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帕累託改進:雙方至少有一方變得更好,同時沒有任何一方受損。 有的戀愛不要談,因為有人反而因為戀愛而生活更差、心情更糟或者其他不好的事情出現,往往是單相思或者有一方性格比較差的時候會出現這種情況。 比較好的戀愛模式是兩個人都感到比以前單身更好了,這是兩情相悅的情況。所以找相互喜歡的,願意為對方付出,因為對方的出現而感到幸福。不要勉強自己屈尊接受,也不要一棵樹上吊死。
更新:除了心靈之間的帕累託改進,我認為還要避免一些硬傷。有些行業或者職業,比較忙,為了照顧老人和小孩的考慮,也為了兩個人的戀愛和婚姻生活,就應該避免找同樣很忙的戀人,比如醫生、野外工作者、軍人、軍工廠工作、常出差的人士,這裡沒有偏見的意思,就是冷靜地說,兩個人都不要太忙得不著家,老人怎麼辦?孩子怎麼辦?最近的新聞,“忘了老公長什麼樣了,我想去看看”,這種情況下是沒有帕累託改進的,兩個人相互都照顧不了,更不要說老人孩子了,當然並不是說一定分開,而是可以考慮下更換職業,實現帕累託改進。 總結一下,還沒有找物件的,儘量避免兩個人都很忙的情況,已經戀愛了或者結了婚,好好考慮下職業選擇,實現帕累託改進。
2、機會成本: 決定在某棵樹上吊死,意味著你要放棄整個森林(玩笑)。你遇到心儀的姑娘或者小夥子,你決定付出努力牽到她(他)的手,這時候你要三思,萬一你以後遇到更好的怎麼辦? 當然並不是不能相互愛慕,而是不要衝動,以免後悔。
3、邊際效用遞減: 假設你愛吃蘋果,有半年沒吃了,給你一個,真是美味!再你一個,還是好吃啊!再給一個,吃好了!再給一個,行了,不吃了!再給一個,真不吃了! 情侶剛剛確定關係的時候,恨不得一天24小時在一起,異地戀的影片從早上到晚上,各類肉麻的暱稱一口一個,慢慢的,就少了,往往男方不知不覺,女方會察覺到,會說“你變了”,其實沒變,只是長期地做同樣的事情,說同樣的話,會讓人產生乏味感,或者是新鮮感減少,這是人性。經濟學上叫邊際效用遞減。 那怎麼辦?我們可以反其道而行之。知道了這個規律,就要想辦法避免,比如兩個人要一起接觸新鮮事物和資訊,一起出去玩,一起學習新的東西,而雙方表達愛意的方式也要推陳出新,不要一成不變,總之就是把新鮮血液注入戀情之中。
4、放棄沉沒成本: 買了一碗飯,實在難吃,吃了一半,實在是吃不下去了,怎麼辦?倒了吧!買飯的錢是沉沒成本,反正追不回來了,再吃又增加了成本,就是身體的難受。 有個姑娘,她男朋友愛打遊戲,經常找她要錢上網咖、買遊戲裝備,剛開始覺得不給錢怕影響關係,慢慢地形成了習慣,而這男生又一頭心思扎到遊戲裡面,對她不理不睬,女生幾度想要分開,但是因為抱有希望,且前前後後花了兩千多塊,盼著他慢慢成熟起來,就一直拖著,這樣做的後果是花的心思越來越多,花的錢越來越多,男生變本加厲!於是忍無可忍,但是那兩千多塊錢怎麼辦?我跟她說,分了吧,那兩千多塊是沉沒成本,就當餵狗了,如果拖下去,成本會越來越大。 這也適用於情侶發生了性關係但是男方對她不再好了的情形,一般女生因為跟男朋友發生了關係,而男生對她不好了,但是她覺得有了付出,就遷就下去或者傷心。對於不能追回的,都是沉沒成本,我們要考慮的是避免以後再產生沉沒成本。 放棄沉沒成本給我們的啟示是,每一個決策都認真對待,避免無效或者有害的決策的發生。選擇男女朋友的時候,要慎重,兩情相悅、人品上乘才是最好的選擇。
5.資訊不對稱:有時候漂亮女孩或者很優秀的男孩反而沒有物件, 這就是資訊不對稱造成的。比如你喜歡一個女孩,但是你不瞭解她,你覺得她漂亮但是又清高,你不敢表白心跡,同時另一方面,她心裡覺得你也挺優秀的,等著你主動找她,而你由於信心不足,或者過於愛面子,沒有主動,最後沒成,這就是你們沒有在恰當的時機、充分地交換資訊所致。所以你喜歡她,在時機成熟的時候,一定要向她透露這個資訊,注意也不要太急躁,過早地暴露資訊容易讓對方不適並早早地建設隔離牆。
