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壯圖山人
-
2 # 跳過不過
五言格律詩只看本句,七言格律詩只看最後五個字,只要取除此句中最後一個字,只剩一個平聲字的,即為孤平!舉例:窗外石側花,取掉最後一個"花"字,餘的4個字裡,只有"窗"是平聲字,其餘為仄聲字,即犯孤平!同樣,七言裡只看最後五個字,判斷如上,謝謝!
-
3 # 普穡齋
這是一個很有爭議的問題。大致有兩派:
一派認為,兩仄夾一平即孤平,以啟功為代表。一派認除韻腳外全句只有一個平聲字且與韻腳不相連即為孤平,以王力為代表。絕大多數人認可王力的觀點。
兩仄夾一平的觀點不深入探討了,按此觀點,犯孤平的詩句就太多了。比如句式“仄平仄仄平平仄”。
王力的觀點,其實也很有商榷的必要。在認可它的前提下,又大致分成兩種觀點:
一種觀點認為,孤平僅針對韻腳句而言,(以五言為例)那麼就只是“平平仄仄平”句式,首字用仄聲,即孤平:仄平仄仄平。另一句式“仄仄仄平平”,4、5字固定為平平,不可更改,怎麼都犯不了孤平。所以只“平平仄仄平”句式可能犯孤平。(以五言為例,韻腳句只有這兩種句式)。
另一種觀點認為,不單是韻腳句,也應包括非韻腳句(仄收句)。只要是除最後一字,全句只有一個平聲字(韻腳句中又不與韻腳相連的)即孤平。比如正格“仄仄平平仄”變格為“仄仄仄平仄”,孤平!而變格為“平仄仄平仄”合律!正格“平平仄仄平”變格為“仄平仄仄平”孤平(即前一觀點)。
本人認可後一種觀點!即孤平不僅僅是針對韻腳句!
另,很多人認為孤平的概念以五言為準,七言句應去掉前二字以後五字來評判!比如:七言正格句式:仄仄平平仄仄平,變格為:平仄仄平仄仄平,除韻腳外仍有兩個平聲,但此句仍然為孤平!去掉前二字,即為“仄平仄仄平”!非韻腳句:平平仄仄平平仄,變格為:平平仄仄仄平仄,亦為孤平!
本人認可以五言為準的觀點!即,七言不管前二字按五言論!
-
4 # 老街味道
犯孤平在格律詩中是不允許的,但是唐宋以來並沒有一個嚴格的定義,因此在今天造成一些爭議。關於“孤平”的概念有三個人的說法影響比較大,他們是:王力、啟功、王士楨。
一、王力說
王力是研究中國漢語詩律學的奠基式學者。我們現在學的詩詞格律書,內容都是從他的書裡搬運的,因此他的好多觀點幾乎就是“真理”,關乎詩詞的爭論,你搬出王力來,基本就KO對方了。
但是王力關於孤平,只說了一種情況:韻句中除了韻腳外只有一個平聲。
他舉例說:五言的“平平仄仄平”和七言“仄仄•平平仄仄平”中,五言第一字、七言第三字是仄的話,就是“孤平”。
補救的方式是第三字和第五字改平聲。即:仄平平仄平和仄仄•仄平平仄平。
例如:
繞澗白龍下,接天蒼海齊。接字是入聲,仄,第三字必須是平聲:蒼。
二、啟功的說法
啟功關於孤平的說法是:兩仄夾一平。王步高先生在他的講座中指出這種說法的漏洞
1.比如七言:仄平仄仄平平仄,前三個字“仄平仄”很常見。這個說法我覺得沒必要講,啟功肯定說的是五言,七言這種情況是常識,不需要單獨說。
下面再說孤平,老街就不談七言了。
2.平平平仄仄的變格
王步高教授還舉了這個例子:平平仄平仄,在唐朝就幾乎當做正格了。這個句式有力的反駁了啟功的說法。
王維:“寒山轉蒼翠,秋水日潺灄。寒山轉蒼翠 平平仄平仄我不知道啟功的原話是什麼,因為平平仄平仄是唐詩常見體,啟功不可能不知道。或有詩友能瞭解給予老街啟發。
因此啟功的說法似乎確實不妥。
3.看一下這個有趣的例子
這是我寫這篇文章才發現的:《過宋員外之問舊莊 》杜甫
