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類接觸是美國空軍按照接觸程度對UFO目擊事件進行分類的規則中,第四個級別的程度,指的是在200米以內的近距離透過肉眼看見UFO,但沒有發生任何實際接觸的目擊事件。
這個分類規則的提出者是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的天文學教授約瑟夫·艾倫·海尼克(Josef·Allen·Hynek),他是一個資深的UFO研究人員,曾在美國空軍主導的三個非公開的UFO研究計劃中連續擔任了22年的科學顧問。
這三個計劃分別是:
其實嚴格來說,藍皮書計劃就是訊號計劃和怨恨計劃的延續,因此這三個計劃現在一般被合稱為“藍皮書計劃”。
這是由美國空軍所主導的一項十分著名的關於不明飛行物的調查研究計劃,它的第一任負責人是美國空軍上尉愛德華·魯佩爾特(Edward J. Ruppelt)——此人也正是“UFO”這個詞語的發明者。
而在藍皮書計劃自1947年正式啟動,至1969年正式關閉的這22年當中,約瑟夫·艾倫·海尼克一直就是該計劃的核心人員之一,“第一類接觸”、“第二類接觸”等概念,就是他專門針對這項計劃而提出的。
▲ 約瑟夫·艾倫·海尼克 | Josef·Allen·Hynek
在藍皮書計劃的進行過程中,海尼克為了便於研究人員對各種UFO目擊事件進行分類管理,刻意制定了一套科學規則,按照事件的程度來歸納這些五花八門事件。
這套規則被定名為“Close encounter(近距離接觸)”,並於1972年在海尼克本人的著作《經歷UFO:科學調查》中向世人公開——第一類接觸便是這套規則中的第四個程度劃分。
程度一:夜晚光體
在夜空中見到不明發光體,並且無法作出解釋的所有目擊報告,都屬於這個程度的範疇。
這裡及後文所指的無法解釋,均為目擊者無法解釋,並不表示軍方無法解釋或無法調查出結果。
程度二:日間圓盤
在白天見到無法解釋的不明飛行物的目擊報告。在大多數報告中,目擊者都將看見東西描述為圓盤形或橢圓形的物體。
程度三:雷達捕獲
不明飛行物的訊號被雷達偵測到的所有報告。雷達偵測與肉眼目擊的最大區別在於,它能確定發現的不明飛行物的確是某種實體,而不是由於折射或反射等因素造成的光學效應,或目擊者的錯覺。
程度四:第一類接觸
在500英尺(152.4 米)左右的近距離目擊到不明飛行物,並且可以清楚描述出不明飛行物的形狀與大量細節,但沒有發生任何實質性的接觸,也沒有對環境造成任何影響的目擊報告。
比如目擊者看見一個氣象氣球,但由於不認識而宣稱看見了不明飛行物,這樣的事件就會被歸納到這個程度中。
不用懷疑,氣象氣球是真的可以長得很像UFO的。
程度五:第二類接觸
清楚地目擊到一個或多個不明飛行物體,並且對目擊者或者周圍的環境造成了任意程度的物理影響,包括熱力或輻射、地形損毀、身體麻痺、動物受驚、干擾引擎或電臺等裝置、使目擊者失去意識或相關記憶等各種情況。
假如目擊者偶然見到了某個軍方實驗但不知道是軍方所為,於是上報為不明飛行物,就會被歸納到這個程度中。
程度六:第三類接觸
清晰地見到了外星人或者其他的類人高階生命體,甚至與它們產生了互動或有了交談行為。
emmm……怎麼說呢?能被歸納到這種程度的目擊報告,基本上不是目擊者在撒謊,就是目擊者精神錯亂了。
