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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放飛夢想133777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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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順隧順意
我給女兒全款五十萬房子,只收十萬聘禮,男方不幹,他說,你家的房子是給你女兒的,跟他沒關係。他要現金五十萬,聘禮十萬給帶回,還要給他房子裝修和傢俱家電,後來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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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壞人166339977
謝邀。首先你得確定男方能不能拿的出這一百萬。二是這房子有沒有用到這一百萬的彩禮。因為已知的條件太少,無法做出判斷,建議你不要收彩禮,而是兩家各出一百萬買房。產權歸小夫妻倆!婚姻是包容,不是算計。做為父親,你為女兒著想能夠理解,但是你這種做法,個人覺得有點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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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隨風而來andy
謝謝邀請,第一男方是否有此財力,才會給100萬彩禮。(假如男方沒有100彩禮,你還讓女兒嫁人不)。第二你想給女兒買房,買200萬,產權是女兒的,這個算婚前財產。我就覺得不妥,因為假如你家有這樣的實力,不如單獨買一套房子,產權是你女兒的,這樣更好,屬於婚前財產。或商量兩家一人100萬,合在一起買房子,產權證上寫兩個人的名字不是更好。裝修也是一樣,對半分,都花一樣多,假如以後離婚了,都是對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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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洪JJ
為什麼要搞得這麼複雜?我總覺得啊,這個現在的父母都是有問題,一方面現在離婚率確實居高不下,另一方面經濟發展帶來了人性自私。我的想法很簡單,男方付首付,女方裝修家電,兩個小孩共同還貸款,寫雙方名字。你的想法就是100萬屬於婚前財產的意思?但是如果確實男方有證據證明100萬以彩禮形式給出 將來萬一是不是還能要回呢?我想,婚姻更看重的是孩子們自身本質上素質,是雙方性格,絕對不是拿金錢來衡量。我的客戶當中有很多有錢的傻逼,兒子和傻子一樣,父母別墅豪車都賣好了,我說句良心話,給老子一個億,我都不會把女兒嫁給他。這種人怎麼可能給你女兒帶來幸福呢!婚姻一定是看兩個人的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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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歐陽鳳玲dear
婆家基本不會答應,因為產權是女兒,屬於婚前財產,和女婿沒有半毛錢關係。婆家基本就是花了100萬給你們,如果婚姻幸福還好,就像女方要做最壞的打算一樣,男方也會考慮,如果出現離婚的情況怎麼辦?他們就100萬打了水漂了。所以如果男方不是富得流油都不會答應的。就像是你陪嫁100萬,男方買房不寫女兒的名字一樣,你會同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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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鄭前晟
先看小夥能出的起這100萬彩禮錢不?如果不幸出不起,你就不嫁女兒了麼?再說了,婚前有一方父母出資的房產贈予在自己兒女名下,法律不認為是夫妻共同財產。你這是是左手倒右手而已。再說了,如果是貸款買的,小兩口還的起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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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怎麼樣,讓人覺得好有心機,男方能拿的出一百萬彩禮也就能買的起房子,你拿了人家彩禮陪嫁一套房子產權歸女兒你什麼意思呢?是我你家這樣的閨女我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