宋公舊池館,零落守陽阿。枉道祗從入,吟詩許更過。第一句:宋公舊池館。仄平仄平仄,用啟功的說法前後都是孤平了。
這是平平平仄仄的變體平平仄平仄,但是第一個平老杜又改為仄了。我們後人寫詩一般不會用“仄平仄平仄”,這種句式也會被歸為孤平。
又如杜甫的:蕭蕭古塞冷,漠漠秋雲低。三平調,也是後人律詩中絕不能出現的。
老杜說過:晚節漸於詩律細。律詩各體與修辭方式是在老杜手中發揚光大的,王國維把周邦彥比作“詞中老杜”說的就是這件事而不是憂國憂民。
三、王士楨的說法
王士楨的說法是:沒有連續兩個平聲就是孤平。這個說法前些年在網上有人說是自己發現的新觀點。王步高教授準確的說,這個觀點是王士楨最先提出來的。
四、除韻外只有一平而不算孤平
1.仄仄仄平平
王力的定義解釋不了這個句式,但是王士楨的說法可以解釋。
2.仄仄仄平仄
這種句式是仄仄平平仄的第三個字改仄了 ,這種句式好像也是啟功的說法。
如王維:復值接輿醉,狂歌五柳前。值和接都是入聲,仄仄仄平仄。但這種句式不是孤平,叫做半拗,在唐律詩中很常見。半拗可以救也可以不救。救的方式可以看《老街詩詞閒話11-格律詩怎麼救拗?》
五、野火燒不盡算什麼?
野火燒不盡,仄仄平仄仄,也只有一個平聲。這又是啟功的說法了。
仄仄平仄仄與仄仄仄仄仄都是拗體句,在律詩中是必須救拗的。
結語關於什麼是孤平概念,自古沒有定論,但是不可犯孤平是格律詩約定俗成的。我昨天在回答《高山流水藏頭詩》中四首的後兩首,結尾是犯孤平的,就只能算古絕句,不是律絕句了。
我看過幾首唐朝科舉的試卷 (我看的並不多,未免偏頗)是不犯孤平的,可見唐人還是很嚴格。
唐朝大詩人錢起的試卷:《省試湘靈鼓瑟》
我以為,去爭論關於孤平的概念是浪費時間,看明白後作詩不要犯孤平就可以了。
2018-3-20
-
5 # 華祥
我就不繞彎道了,簡單點說,格律詩詞中不犯“孤平”,就是一句詩的最後一個字是平韻的,在這句詩裡一定要有兩平韻字相鄰。
形式;
平仄仄平平
平平仄仄平
仄平平仄平
但一定不能三平尾或三仄尾,如
仄仄平平平
平平仄仄仄
如果你三仄三平尾就不是格律詩,一般入古風詩。
-
6 # 古詩今詞
如果你希望在格律方面有所成就,那麼孤平和拗救是繞不開的課題。下面我簡單講解一下這方面的進階知識。
我記得在我初學格律的時候,花了整整一週的時間去研究什麼是孤平和拗救。我剛開始以為拗句就是孤平,但後來發現兩者雖有聯絡,但也有所不同。
接下來的分享需要花費一定的時間消化,請作好準備。
什麼是孤平在清代乾隆之前,沒有關於孤平的定義,在這之後,就開始有爭議了。如今主要有兩種觀點:
第一種是以王力為代表,認為在韻句中除了韻腳之外只有一個平聲;
第二種是以啟功為代表,認為只要從字面上理解,兩仄夾一平就是孤平。
這兩種說法其實都有紕漏我們先說第一種,仄仄仄平平這個句式,就是除韻腳之外只有個平聲,但是這並不算孤平。再舉個反例,平仄仄平仄仄平,這個句式除了韻腳之外有兩個平聲了,但也算孤平。
我們在看第二種,兩仄夾一平的例子,仄平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仄平平這個句式就不算孤平。
這樣看來似乎兩種說法都有道理,但都有紕漏,於是帶著這樣的問題查證了許多資料。後來我靈機一動,如果將這兩種說法結合起來會如何,果然有所突破。
我對孤平的理解結合前面兩派的觀點,我有了新的理解:
1.孤平的前提是在韻句中,也就是押平聲的句子;
2.沒有兩個平聲相連;
3.如果是七言句,只看後五字。
之所以在七言句中只看後五字,是因為在七言古詩中,以仄平仄開頭的詩太常見了,歷來也沒有異議,也正好驗證了古代“一三五不論”的口訣。