以上六條就是約瑟夫·艾倫·海尼克所提出的Close encounter分類法則,不難看出它們純粹是根據目擊事件的不同程度來劃分的。假如要著手調查UFO事件,建立這樣一套規則是十分必要的,否則成千上萬的目擊報告堆積在那裡,又無法區分輕重緩急,調查人員可能會瘋掉。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藍皮書計劃僅僅只是為了調查各種發生在美國領空的UFO目擊事件而啟動的一項科學計劃,儘管它建立的背景與美國當時的飛碟狂潮有關,但自始至終也沒有與外星人扯上任何關係。
事實上,根據美軍的公開訊息,藍皮書計劃在1947年至1969年之間,總共記錄了12618次發生在美國領空的UFO目擊報告,其中絕大部分都只是目擊者誤認了自然現象或是普通飛行物;少數幾件是謊報;僅有701個事件至今仍然“無法解釋”。
但即便無法解釋,美國軍方也堅持認為這701個事件中,沒有任何一個是與外星人有關的。
最後我想吐槽一下的是,除了上面提到六個程度,網上還流傳著第四類接觸、第五類接觸、第六類接觸……直到第九類接觸。但這些全都不是美軍的分類規則了,而是民間的UFO愛好者仿照海尼克制定的歸納方式作出的延伸歸納。
這些延伸出來的歸納基本上就是在瞎扯淡。
譬如第四類接觸是人類被外星人劫持、當成了實驗品;
第六類接觸是指人類被外星人殺害;
第七類接觸是人類和外星人生孩子;
第八類接觸是外星人大規模侵略地球;
第九類接觸是外星文明與人類公開建交,並在社交媒體公開出面。
這哪裡還是在調查UFO呢?完全就是在寫科幻故事了。
唯一相對靠譜一些的是外星情報研究中心(CSETI)的創立者史蒂芬·梅肯·格里爾(Steven·M·Greer)提出的第五類接觸,它指的是人類自發自願地本著雙方合作的目的,積極主動地與外星文明溝通。
emmm……這聽上去的確比被外星人劫持和跟外星人生個仔好多了,但儘管如此,仍然是在瞎扯淡。
第一類接觸是美國空軍按照接觸程度對UFO目擊事件進行分類的規則中,第四個級別的程度,指的是在200米以內的近距離透過肉眼看見UFO,但沒有發生任何實際接觸的目擊事件。
這個分類規則的提出者是美國俄亥俄州立大學的天文學教授約瑟夫·艾倫·海尼克(Josef·Allen·Hynek),他是一個資深的UFO研究人員,曾在美國空軍主導的三個非公開的UFO研究計劃中連續擔任了22年的科學顧問。
這三個計劃分別是:
1947年-1949年的訊號計劃(Project Sign);1949年-1952年的怨恨計劃(Project Grudge);1952年-1969年的藍皮書計劃(Project Blue Book)。其實嚴格來說,藍皮書計劃就是訊號計劃和怨恨計劃的延續,因此這三個計劃現在一般被合稱為“藍皮書計劃”。
這是由美國空軍所主導的一項十分著名的關於不明飛行物的調查研究計劃,它的第一任負責人是美國空軍上尉愛德華·魯佩爾特(Edward J. Ruppelt)——此人也正是“UFO”這個詞語的發明者。
而在藍皮書計劃自1947年正式啟動,至1969年正式關閉的這22年當中,約瑟夫·艾倫·海尼克一直就是該計劃的核心人員之一,“第一類接觸”、“第二類接觸”等概念,就是他專門針對這項計劃而提出的。
▲ 約瑟夫·艾倫·海尼克 | Josef·Allen·Hynek
在藍皮書計劃的進行過程中,海尼克為了便於研究人員對各種UFO目擊事件進行分類管理,刻意制定了一套科學規則,按照事件的程度來歸納這些五花八門事件。
這套規則被定名為“Close encounter(近距離接觸)”,並於1972年在海尼克本人的著作《經歷UFO:科學調查》中向世人公開——第一類接觸便是這套規則中的第四個程度劃分。
事實上,近距離接觸這個規則中一共含有6大程度的接觸,其中包含3種真正意義上的“近距離接觸”。程度一:夜晚光體
