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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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趕海小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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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山村浩浩
如果養殖專案透過政府相關部門批准、並且在證件有效期內、大可不必擔心!如果什麼都沒有、那得恭喜你“中獎了”!非法濫用耕地。就算在老宅基地搞養殖也要相關部門審批才行。對環境汙染少,無影響到周邊居民,一般政府都支援,說不定還可以申請國家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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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個想當老闆的農三代
你好,我是小劉。最近剛好遇見了你這樣的問題,養殖佔用耕地第一得看你佔用的是不是永久基本糧田。如果是那肯定得拆除的,如果不是就得看當地政府如果處罰了。運氣好可以不拆除運氣不好還得罰錢也許還要拆除。我最近就是這樣佔用糧田,種植蔬菜都不行,讓我把蔬菜地拆除還要種植水稻。虧了幾十萬,三百畝地想想都是淚啊。
1、養殖用地必須事先經國土部門統一規劃,絕對不允許佔用基本農田,儘量佔用劣地和荒地。
2、辦理養殖專案個人申請,經村鎮同意後,到畜牧部門辦理規模化養殖備案手續
3、攜帶個人申請、村鎮證明、養殖備案手續到國土所申請辦理養殖用地備案手續。國土所進行現場測量,出具地類、規劃等證明,簽訂土地復耕協議書(保證不改變用途、停養後及時復耕等)。報國土局審查備案。
4、養殖用地如果建設永久性建築不能恢復耕種,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手續,須繳納有償使用費和造地費。
5、辦理養殖備案手續後,不得改作他用。停止養殖後及時復耕,否則按照違法佔地處理,給予拆除和罰款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