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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外鄉人啊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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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波不興3291
因在民政部門工作,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先說結論:按照民政部的最新政策規定:特困人員的照料護理費,做為給照料服務人的報酬,今後只能按委託服務協議的規定,由照料服務人直接領取,特困人員本人不能領取。
首先,糾正兩個錯誤說法。1、五保戶是2006年3月1日起實施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中使用的概念,專指對具有農村戶口的無依無靠的6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殘疾人、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依法提供的在吃、穿、住、醫、葬五個方面給予村民的生活照顧和物質幫助。2014年2月,國務院釋出了《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將城市“三無人員”和農村戶口的五保戶,統一改稱為特困人員。特困人員所享受的保障供養待遇,稱為特困人員救助供養。2、五保戶護理費這個說法極不準確,現在的正式名稱是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
其次,談一下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內容和兩個標準。2016年2月,《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釋出。《意見》規定: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主要包括:1、提供基本生活條件;2、對生活不能自理的給予照料(包括日常生活、住院期間的必要照料等基本服務);3、提供疾病治療;4、辦理喪葬事宜;5、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包括了兩個部分:基本生活標準、照料護理標準。其中,基本生活標準用於滿足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所需;照料護理標準要根據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和服務需求分類確定,體現出差異性。簡單地說:前者主要用於解決生活來源,後者主要用於解決照料護理的資金來源。
再次,關於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的評估問題。要確定特困人員做照料護理標準,首先必須對特困人員的生活自理能力的進行專門評估。評估時,按照是否具備自主吃飯、自主穿衣、自主上下床、自主如廁、自主室內行走、自主洗澡能力這六項具體指標,逐項進行評估。根據能自主完成的六項指標的數量,最終確定:1、6項指標都能自主完成的,為具備生活自理能力(即全自理);2、有1--3項不能自主完成的,為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即半護理);3、4--6項不能自主完成的,為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即全護理)。
很顯然:1、具備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員,暫時不需要專門的照料護理服務,以居住在自己家裡的分散供養方式為宜;2、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應該先徵求特困人員的個人意見,即可以居家分散供養,也可以集中供養。3、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在有公辦的供養服務機構的地方,應該由民政部門統一安排到供養服務機構進行集中供養。
這裡必須強調的是:特困人員一旦入駐供養服務機構,進行集中供養,其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由民政部門統一撥付到供養服務機構,一律不再發給個人,最多每月給每個人發幾十元的零花錢。
再再次,關於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的最新規定。2019年12月,民政部專門下發了《關於加強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的通知》(民發〔2019〕124號)以滿足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需求為目標,以完善“物質類救助+服務類救助”的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方式為方向,以落實委託照料服務為重點,確保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平日有人照應、生病有人看護”。主要規定有:
1、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尤其是合理確定照料護理標準;嚴格按照委託照料服務協議,將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護理費及時支付到照料服務人個人賬戶。
2、全面簽訂委託照料服務協議,民政部門指導鄉鎮人民政府,為每一個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確定照料服務人,提供日常看護、生活照料等服務;並由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照料服務人簽訂三方全面簽訂委託照料服務協議,明確各方權利義務和相關職責;確定照料服務人時,在徵得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同意後,優先就近選擇低保、低收入及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具有勞動能力的人員。
3、明確委託照料服務內容,1)對於生活能夠自理特困人員,要重點協助其維護居所衛生、保持個人清潔、確保規律飲食;2)對於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要針對其具體情況,上門提供協助用餐、飲水、用藥、穿(脫)衣、洗漱、洗澡、如廁等服務。3)特困人員需要就診或住院的,照料服務人在及時報告或者透過村(居)民委員會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報告的基礎上,協助將其送到定點醫療機構就醫,並提供必要的看護服務。
4、加強委託照料服務監督管理,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最後,回答題主的問題:五保戶護理費本人可以領取嗎?綜上所述,關於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的照料護理費,以民發〔2019〕124號從2020年開始實施為標誌,不能再直接發給本人,而是由民政部門直接支付經特困人員同意後確定,並簽訂了三方委託照料服務協議的照護服務人,做為其提供照護服務的勞動報酬。這樣一來,特困人員的生活所需透過發給基本生活標準來保障,特困人員的照料護理需求由照護服務人提供,照料護理費成了照護服務人的勞動報酬。自然,特困人員從此不能再領取照料護理費了,從而建立了“物質類救助+服務類救助”相結合的特困人員的保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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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基層微課堂
首先說出答案:五保戶護理費本人是不能領取的。
其實正確的叫法是“照料護理費”。
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五保戶五保戶分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兩種。集中供養就是居住在敬老院,分散供養就是在農村自己家居住生活。
集中供養的五保戶日常生活及患病等由敬老院負責,所以照料護理費發放給敬老院。
分散供養五保戶的照料護理費由照料五保戶的監護人領取,領取方式是透過財政直接打卡給五保戶監護人賬號,由監護人領取。
領取照料護理費的程式和標準五保戶的監護人一般是五保戶的兄弟姐妹,如果兄弟姐妹身體各方面不便,就是五保戶的侄子等。
確定了五保戶的監護人以後,由縣民政局、鎮、五保戶及五保戶監護人簽訂一份《五保戶監護人協議》。由監護人負責五保戶的日常生活及患病護理。
照料護理費的標準按照五保戶自理情況分三個等級:
一檔,全護理(五保戶完全喪失生活自理能力)五保戶。
二檔,半護理(五保戶部分喪失生活自理能力)五保戶。
三檔,全自理(五保戶具有生活自理能力)五保戶。
照料護理費標準一檔、二檔、三檔,分別按照縣最低工資標準的25%、15%、10%確定。當縣最低工資標準變化時,照料護理費按縣人社局釋出的資料從次季度進行調整。
實現生活中存在的問題應了人們常說的一句話“理想是美好的,現實是殘酷的”。政府對五保戶及監護人的政策幾近完美,但在實際的生活中,某些監護人並沒有盡到照料的義務。
尤其是當五保戶需要住院的時候,有些監護人以各種藉口推脫照料義務。政府不得不另外找人照料。
當然,這種情況雖然有但很少。農村人畢竟重親情。
回覆列表
大家好!我是鄉社會保障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很容幸回答這個問題。要把這個問題說清楚,我們應該從以下幾方面分析。
第一:什麼是五保戶?
五保戶是以前的稱謂,現在叫特困人人員。
第二:五保戶也就是特困人員的認定條件:具有本地戶籍的成鄉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滿16週歲的成年人,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的,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
(一)無勞動能力
(三)無法定贍養、扶養、撫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無勞動能力:
(一)60週歲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三)殘疾等級為一、二級智力、精神、肢體殘疾人。
殘疾等級為一級視力、聽力、言語殘疾人;或因患大病臥床不起連續超過半年而且需要他人長期照料的困難殘疾人。
第三:要知道特困人員的申請步驟
個人申請、鄉(鎮)調查訪問、召開村組民主評議會、召開村“兩委”會議、鄉鎮政府稽核、張榜公示、縣級民政部門審批。
第四:特困人員(五保戶)分為集中供養和分散供養。集中供養就是特困人員送到養老院養,分散供養就是特困人員在家中自己照料。
第五:回到問題上來了,集中供養,護理費當然就歸養老院使用了,這護理費本人就不可以領取了,如果是分散供養的話,護理費個人就可以領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