6.不完全資訊博弈:認識一個異性朋友,並有好感,不適合立馬就表露心跡,否則對方容易產生戒備,甚至你們沒法再繼續交流下去。這時候就要慢慢地走進他(她)的生活,對方會逐漸產生習慣性依賴,他(她)不確定你是不是真的喜歡他(她),所以他(她)沒有理由拒絕你!而這樣的結果就是你們的交往越來越深入,漸漸地形成一種心照不宣的情形,你喜歡他(她),他(她)也習慣了你,慢慢地喜歡你。這是一種不完全資訊博弈,就是雙方沒有一開始就坦白自己的資訊,而是透過心理作用逐漸地走進對方內心,你掌握的資訊總比對方多,對方沒有還擊的理由。
7.有壟斷才能競爭(2016年1月7號更新)經濟學講的壟斷有多種,我總結的是行政壟斷和經濟壟斷。比如鐵路總公司,全國獨一家,不是別人幹不了,是政府就讓他幹,這種壟斷不算好漢;再比如幾乎人人使用的微信,市場份額巨大,消費者有依賴,是一種經濟壟斷,沒有人保護他,是消費者認可他、依賴他。這跟戀愛什麼關係?戀愛要修身。不管在戀愛前還是戀愛中,甚至結婚了,都要不斷地提高自己,讓自己身上有的優秀品質多一些,不能做芸芸眾生,毫無優秀之處的人是不會被人喜歡的。當然優秀並不一定是多麼地華貴,跟女生走在一起為她開門、讓她先走這種小小的細節都有可能讓人印象深刻,光有真心還是不夠的,你要有與眾不同的優秀,才能在競爭中脫穎而出,像微信打敗飛信那樣。
8.需求要和供給匹配市場交易的達成在這樣的時刻發生,即我給你的你想要,我想要的你可以給我,供給和需求雙方相互匹配,沒有欺詐、沒有強迫,交易的發生讓雙方都愉快,是共贏,不是零和博弈(賭博)。拿到戀愛活動這裡,並不是說門當戶對,而是說你想要對方多麼優秀 ,首先得看看自己是不是優秀,我們是反對癩蛤蟆吃天鵝肉的,更反對好白菜被豬拱,同理,小鮮肉配鳳姐也會讓人不爽。但是並不說看到自己不如人就不敢喜歡、不敢追求,而是回到【7.有壟斷才能競爭】,修飾自己,天生的東西並不是決定性的,後天的努力更重要。
9.比較優勢就是揚長避短比較優勢是李嘉圖提出來的,相對於亞當·斯密的絕對優勢,最近林毅夫提的新結構經濟學就是發揮比較優勢。簡單解釋一下,比較優勢就是相對我們自己某一方面,另外一個方面更勝一籌(如果跟別人比,那就是絕對優勢),因此要發揮出來。假如你在音樂方面的天賦勝於繪畫,而你的情敵更擅長繪畫,你就不要放棄音樂去學畫畫,而是發揮你原有的特長,我相信沒有哪個女孩只喜歡繪畫不喜歡音樂的。發揮比較優勢,就是揚長避短。 每個人都有長處和短處,也都會有某些方面的天賦,優先把自己更擅長的方面發揮出來,更重要一些。由此相對應的是勤能補絀,我是不贊成簡單地“補拙”的,與其補拙,不如揚長。姚明打籃球,潘長江演小品,這就是揚長避短。
2016/11/28 更新:
10、馬蓉/林丹事件與制度的軟約束和硬約束
談戀愛是雙方自願的行為,沒有外在強制力,只有發自內心的驅動,因此戀愛過程中一方變心了、劈腿的話,沒有強制的懲罰,只有他本人內心的譴責(或者沒有),和外人對他負面的評價。這個時候起作用的是道德、不成文的規則(戀愛要專一)和外人的評價,這是一種軟約束,這種軟約束是不成文的、大多數人認同的。就好像我們認為國有企業是一種全民所有制的企業,他的管理人理應帶頭厲行節約,提高效率,但是如果沒有這麼做,就算鋪張浪費了、效率低下了,一定程度上是不會受到制裁的。
馬蓉和林丹就不一樣了,他們是已婚人士,《婚姻法》是一種硬約束,不管當事人怎麼認為,哪怕覺得我偷人我驕傲,那是她/他自己的看法,事實上是觸犯了婚姻法,如果婚姻中另一方提起訴訟,離婚是時候是過錯方,將會受到懲罰。
