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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百姓13640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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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獨秀轉轉圈
我覺得吧鬧事人員就應該受到處罰,拘留等都不為過。
我想不明白為什麼對醫護人員動手。冤有頭債有主,醫護人員只是工作人員,他們並不是你發洩的物件。
很多人說天價醫療費用是醫生的錯,下面我就給你們分析下費用貴的原因。
第一房地產 門面費用太高,我曾經在同仁堂做過資訊管理員,在上海南京東路的同仁堂每月的房租達到差不多8萬元,其他費用不算。
第二,藥品利益分析,中草藥的利潤太薄。正規渠道的中草藥利潤只有%30至%50之間,名貴藥材高點。中成藥、醫療器械`西藥的利潤會高點,有的可以達到%80,試問這個利潤面對高房價、人員工資、日常開支等費用,藥品想要盈利只有大批次走量,別無其他選擇。唯一利潤高的就是保健品。
第三醫生分析,醫生有3種,
第一種有原則技術好的人,這種醫生比其他醫生相對要少,堅持原則,不以高價格的名貴藥材給病人,不會像醫院方妥協,儘量做錢少就可以去病。所謂藝高人膽大大概說的就是這種人。因為技術好,醫院方往往對這種人很無奈
第二種,有技術對人下藥,有錢人會給你開名貴藥材,窮人儘量開治病錢少的。這種人醫院主辦方喜歡。病人也喜歡。
第三種技術一般但會像醫院方妥協而放棄原則的人,對病人胡亂開藥,開的藥對身體無害但不是治病的藥。一個小感冒能讓你花幾千的就是這種人,而現在這個唯利是圖的社會醫院方很喜歡這種人
所以大家瞭解了醫療行業後,儘量剋制自己的情緒去找醫護人員醫生人員等出氣,這個社會如此,真不能怪他們,他們也要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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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京魯江浙滬
我能體會他們的心情,但不同意他們的做法。首先,醫院是單一運營模式,應該多種渠道解決群眾的看病問題。開闢vip,價格高,讓有錢人先看,節約他們的時間,同樣能分流人群。沒錢的可以在大廳排隊,因為有錢的都分流了,他們也不會多多少時間。現在的問題是有錢的打醫生,沒錢的也打醫生。雙方都不滿意。至於藥費貴的問題,藥品沒有壟斷,有進口藥就會有中國產藥。自己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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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紅海ca
不用!應該好好反省下自己!是我們工作沒做好!黨和人民把這麼重要的工作交給我們!但沒讓大家都滿意!我們應該辭職!我們全部都辭職!這樣就可以杜絕醫鬧了!讓整個社會都和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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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一吃姐千醜
醫患關係緊張、醫患糾紛增加是兩方面的責任,不是一方的責任。老百姓始終是弱者!握有公權力的一方就要更好的為群眾服務,不是壟斷經營圖取暴利的哪一群人的工具。醫生要活著,老百姓更要活著!群眾維護自身權益是對的,但暴力傷醫不可取,可以依法處理。但法律包括公安機關不是誰的工具,你這邊有錯誤還要維護你,誰有錯誤,誰就要承擔責任。別指望國家強制力機關被某些部門當槍當炮使,為你們某些部門謀取一己私利。公平、公正、和諧,是國家所倡導的,誰該坐牢,誰不該坐牢還不一定呢!就看誰辦的事能得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如果人民都沒了,要一群醫生幹屁?留著一群醫生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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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忘了水的魚1
打豆豆,你也打,我也打,大家都打豆豆。反正豆豆大家都說他不好,不打白不打。打完了豆豆有人誇,而且打的好了還有錢賺,為什麼不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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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孤島44265651
醫鬧的組織者至少坐20年,執行者10-20年,助威者5-10年。還有除死者上一代,下兩代,其他人不準出現。違者重嚴懲罰,試試看,還有醫鬧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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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評論驚喜多
不是最好!是必須坐牢!除去拿醫鬧賺錢的那種垃圾,有時確實病人家屬無處伸張,醫療事故並不是不存在!只得醫鬧!但打罵醫護人員絕對的惡意傷害,不可原諒!哪怕庸醫出了醫療事故,應該走法律途徑,可以尋求媒體幫助,但絕不應該快意恩仇!真的無計可施心灰意冷,你哪怕單獨找那庸醫報仇也算你是條漢子,把所有醫生所有護士都算在內,逮住哪個打哪個算什麼本事?冤有頭債有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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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胡醫生普外科
我是個普外科醫生…有個患者82歲胃穿孔…長期吃激素…急診檢查血糖28.7…腎功能損害…術前給家屬說手術風險大…術後可能恢復不怎麼順利…家屬怎麼說怎麼好…簽字後行腹腔鏡下胃穿孔修補術…結果術後腹腔內殘餘感染…術後發熱…就多住了將近兩週…後康復出院…家屬兒子平常不來…一喝醉就來…又是砸桌子…砸凳子的…說他母親一個小小的胃穿孔住了這麼久為什麼治不好…單了這麼大風險救他母親一命…結果沒有落一丁點好還受到恐嚇…人身攻擊…後悔從了醫這條路…還是魯迅看的清中國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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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跳舞的石頭123
