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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淡定方從容

    這還用問嗎?倒查,成立專案組從重從嚴從快懲辦當初辦案的相關人員,給含冤者一個交代,給全華人民一個交代,給莊嚴的法律一個交代。建議對辦案機關終身追責制度。

  • 2 # 寒梅傲骨抗雪嘲霜

    對於張義華案件,我個人認為中國的司法改革有待更進一步的推進,疑罪從無的理念必須根植到公檢法司的每一個公務員的血液裡,避免更多的冤假錯案的發生,避免更多的家庭的災難的發生,讓每一個公民的幸福指數和幸福感得到提升,對於張玉海本人我表示非常的同情和非常的,可惜。他受了很多的苦。可能也由於當時我們的政府要求命案必破,等一系列強硬的強硬的要求導致的一系列的冤假錯案的產生,對於張玉環的前期的表現,我個人認為有些欠妥,他高調的宣稱自己受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累,撫養兩個孩子不容易,可是像他這樣的人太多太多了,假如說一個離了婚的女人帶兩個孩子,你就覺得很正常了,但是我們都忽視了張玉環被限制人身自由,被屈打成招受盡了折磨。是一個多麼痛苦的事情,俗話說得好,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張玉環被限制人身自由長達26年之久,並且是一個嚴重的徹頭徹尾的冤案,被屈打成招,長期的寫上訪信,上書信喊冤都得不到認真的對待和公正的裁決。在生理上和心理上給他帶來了非常大的痛苦,他的這些痛苦和張玉海的前妻來比較的話,就是他的前妻的苦是微不足道的,可是他的前妻高調的註冊了那麼多的賬號,表達了那麼多的苦難的意識。他其實是一個沒有文化的人,可是我發現他的講話語言的邏輯語言的表達是還是有一定邏輯性還是有一定水準的,我相信他的後面應該是有一些組織,或者是一些集團在為他炒作這個事情,如果像他自己所講的人只要出來就好了,沒有想去分到補償款什麼的。我想也就沒有必要太多的去高調的去宣傳自己了,雖然我承認你受了苦,但你受的苦,跟張玉環相比實實在在的是微不足道的。

  • 3 # 昊寶Mama

    張玉環案可以說是牽動全民的心。有替他惋惜的,有在質疑他就是真兇的。不管怎樣,我想說的是,既然警方拿不出確切的證據,那就只能說他有殺人的嫌疑,但不能憑此就抓他,並一關就是26年。

    不可否認的是,那兩個受害的孩子是可憐的,他們的家庭到現在都依然沉浸在痛苦中,其中一個家裡更為悽慘,父親還得了腦溢血。講真的,滿心對他們的心痛,為他們的無辜逝去感到惋惜。

    但是,我們要理性看待問題。當年抓張玉環的時候,只是憑藉他緊張,手臂有傷,就斷定是他殺害的兩個孩子,我覺得太過倉促。後面據他自己介紹,在牢裡經過一系列的嚴刑拷打,不得不被迫承認自己就是兇手。幸好,他有個好大哥,有個好前妻,26年裡四處奔走,為他上訴,才有了今日無罪釋放。他只是有嫌疑,但就因為這個蹲了26年大牢,妻離子散,老母橫淚,對他來說也是不公平的。

    現如今,雖然張玉環被釋放了,但當年的受害者家屬似乎不太接受這個,心裡對他的恨意依然存在,因為沒有抓到兇手,所以談不上沉冤昭雪,畢竟他回來了很多村民並沒有很熱情地來歡迎他。也就是說法律上雖還給他自由了,但人們並沒有就此放下芥蒂,所以我猜他自己的心裡也是很不好受的。

    關於這個案子,我覺得警方應該繼續調查下去,最好能找到更為合適的理由,給張玉環真正的釋放,也給受難者家屬一個讓他們信服的說法。

  • 4 # 勿近小人

    疑罪從無和冤枉無辜是兩個司法概念,公訴方沒有確鑿證據指證的,嫌疑人沒有確鑿證據解釋明白的,有疑問的罪行。就算沒有了,是暫時算沒了,如果以後刑事偵查技術提高有了新證據,再抓回來殺或者坐牢。

  • 5 # 喬木1

    目前,江西省高院再審撤銷了原判決,改判張玉環無罪,江西高院負債人及有關領導當庭向張玉環賠禮道歉,張玉環接受了道歉。

    張玉環被羈押9778天后,曾被認定是殺害兩名男童兇手的張玉環被改判無罪,重獲自由。

    8月4日,江西省高院再審張玉環故意殺人案,法院最終認定“原審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宣告張玉環無罪。該案審判長田甘霖表示,本案不屬於“真兇出現”“亡者歸來”的情形,而是按照疑罪從無的原則進行的改判。對於這一判決,雖然有一點遺憾,但是“能放出來就好”。