在夜空中見到不明發光體,並且無法作出解釋的所有目擊報告,都屬於這個程度的範疇。
這裡及後文所指的無法解釋,均為目擊者無法解釋,並不表示軍方無法解釋或無法調查出結果。
程度二:日間圓盤
在白天見到無法解釋的不明飛行物的目擊報告。在大多數報告中,目擊者都將看見東西描述為圓盤形或橢圓形的物體。
程度三:雷達捕獲
不明飛行物的訊號被雷達偵測到的所有報告。雷達偵測與肉眼目擊的最大區別在於,它能確定發現的不明飛行物的確是某種實體,而不是由於折射或反射等因素造成的光學效應,或目擊者的錯覺。
程度四:第一類接觸
在500英尺(152.4 米)左右的近距離目擊到不明飛行物,並且可以清楚描述出不明飛行物的形狀與大量細節,但沒有發生任何實質性的接觸,也沒有對環境造成任何影響的目擊報告。
比如目擊者看見一個氣象氣球,但由於不認識而宣稱看見了不明飛行物,這樣的事件就會被歸納到這個程度中。
不用懷疑,氣象氣球是真的可以長得很像UFO的。
程度五:第二類接觸
清楚地目擊到一個或多個不明飛行物體,並且對目擊者或者周圍的環境造成了任意程度的物理影響,包括熱力或輻射、地形損毀、身體麻痺、動物受驚、干擾引擎或電臺等裝置、使目擊者失去意識或相關記憶等各種情況。
假如目擊者偶然見到了某個軍方實驗但不知道是軍方所為,於是上報為不明飛行物,就會被歸納到這個程度中。
程度六:第三類接觸
清晰地見到了外星人或者其他的類人高階生命體,甚至與它們產生了互動或有了交談行為。
emmm……怎麼說呢?能被歸納到這種程度的目擊報告,基本上不是目擊者在撒謊,就是目擊者精神錯亂了。
以上六條就是約瑟夫·艾倫·海尼克所提出的Close encounter分類法則,不難看出它們純粹是根據目擊事件的不同程度來劃分的。假如要著手調查UFO事件,建立這樣一套規則是十分必要的,否則成千上萬的目擊報告堆積在那裡,又無法區分輕重緩急,調查人員可能會瘋掉。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藍皮書計劃僅僅只是為了調查各種發生在美國領空的UFO目擊事件而啟動的一項科學計劃,儘管它建立的背景與美國當時的飛碟狂潮有關,但自始至終也沒有與外星人扯上任何關係。
事實上,根據美軍的公開訊息,藍皮書計劃在1947年至1969年之間,總共記錄了12618次發生在美國領空的UFO目擊報告,其中絕大部分都只是目擊者誤認了自然現象或是普通飛行物;少數幾件是謊報;僅有701個事件至今仍然“無法解釋”。
但即便無法解釋,美國軍方也堅持認為這701個事件中,沒有任何一個是與外星人有關的。
最後我想吐槽一下的是,除了上面提到六個程度,網上還流傳著第四類接觸、第五類接觸、第六類接觸……直到第九類接觸。但這些全都不是美軍的分類規則了,而是民間的UFO愛好者仿照海尼克制定的歸納方式作出的延伸歸納。
這些延伸出來的歸納基本上就是在瞎扯淡。
譬如第四類接觸是人類被外星人劫持、當成了實驗品;
第六類接觸是指人類被外星人殺害;
第七類接觸是人類和外星人生孩子;
第八類接觸是外星人大規模侵略地球;
第九類接觸是外星文明與人類公開建交,並在社交媒體公開出面。
這哪裡還是在調查UFO呢?完全就是在寫科幻故事了。
唯一相對靠譜一些的是外星情報研究中心(CSETI)的創立者史蒂芬·梅肯·格里爾(Steven·M·Greer)提出的第五類接觸,它指的是人類自發自願地本著雙方合作的目的,積極主動地與外星文明溝通。
emmm……這聽上去的確比被外星人劫持和跟外星人生個仔好多了,但儘管如此,仍然是在瞎扯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