1、帕累託改進:雙方至少有一方變得更好,同時沒有任何一方受損。 有的戀愛不要談,因為有人反而因為戀愛而生活更差、心情更糟或者其他不好的事情出現,往往是單相思或者有一方性格比較差的時候會出現這種情況。 比較好的戀愛模式是兩個人都感到比以前單身更好了,這是兩情相悅的情況。所以找相互喜歡的,願意為對方付出,因為對方的出現而感到幸福。不要勉強自己屈尊接受,也不要一棵樹上吊死。
更新:除了心靈之間的帕累託改進,我認為還要避免一些硬傷。有些行業或者職業,比較忙,為了照顧老人和小孩的考慮,也為了兩個人的戀愛和婚姻生活,就應該避免找同樣很忙的戀人,比如醫生、野外工作者、軍人、軍工廠工作、常出差的人士,這裡沒有偏見的意思,就是冷靜地說,兩個人都不要太忙得不著家,老人怎麼辦?孩子怎麼辦?最近的新聞,“忘了老公長什麼樣了,我想去看看”,這種情況下是沒有帕累託改進的,兩個人相互都照顧不了,更不要說老人孩子了,當然並不是說一定分開,而是可以考慮下更換職業,實現帕累託改進。 總結一下,還沒有找物件的,儘量避免兩個人都很忙的情況,已經戀愛了或者結了婚,好好考慮下職業選擇,實現帕累託改進。
2、機會成本: 決定在某棵樹上吊死,意味著你要放棄整個森林(玩笑)。你遇到心儀的姑娘或者小夥子,你決定付出努力牽到她(他)的手,這時候你要三思,萬一你以後遇到更好的怎麼辦? 當然並不是不能相互愛慕,而是不要衝動,以免後悔。
3、邊際效用遞減: 假設你愛吃蘋果,有半年沒吃了,給你一個,真是美味!再你一個,還是好吃啊!再給一個,吃好了!再給一個,行了,不吃了!再給一個,真不吃了! 情侶剛剛確定關係的時候,恨不得一天24小時在一起,異地戀的影片從早上到晚上,各類肉麻的暱稱一口一個,慢慢的,就少了,往往男方不知不覺,女方會察覺到,會說“你變了”,其實沒變,只是長期地做同樣的事情,說同樣的話,會讓人產生乏味感,或者是新鮮感減少,這是人性。經濟學上叫邊際效用遞減。 那怎麼辦?我們可以反其道而行之。知道了這個規律,就要想辦法避免,比如兩個人要一起接觸新鮮事物和資訊,一起出去玩,一起學習新的東西,而雙方表達愛意的方式也要推陳出新,不要一成不變,總之就是把新鮮血液注入戀情之中。
4、放棄沉沒成本: 買了一碗飯,實在難吃,吃了一半,實在是吃不下去了,怎麼辦?倒了吧!買飯的錢是沉沒成本,反正追不回來了,再吃又增加了成本,就是身體的難受。 有個姑娘,她男朋友愛打遊戲,經常找她要錢上網咖、買遊戲裝備,剛開始覺得不給錢怕影響關係,慢慢地形成了習慣,而這男生又一頭心思扎到遊戲裡面,對她不理不睬,女生幾度想要分開,但是因為抱有希望,且前前後後花了兩千多塊,盼著他慢慢成熟起來,就一直拖著,這樣做的後果是花的心思越來越多,花的錢越來越多,男生變本加厲!於是忍無可忍,但是那兩千多塊錢怎麼辦?我跟她說,分了吧,那兩千多塊是沉沒成本,就當餵狗了,如果拖下去,成本會越來越大。 這也適用於情侶發生了性關係但是男方對她不再好了的情形,一般女生因為跟男朋友發生了關係,而男生對她不好了,但是她覺得有了付出,就遷就下去或者傷心。對於不能追回的,都是沉沒成本,我們要考慮的是避免以後再產生沉沒成本。 放棄沉沒成本給我們的啟示是,每一個決策都認真對待,避免無效或者有害的決策的發生。選擇男女朋友的時候,要慎重,兩情相悅、人品上乘才是最好的選擇。
5.資訊不對稱:有時候漂亮女孩或者很優秀的男孩反而沒有物件, 這就是資訊不對稱造成的。比如你喜歡一個女孩,但是你不瞭解她,你覺得她漂亮但是又清高,你不敢表白心跡,同時另一方面,她心裡覺得你也挺優秀的,等著你主動找她,而你由於信心不足,或者過於愛面子,沒有主動,最後沒成,這就是你們沒有在恰當的時機、充分地交換資訊所致。所以你喜歡她,在時機成熟的時候,一定要向她透露這個資訊,注意也不要太急躁,過早地暴露資訊容易讓對方不適並早早地建設隔離牆。