而在將孤平歸類到韻句之後,發現許多疑問都可以解決了。這就很好解釋了為什麼古代一直強調孤平是格律詩大忌,卻有不少拗句的存在。
什麼是拗句拗句比孤平要更復雜一點,但也不難理解。拗句分為小拗和大拗。我們以仄仄平平仄這個句式作為例子:
這時候如果動了第三個字的平仄,成了仄仄仄平仄,就是小拗;小拗可救可不救。
如果動的是第四個字,成了仄仄平仄仄,這就是大拗;大拗就必須得救。
需要注意的是,句中第二字的平仄是固定,不可以改動。這是因為我們常說平起平收,仄起仄收等句式,這裡的“起”指的是首句第二個字,可以這麼說,第二字是平是仄決定了整首詩的格律句式,所以不能隨意改動。
什麼是拗救回到拗句的話題,前面也提到了,有拗就有救。所謂“救”簡單來說就是補平聲。拗救分為本句拗救和對句拗救。
本句拗救舉個例子,平平仄仄平這個句式,如果第一字用了仄聲,仄平仄仄平。這就是前面所說的小拗,這時候如果要本句拗救,就是把第五字的仄聲換成平聲,成了仄平平仄平。這叫一拗三救,在七言句中則叫三拗五救。
還有一種特殊的格式只存在非韻句中,就是“三拗四救”,在七言句中叫“五拗六救”。
如仄平仄平仄這個句式,原來是仄平平仄仄,當第三聲用了仄聲,就成了仄平仄仄仄,這時候就是三仄尾,如果要救就是在第四字用一個平聲,這就是三拗四救的由來。
對句拗救如果上句出現拗句,又不想改動,可以在下句進行補救。
例如,上句是:中仄仄平仄;那麼對句相應的第三個字就要用平聲,如中平平仄平。這就是對句拗救。
但是有一種情況不能救,那就是三仄尾。如果上句是仄平仄仄仄,上句第三字沒有用平聲補救,已經是三仄尾了,這時候如果下句第三字救了平聲,成了,中仄平平平,那就是三平尾了。
三仄尾歷來有爭議,但唐人寫詩並不會刻意避免,而三平尾和孤平卻是格律詩大忌,這點是共識。
-
7 # 來自月亮的他
可以看到,孤平產生的原因是“一三五不論”造成的。有人認為,律詩可以一三五不論,不是所有時候都可以不論。首先,“不論”後的句式是拗體,有人稱為“小拗”,它和“特拗”、“孤平”、“三連平”的區別是:可以不救,有些律詩為了格律的完整也進行了“拗救”。即使不救,也不出律,仍算律詩。其次,一般來說,五言中的第三字不提倡“不論”,因為這個字處於關鍵位置,起到全句平衡作用。再次,“一三五不論”是“孤平”和“三連平”產生的根源。比如,在“仄仄仄平平”這個變格的句式中,如果第三字不論,就成了“仄仄平平平”這種三連平的現象。所以“不論”可以認為是無奈下的選擇,使用時要慎重。
救孤平的方法叫“一拗三救”或者“孤平拗救”,很簡單,把第三字的“仄”聲變成平聲就可以了。具體就是,把“仄平仄仄平”變成“仄平平仄平”。
“一三五不論”造成了“孤平”和“三連平”,那麼“二四六不論”呢?告訴你,不是不可以,“二”不可以不論,因為在五言中,它處於非常重要的節奏點上,它決定著全句的格式,進而決定了全詩的格式,有些規矩就是圍繞它來定的,比如“粘”的規定。“四”在特定情況下是可以變的,變後的格式叫“特拗”,可以存在,但必須“特救”。“特救”的方法叫“四拗三救”,不再贅述。不過可以說一個有趣的例子,有“仄仄仄仄仄”這樣一個句子,你覺得它不合理嗎?其實它就存在,是特拗經過特救的特例。
上面說的多數是五言的情況,那七言呢?七言其實是在五言的前面加上與五言句首發聲相反的兩個字。比如五言是“平平仄仄平”,七言就是“仄仄平平仄仄平”,那麼七言的後五個字仍然符合五言的規律,變化也得從第三個字開始。
-
8 # 綺閣書生