向任何人動手都應該得到處罰!而不應該區分他們動手的物件是否醫務人員!法律只應該區分這種行為是否違法,而不能用職業來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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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WJC62581338
其實有的醫生的醫德很差,有次我開車一個騎電動車撞到我車後,本來是腳和腿拍片子看看都沒有問題,醫生莫名其妙要做CT,當時我真想揍醫生一頓,腳腳的問題怎麼要做CT的,不是瞎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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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素面朝天36236912
對醫生有意見,不敢出氣,找護士撒氣的大有人在,以為護士都是弱勢群體。我覺得患者很大一部分人還是很好的,也很講理,但總有一些人,直接就是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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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曾經滄海5554707
謝謝邀請。我覺得應該嚴懲,首先,中國有句俗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你打人傷人本就應該受到法律制裁。第二,醫護人員也屬於專業人才,少一個就是傷害其他人的就醫權利,也給其他醫護人員帶來不必要的時間支出。所以既然加大了傷害面積,就應該承擔起從重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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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手機使用者6625003445
如果醫生趁你病賺你的提成你怎麼想。親身經歷那時候我在讀高中,家庭並不富裕,得了面癱,稍微有醫療常識的一看就知道是面癱,但是醫生果斷的給我開了個核磁共振照大腦,照核磁共振的錢就已經超過了我的醫療費。進幾年才知道醫生拿提成,回想自己的事情原來都是被套上了。難道真是那話說的趁你病要你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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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wxj靜
醫生和護士都是高"尚的職業,受人尊敬,但確有一些醫德喪失,禍害民生的蛀蟲,百姓痛恨,醫鬧由此發生,也很同情,所以應以勸導調解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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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手機使用者67995349037
既然已經確定是醫鬧,就應該按法律嚴懲,絕不能姑息養奸,讓小鬧的人得小好處,大鬧的人得大好處,才能共同建立一個和諧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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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碧翰烽
對於醫鬧行為,法律應該給予嚴厲處罰,嚴重的必須給予刑事責任追究。
根據刑法修正案(九)規定,將“聚眾擾亂公共、交通秩序罪”,變更為“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情節認定包括“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意味著“醫鬧”正式入刑。
該刑種的處罰級別也被提高,從原本的“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提高為“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近年來,一些地方醫鬧行為不斷。一是破壞了醫患之間的良好關係,導致醫患糾紛惡性迴圈,一些醫患之間的信任降到冰點。
二是嚴重破壞了醫療單位的正常秩序,影響了他人的就醫環境。
三是讓醫療單位和醫護人員寒心,無論是身體上還是心理上都得不到安全感。
四是助長一種鬧事的惡劣行為。本來可以商量解決或者法律解決的事情,非要透過這種不正常的手段來解決。
其實無論醫患糾紛怎麼樣,都得在法治的軌道上來解決,而不能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不鬧不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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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東方升起不落的太陽
這樣的人應該處以最嚴厲的處罰。輕微的打人者。應處以兩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對聚眾鬧事的。除包賠醫院的所有損失外,對組織者處以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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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民益杏林
首先說醫生不是神仙,對那些危重病人在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是正常現象,我們也理解病人家屬的心情。對於那些醫鬧和打罵醫護人員的人,現在國家不是有法律了嗎,按法律辦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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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歐陽式新中醫
中國應儘早實現機器人看病。機器人不收紅包,不亂開藥物,治不好的病不會說能治好,打機器人是損壞公司財物等等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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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鬧固然可恨,但是醫院、醫生就沒有責任嗎?最初很多醫鬧事件是由醫院引起的。後來有別有用心的傢伙用來訛詐錢財的手段。如果醫院沒有一點過錯,他們也無可奈何。現在的天價醫藥費,過度醫療,發患者財。都是引起醫鬧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