在門口作個標記,以示有人在裡面工作。難道真的有清潔女工會乘著有男人在裡面而進去看人的小鳥?我感到這太匪夷所思了。

    從心理上來說,做清潔工的人,尤其是打掃廁所的人,大都不會以自己的職業為豪。她們在工作的時候,會放鬆到有閒心去看你的小鳥兒嗎?我想,更多的是希望自己早點打掃完,早點完事走路吧。就是真的不小心撞到,也就當是看到個小肉瘤吧,哪裡有心去欣賞?

    那些認為女清潔工去廁所搞衛生,是為了窺探男人的隱私,還要把女清潔工扭送到公安機關的人,內心是多麼的狹隘和骯髒。這種人大概看男醫生給女病人看病,女護士給男病人打針也是會想入非非的吧?

  • 13 # 安東尼此處

    為什麼新民法典中規定,女性搶劫,也可能被送入大牢?

    為什麼新民法典中規定,女性殺人放火,也可能判死刑?

    咋得了?女的就可以無法無天了?

    這問題什麼邏輯。

  • 14 # 堅持搬磚的螞蟻律師

    你這個問題本身就錯了!

    民法典是規範民事主體之間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的,其救濟措施主要是賠禮道歉、消除妨礙、賠償損失等,沒有坐大牢的手段!坐大牢是屬於刑法規定的救濟措施!

    2021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民法典》,首次將人格權獨列一編,突出對人格權的保護,彰顯人文關懷。人格權編重要的變化之一就是對“性騷擾”進行了規定。

    《民法典》第1010條規定“違揹他人意願,以言語、文字、影象、肢體行為等方式對他人實施性騷擾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應當採取合理的預防、受理投訴、調查處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係等實施性騷擾。”

    這裡的受害人是“他人”,並沒有區分性別,所以男人或女人都可以成為加害方,也可成為受害方!

    但是民法典處理的是輕微的傷害,一般稱為“性騷擾”。

    如果情節嚴重,構成強制猥褻,則可能成立強制猥褻罪。同樣,行為人和受害者均不區分性別,即男女均可成為犯罪主體,均可能承擔刑事責任,包括俗稱的坐大牢。

  • 15 # 一筆飄紅

    男人也是有性尊嚴的,被女人調戲了,喜歡接受叫你情我願,不喜歡不接受叫性騷擾。是不是性騷擾完全取決於對方能否接受。

    儘管這種事是少數,但以前沒有相關法律、界定也就不了了之。

    這種情況都認為男人走了牛屎運了,是好事兒。其實不然,男人和女人一樣被自己不喜歡 的人侵犯了也是很噁心的事兒。

    現在立法周全了,女性對男性性騷擾也是犯法的。那些為所欲為的富婆們強行包養“小白臉”也是違法的。

    這也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個理念,是社會的進步,也是文明的昇華。

    以前也聽朋友說過,他的親戚在某部門上班,老太婆女上司對其“有意”,但是他看到她就特噁心,後來不勝其煩,想法拿到一筆錢後不辭而別了。

    女性騷擾男性這種事,也是因為傳統問題,和以前沒有立法問題,也真困擾了了某些男人。現在翻身得解放了,有撐腰的依據,不會再被反咬“強姦”什麼的了。男人也被保護了,這是男人世界的Sunny。

    但女性對男性性騷擾取證是個難題,界定也不容易。如果對方反咬一口,有時在特定環境下不有“真說不清的一面”,這時取證就很關健了。

  • 16 # 阿醒啊

    我以前不知道原來法律有這片空白的

    女性強姦男性是無法入刑的,根本沒構成犯罪

    社會忽略了男性也有可能是這方面的受害者

    女性上司也會騷擾男下屬,但是法律卻沒有相應的懲罰措施,社會也沒有對男性進行這方面的教育

    我們可以從下面這張圖看到,遭遇性侵犯的男性並沒有比女性少很多,甚至在“現實生活中受到言語性騷擾”的比例比女性還有稍高一點

    因為其實男性不僅會受到女性的性騷擾,還有更多的是來自同性的

    我在網上聽過一個男生分享他被同性戀舍友騷擾的經歷,他舍友會以“大家都是兄弟”的理由去抱他,在出去玩的時候跟他睡一張床,並且在睡覺的時候抱著他還親他的脖子,這時他才被驚醒,他都被這個舍友嚇到現在說話還結巴,他在說這件事的時候我們聊天室裡的人調侃他說話怎麼結巴了,講的時候雖然覺得還蠻好笑的,但是仔細反思這跟性騷擾有什麼區別?更細思極恐的是這個男生他自己都沒意識到

    希望法律能更多地關注到這些空白的角落,社會也要加強這方面知識的教育

  • 17 # 手機使用者山野居士

    這個問題其實都能理解,從新中國建立以來,就提倡男女平等,女性的社會地位得到了提高,女性的地位完全提高,就應該和男性負有同等的社會責任和義務女性對男性的性騷擾應該負刑事責任,只有這樣才是完全的男女平等。

  • 18 # 成151080853

    這樣才更公平公正啊,別啥事都說拿個男人騷擾她了,以前根本就沒有女人騷擾一個男人的說法,現在好了啊,提現了男女平等

  • 19 # 方仔茶敘

    只有這樣才更能體現男女平等的精神實質。

    婦女能頂半邊天,切莫學一手遮天。更不能色相騷擾你想得到有任何目的所利用的男性。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20 # 一筆飄紅

    男人也是有性尊嚴的,被女人調戲了,喜歡接受叫你情我願,不喜歡不接受叫性騷擾。是不是性騷擾完全取決於對方能否接受。

    儘管這種事是少數,但以前沒有相關法律、界定也就不了了之。

    這種情況都認為男人走了牛屎運了,是好事兒。其實不然,男人和女人一樣被自己不喜歡 的人侵犯了也是很噁心的事兒。

    現在立法周全了,女性對男性性騷擾也是犯法的。那些為所欲為的富婆們強行包養“小白臉”也是違法的。

    這也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個理念,是社會的進步,也是文明的昇華。

    以前也聽朋友說過,他的親戚在某部門上班,老太婆女上司對其“有意”,但是他看到她就特噁心,後來不勝其煩,想法拿到一筆錢後不辭而別了。

    女性騷擾男性這種事,也是因為傳統問題,和以前沒有立法問題,也真困擾了了某些男人。現在翻身得解放了,有撐腰的依據,不會再被反咬“強姦”什麼的了。男人也被保護了,這是男人世界的Sunny。

    但女性對男性性騷擾取證是個難題,界定也不容易。如果對方反咬一口,有時在特定環境下不有“真說不清的一面”,這時取證就很關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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