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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林語堂《蘇東坡傳》,裡面用的是“東坡四年黃州住”,但看《蘇軾詩詞》卻是“東坡五載黃州住”。 我查了一下,蘇東坡北宋元豐二年(1079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因“烏臺詩案”陷獄四個多月的蘇東坡責授檢校水部員外郎充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籤書公事。到元豐七年(1084年)四月上旬離開黃州,蘇東坡謫居黃州有五個年頭。 因此,到底哪個更準確,向大家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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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街味道

    問題:蘇軾疑問——到底是“東坡四年黃州住”還是“東坡五載黃州住”?

    看林語堂《蘇東坡傳》,裡面用的是“東坡四年黃州住”,但看《蘇軾詩詞》卻是“東坡五載黃州住”。 我查了一下,蘇東坡北宋元豐二年(1079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因“烏臺詩案”陷獄四個多月的蘇東坡責授檢校水部員外郎充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籤書公事。到元豐七年(1084年)四月上旬離開黃州,蘇東坡謫居黃州有五個年頭。 因此,到底哪個更準確,向大家討教。

    前言

    看題主的問題,對於林語堂《蘇東坡傳》中的一句詩產生了疑問。到底是四年還是五載?

    我們不必查詢四年五載的問題,先看看這句詩出自哪裡吧?

    一、《贈黃州官妓》

    《蘇東坡全集》 正文·補遺中,收錄了一首絕句《贈黃州官妓》,詩云:

    東坡五載黃州住,何事無言及李宜。卻似西川杜工部,海棠雖好不吟 ...

    關於這首詩的故事,流傳還是挺廣的,好多人聽過,宋人陳巖肖《庚溪詩話》中記載:

    東坡謫居齊安時,以文筆遊戲三昧。齊安樂籍中李宜者,色藝不下他妓。他妓因燕席中有得詩曲者,宜以語訥,不能有所請,人皆咎之。坡將移臨汝,於飲餞處,宜哀鳴力請。坡半酣,笑謂之曰:“東坡居士文名久,何事無言及李宜?恰似西川杜工部,海棠雖好不吟詩。”  

    陳巖肖說,這個故事有還有一個版本:

    案:宋周昭禮《清波雜誌》亦載是事,而與此少異,今附記於此:  東坡在黃岡,每用官妓侑觴,群姬持紙乞歌詩,不違其意而予之。有李琦者,獨未蒙賜。一日有請,坡乘醉書:“東坡五載黃州住,何事無言贈李琦?”後句未續,移時乃以“卻似城南杜工部,海棠雖好不吟詩”足之,獎飾乃出諸人右。其人自此聲價增重,殆類子美詩中黃四娘。

    二、兩首詩的區別

    我們把這兩首詩單獨拿出來比較一下:

    第一個版本:

    東坡居士文名久,何事無言及李宜?恰似西川杜工部,海棠雖好不吟詩。

    第二個版本:

    東坡五載黃州住,何事無言贈李琦? 卻似城南杜工部,海棠雖好不吟詩”

    這個版本除了第四句以外都有不同。連人的名字都有李宜、李琦之別,不過名字其實不重要,反正兩個字都押韻。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東坡居士與東坡五載這兩句,居士、平仄;五載;仄仄。可以看出第一句的第四個字一定是仄聲。

    東坡居士--文名久,平平平【仄】--平平仄。

    東坡五載--黃州住,平平仄【仄】--平平仄。

    三、五載還是四年,五歲、七歲?

    東坡居士也好,東坡五載也好,都沒有問題。但是東坡四年就有問題了。

    東坡四年,平平仄平。

    如果第四個字是平聲的話,這句詩就失替了。所以肯定不是“年”。

    其實這句詩並不僅僅兩個版本,還有如下幾個:

    宋阮閱的-《詩話總龜》:

    東坡【五歲】黃州住,何事無言及李宜。

    宋朝何薳明《春渚紀聞》:

    東坡【七歲】黃州住,何事無言及李琪。

    結束語

    無論蘇軾在黃州呆了多久,都不妨礙我們判斷,這首詩是一首格律詩。所以第一句第四個字一定不是“年”。

    是“歲”還是“載”就不好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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