南北朝時期,人們發現了漢字特有的音韻之美,且以五七言為主,這就逐漸形成了聲韻鏗鏘,抑揚頓挫的格律詩。到了唐朝初年以後,格律日漸完善,平仄相連,粘替相併,詞性相對,起承轉合。人們並總結出“一三五不論,二四六分明”的口訣,以利初學。只是一三五不論這句話不夠準確,第五個字多數時候是要論的,不然就出律了。
孤平是格律詩寫作中常用的術語之一。即在一句詩中(主要是含韻腳的一句),除了韻腳外,只剩下一個平聲字,那就叫做“犯孤平”,此時就改用前面的仄聲字來救。犯了孤平必須拗救,用以保持音韻和諧。拗救分兩種:本句自救和隔句拗救。五言句中的平平平仄仄,可改成平平仄平仄;平平仄仄平可改成仄平平仄平;仄仄平平仄可改成平仄仄平仄;七言中仄仄平平仄仄平,可改成平仄仄平仄仄平等,餘依五言類推。例項說明一下:
江南逢李龜年.唐.杜甫
岐王宅裡尋常見,崔九堂前幾度逢。
正是江南好風景,落花時節又逢君。
其中好風二字就是本句自救,落花時節也可以算,但不救亦無妨。
一身報國有萬死,雙鬢向人無再青。(陸游)
萬字出律了,無字即救有又救萬,隔句救回來了,這樣就沒事了,這就是隔句拗救。
拗救是出律的補救方法,格律中是允許的,大家經常練習就可以熟能生巧,水到渠成。
回覆列表
關於格律詩的“孤平”這一問題,目前較統一的看法就是,孤平指在“仄平腳”(即五言的“平平仄仄平”、七言的“仄仄平平仄仄平”)的句型中,除了韻腳的那個平聲字以外,全句只有一個平聲字。一般認為這是寫作律詩和絕句的大忌,但對此問題一直沒有定論。
實踐中,大多數格律詩寫作愛好者都有意識地避免孤平現象的出現。也就是說,在上述"仄平腳"句型中,五言的第一個字,七言的第三個字,寫作時必須用平聲,否則就是“犯孤平”。從古人的寫作實踐看,有時寧可二四六不分明,也要避免犯孤平。
當然,為了避免犯孤平,古人還想出了“拗救”的方法。所謂拗就是指在該用平聲的地方用了仄聲;所謂救就是指在該用平聲的地方已經用了仄聲。拗救的方法就是在本句或與之相對的句子中的相應的地方進行補救,即在本該用仄聲的地方用一個平聲字。這種變通以後形成的句子,叫做拗句”。上述仄平腳的兩個句型,透過拗救,就產生了相應的拗句。
拗句在唐詩中較為常見,其中五言(平平仄平仄)和七言(仄仄平平仄平仄)的形式雖為拗句,但一般認為是特例,可以允許。但還有下面幾種情況也是相當常見的,不同的是,如果前面一字用拗,後面就必須用救。一般認為有如下三種拗救的方法。
第一,在該用“平平仄仄平”的句子中,如果第一個字用了仄聲,那麼第三個字就應補上一個平聲,以免犯孤平。這樣全句就變成了“仄平平仄平”。七言則是由“仄仄平平仄仄平”換成“仄仄仄平平仄平”。有人把這種格律調整叫做本句自救。
第二,在該用“仄仄平平仄”的句子中,如果第四個字用了仄聲,或者說第三和第四兩個字都用了仄聲,那麼就要把對句的第三個字改用平聲來補救。這樣五言就變成了“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平”的形式,而七言則變成了“平平仄仄平仄仄/仄仄平平平仄平”的形式。有人把這種格律調整叫做對句自救。
第三,還有一種一字雙救的方法,就是既自救又互救。用對句第三個字的平聲,既補救本句第一個字的仄聲,同時補救出句第四個字或第三和第四兩個字的仄聲。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在該用“仄仄平平仄”的句子中,如果第四個字沒有用仄聲,而只是第三個字用了仄聲,或者說七言則是第五個字用了仄聲,這屬於半拗的現象,在寫作中屬於可救可不救的句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