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上常按照症狀程度的輕重,將抑鬱症這種心境障礙分為三種,從輕到重分別為:抑鬱心境的調節障礙、心境惡劣以及重型抑鬱症。
抑鬱心境的調節障礙是有明確的急性應激事件所引起的適應不良性抑鬱心境,持續三個月以上。這些“急性應激事件”可能是結婚、搬家、工作上的調動、懷孕生子等生活上的改變,但並非事故、傷害或喪親這類重大事件。所謂“調節障礙”是指,按照常理來說,這些事件本身並不足以產生這麼長時間的抑鬱症狀,而患者顯然對自己的抑鬱心境缺乏良好的調節能力,導致社會生活或職業功能受到損害或削弱。但一般來說,抑鬱心境的調節障礙在事件結束後的6個月內會自然緩解;如果6個月之後還不能有所改善,則可能是更為嚴重的抑鬱症。
心境惡劣是一種長期的、慢性的抑鬱症,其患者會至少有兩年(兒童和青少年至少一年)、一半以上的日子裡、一天裡的絕大多數時間都處於持續的抑鬱心境;並且,患者至少滿足以下6條中的兩條:1、食慾下降或飲食過度;2、睡眠問題、3、精力差;4、低自尊;5、注意力集中困難或者決策困難;6、無望感。 此外,患者在這樣長的時間裡,也會間歇性的有正常的情緒(但不是躁狂階段),但一般來說只有幾天或者幾周(最常不會超過兩個月)。這種間歇性的正常也是心境惡劣與重型抑鬱症的重要區別之一。
重型抑鬱症的患者至少在連續兩週、幾乎所有的日子,都有顯著的抑鬱情緒,或者對過去喜歡的活動顯著喪失了興趣,這兩條當中至少滿足了一條。另外還要滿足下列7條當中的至少3-4條:1、疲憊或者喪失精力;2、失眠或嗜睡;3、食慾下降或在沒有節食的情況下體重顯著減輕(也有相反的,但很罕見);4、精神運動遲滯;5、喪失了集中注意或者思考的能力;6、自我譴責,覺得沒有價值或者有罪感(內疚感);7、反覆出現的死亡或者自殺念頭。
同時,診斷也要求沒有躁狂階段的出現。
可以透過簡單的SAS抑鬱測試量表進行初步判斷,關注康馨心理,回覆抑鬱測試就可以
臨床上常按照症狀程度的輕重,將抑鬱症這種心境障礙分為三種,從輕到重分別為:抑鬱心境的調節障礙、心境惡劣以及重型抑鬱症。
抑鬱心境的調節障礙是有明確的急性應激事件所引起的適應不良性抑鬱心境,持續三個月以上。這些“急性應激事件”可能是結婚、搬家、工作上的調動、懷孕生子等生活上的改變,但並非事故、傷害或喪親這類重大事件。所謂“調節障礙”是指,按照常理來說,這些事件本身並不足以產生這麼長時間的抑鬱症狀,而患者顯然對自己的抑鬱心境缺乏良好的調節能力,導致社會生活或職業功能受到損害或削弱。但一般來說,抑鬱心境的調節障礙在事件結束後的6個月內會自然緩解;如果6個月之後還不能有所改善,則可能是更為嚴重的抑鬱症。
心境惡劣是一種長期的、慢性的抑鬱症,其患者會至少有兩年(兒童和青少年至少一年)、一半以上的日子裡、一天裡的絕大多數時間都處於持續的抑鬱心境;並且,患者至少滿足以下6條中的兩條:1、食慾下降或飲食過度;2、睡眠問題、3、精力差;4、低自尊;5、注意力集中困難或者決策困難;6、無望感。 此外,患者在這樣長的時間裡,也會間歇性的有正常的情緒(但不是躁狂階段),但一般來說只有幾天或者幾周(最常不會超過兩個月)。這種間歇性的正常也是心境惡劣與重型抑鬱症的重要區別之一。
重型抑鬱症的患者至少在連續兩週、幾乎所有的日子,都有顯著的抑鬱情緒,或者對過去喜歡的活動顯著喪失了興趣,這兩條當中至少滿足了一條。另外還要滿足下列7條當中的至少3-4條:1、疲憊或者喪失精力;2、失眠或嗜睡;3、食慾下降或在沒有節食的情況下體重顯著減輕(也有相反的,但很罕見);4、精神運動遲滯;5、喪失了集中注意或者思考的能力;6、自我譴責,覺得沒有價值或者有罪感(內疚感);7、反覆出現的死亡或者自殺念頭。
同時,診斷也要求沒有躁狂階段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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