6.不完全資訊博弈:認識一個異性朋友,並有好感,不適合立馬就表露心跡,否則對方容易產生戒備,甚至你們沒法再繼續交流下去。這時候就要慢慢地走進他(她)的生活,對方會逐漸產生習慣性依賴,他(她)不確定你是不是真的喜歡他(她),所以他(她)沒有理由拒絕你!而這樣的結果就是你們的交往越來越深入,漸漸地形成一種心照不宣的情形,你喜歡他(她),他(她)也習慣了你,慢慢地喜歡你。這是一種不完全資訊博弈,就是雙方沒有一開始就坦白自己的資訊,而是透過心理作用逐漸地走進對方內心,你掌握的資訊總比對方多,對方沒有還擊的理由。
7.有壟斷才能競爭(2016年1月7號更新)經濟學講的壟斷有多種,我總結的是行政壟斷和經濟壟斷。比如鐵路總公司,全國獨一家,不是別人幹不了,是政府就讓他幹,這種壟斷不算好漢;再比如幾乎人人使用的微信,市場份額巨大,消費者有依賴,是一種經濟壟斷,沒有人保護他,是消費者認可他、依賴他。這跟戀愛什麼關係?戀愛要修身。不管在戀愛前還是戀愛中,甚至結婚了,都要不斷地提高自己,讓自己身上有的優秀品質多一些,不能做芸芸眾生,毫無優秀之處的人是不會被人喜歡的。當然優秀並不一定是多麼地華貴,跟女生走在一起為她開門、讓她先走這種小小的細節都有可能讓人印象深刻,光有真心還是不夠的,你要有與眾不同的優秀,才能在競爭中脫穎而出,像微信打敗飛信那樣。
8.需求要和供給匹配市場交易的達成在這樣的時刻發生,即我給你的你想要,我想要的你可以給我,供給和需求雙方相互匹配,沒有欺詐、沒有強迫,交易的發生讓雙方都愉快,是共贏,不是零和博弈(賭博)。拿到戀愛活動這裡,並不是說門當戶對,而是說你想要對方多麼優秀 ,首先得看看自己是不是優秀,我們是反對癩蛤蟆吃天鵝肉的,更反對好白菜被豬拱,同理,小鮮肉配鳳姐也會讓人不爽。但是並不說看到自己不如人就不敢喜歡、不敢追求,而是回到【7.有壟斷才能競爭】,修飾自己,天生的東西並不是決定性的,後天的努力更重要。
9.比較優勢就是揚長避短比較優勢是李嘉圖提出來的,相對於亞當·斯密的絕對優勢,最近林毅夫提的新結構經濟學就是發揮比較優勢。簡單解釋一下,比較優勢就是相對我們自己某一方面,另外一個方面更勝一籌(如果跟別人比,那就是絕對優勢),因此要發揮出來。假如你在音樂方面的天賦勝於繪畫,而你的情敵更擅長繪畫,你就不要放棄音樂去學畫畫,而是發揮你原有的特長,我相信沒有哪個女孩只喜歡繪畫不喜歡音樂的。發揮比較優勢,就是揚長避短。 每個人都有長處和短處,也都會有某些方面的天賦,優先把自己更擅長的方面發揮出來,更重要一些。由此相對應的是勤能補絀,我是不贊成簡單地“補拙”的,與其補拙,不如揚長。姚明打籃球,潘長江演小品,這就是揚長避短。
2016/11/28 更新:
10、馬蓉/林丹事件與制度的軟約束和硬約束
談戀愛是雙方自願的行為,沒有外在強制力,只有發自內心的驅動,因此戀愛過程中一方變心了、劈腿的話,沒有強制的懲罰,只有他本人內心的譴責(或者沒有),和外人對他負面的評價。這個時候起作用的是道德、不成文的規則(戀愛要專一)和外人的評價,這是一種軟約束,這種軟約束是不成文的、大多數人認同的。就好像我們認為國有企業是一種全民所有制的企業,他的管理人理應帶頭厲行節約,提高效率,但是如果沒有這麼做,就算鋪張浪費了、效率低下了,一定程度上是不會受到制裁的。
馬蓉和林丹就不一樣了,他們是已婚人士,《婚姻法》是一種硬約束,不管當事人怎麼認為,哪怕覺得我偷人我驕傲,那是她/他自己的看法,事實上是觸犯了婚姻法,如果婚姻中另一方提起訴訟,離婚是時候是過錯方,將會受到懲罰。
制度是個好東西,提供了規則,降低了不確定性,減小風險,提高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