    不是無罪,也不是誤判,是疑罪從無,沒有證據罷了,這也是社會法制的進步,寧願放過一人,也不冤枉千人。

    “張玉環殺人案”案件回顧:

    27年前的一天,張玉環從田裡抱禾草回家,進廚房喝水時,看見該村小男孩張雄和張偉在他家屋簷下玩,將臺階上的土往階下扒,聯想到張雄以前打過他兒子,倒掉過他家的油鹽,心生怨恨,便衝過去打了他兩巴掌,張雄被打後用手將張玉環兩手背抓傷出血。

    恰巧就在當日兩男孩遇害,被人沉屍池塘,因此警方懷疑兇手為張玉環,才造成了這27年的冤案。目前江西省高院因證據不足,判張玉環無罪。

    據張玉環回憶,在這27年裡,自己由於無法接受這個現實,曾經在獄中自殺過二次,自己透過在獄中寫了成百上千封書信為自己申冤、申訴。妻子、哥哥為其奔走27年的申訴道路,如今得以沉冤昭雪。

    目前該案受害人兩名男童家屬稱已經放棄追兇。

    張玉環也因此得以出獄,與自己的父母、孩子、兄弟姐妹得以團聚,也摘下了揹負了長達27年“殺人犯”的帽子,不會再讓自己的家人和自己承受別人異樣歧視的眼光,能夠真正正真挺起胸膛做人。

    無疑張玉環是可憐的,在獄中27年,失去了人生最美好的27-53歲的中年週期,也失去了妻子,沒有能夠照顧父母,照顧孩子,給孩子童年的父愛。讓他失去太多太多。出獄後,由於社會變遷大,還得重新學習、認識社會。好在張玉環被關押27年間,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幾百萬人民幣,也可以讓他以後有一個好的生活,能夠安享晚年了。

    我覺得張玉環是可憐的,也請各位網友不要過多的猜測當年的殺人案兇手是誰了,既然被害人家屬都已經放棄追兇了,我們不必要過度的憑空想想,給張玉環一個安靜的生活環境,能和自己的家人在一起共享天倫之樂。

  • 6 # 驊駿張老師

    張玉環被關9778天,曾經三次自殺未遂,一句遲到的正義太輕飄了

    江西省南昌市進賢縣張家村,被羈押9778天后,53歲的張玉環無罪歸鄉。

    27年前的1993年,張玉環被警方認定將兩個同村男童殺害,並拋屍水庫。而在法庭審理時,張玉環一直喊冤,稱遭到了警方的刑訊逼供。在沒有有力客觀物證、兩份有罪供述前後矛盾的情況下,南昌市中院於1995年和2001年做出兩次有罪判決,判處他死刑,緩期兩年執行。

    張玉環說,當時宣判死刑,他就暈倒了:“肯定哭,冤枉,就暈倒掉”,在到看守所的路上,法警告訴張玉環可以申訴。

    張玉環一直沒有放棄申訴:“我不會寫,我叫了一個有文化的人寫,然後照著抄。其他人都在打牌,我就在寫,因為我想申訴是我的頭等大事,如果我放棄申訴,一旦死掉了,我就帶著遺憾去死。”

    張玉環寄給各個單位的申訴信有五六百封,但幾乎全部石沉大海。

    他曾三次自殺,想一了百了,因為他不得不認命。

    每每出現冤假錯案,就讓善良的人感到窒息乃至憤怒,為什麼總會出現冤假錯案,為什麼總會出現刑訊逼供,人性呢?

    冤假錯案不僅令無辜者蒙不白之冤,還錯過最佳辦案時機令真兇逍遙法外,27年過去了,當下可能很難回到案件的原點。

    不得不面對的現實是,案件可能找不到真兇,被害的兩個孩子及其家人的正義,也許永遠等不到了。正義如此爛尾,當年製造這起冤假錯案的人,罪不可赦。 案件陷入僵局,真兇逍遙法外,違法辦案者未受懲罰,脫離受害者之痛奢談什麼“遲到的正義”,太輕飄了。

    “遲到的正義”這種話還是留給受害者去說吧。“正義會遲到但不會缺席”這樣的話從受害者嘴裡說出來,才能讓人釋懷,讓人放下,讓人感到公平正義的力量。正義的交代,首先需要受害者視角的確證,不放過每一個作惡者,不讓生者絕望,撫平受害傷痛,然後才有屬於旁觀者的正義感受。

    遲到的正義永遠不是正義。

  • 7 # 四尺對開

    說明了司法體系在逐步完善,我們的法制在進步,對有疑問的案子敢於糾正。也給以後的司法工作敲了警鐘,辦案必須嚴謹,尊重證據,收集的證據必須對案件的定罪量刑要有說服力。也是對在獄服刑人員提供了參照,如果對當初的定罪量刑存在爭議,只要勇敢積極申訴,終有還你清白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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