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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前總統朴槿惠捲入“親信干政門”案件後,遭到檢方18項指控。目前“干政門”案件尚在審理,朴槿惠又增添了2項新的罪名。據韓聯社報道,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4日表示,朴槿惠因涉嫌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的受賄罪、國庫損失及貪汙等罪名,對其追加起訴。(1月5日國際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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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毛開雲

    又添2項新罪名,擁有20項罪名的朴槿惠會不會老死獄中?

    南韓前總統朴槿惠捲入“親信干政門”案件後,遭到檢方18項指控。目前“干政門”案件尚在審理,朴槿惠又增添了2項新的罪名。據韓聯社報道,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4日表示,朴槿惠因涉嫌違反特定犯罪加重處罰法的受賄罪、國庫損失及貪汙等罪名,對其追加起訴。(1月5日國際線上)

    18項舊罪未了,又添2項新罪名,而且南韓檢方認為,朴槿惠濫用最高領導人的職權以收取賄賂,犯罪性質非常惡劣。那麼,擁有20項罪名的朴槿惠會不會老死獄中?

    自從朴槿惠的40年“閨蜜”崔順實被檢方求刑25年後,南韓法律界一致認為,檢方會對朴槿惠向法院求刑25年以上。去年12月14日,南韓執政黨共同民主黨議員閔丙梪甚至發推稱,朴槿惠可能被檢方求刑35年。朴槿惠今年已經66歲,不管法院最終如何判決,檢方果真25年、35年的求刑意味著什麼,包括朴槿惠在內的人估計心裡都清楚。

    18項罪名已經讓朴槿惠夠受了,現在又添2項新罪名,而且犯罪性質非常惡劣,聽到這樣的表述,朴槿惠還受得了嗎?“惡劣”到什麼地步?“非常惡劣”又是什麼意思?檢方會不會為朴槿惠求刑無期徒刑或終身監禁?法院會不會判朴槿惠無期徒刑或終身監禁?

    朴槿惠剛剛被拘捕時,外界就對朴槿惠可能被判什麼徒刑作過分析:僅僅受賄或索賄一項罪名成立,朴槿惠可能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18項罪名全部或大部分成立,那麼,朴槿惠可能被判4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終身監禁。之後,外界的說法有了變化,稱朴槿惠可能最高被判40年有期徒刑。

    然而,面對新增的犯罪情節非常惡劣的2罪,估計南韓法律界又要進行分析了。不管如何分析,一個共同的觀點是:新增2罪必定加重朴槿惠的刑期,至於加重到什麼程度,那要等待法院的最終判決。

  • 2 # 阿貳拉爺

    那是一定的。從起訴情況看,大媽實在是做得太過份了。儘管其中不一定自己拿到多少,可能一分沒拿,但是閨密拿得實在太多了。幾乎無所不拿。他們法律跟黨國二樣,一拿一罪,所以大媽牢底坐穿已成定局。大媽也發揮無賴精神,死豬不怕開水燙。綜合一下,大媽臺上臺下的行為完全符合一個棒子發達後應該的一切。

  • 3 # 淡定141117303

    政治鬥爭是殘酷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世界上沒有絕對的贏家,也沒有絕對的輸家。這是多黨執政所帶來的利弊。朴槿惠執政只能說經驗不夠老道,才讓對手有機可趁。想翻身是不可能了,除非文再寅岀於其他考量對其特赦,但在朴槿惠沒有定罪之前文是不會走這一步的。

  • 4 # Jinsir4

    不會老死獄中的,文在寅絕對會特赦樸瑾惠。當年,連全斗煥這個雙手沾滿鮮血的劊子手都能特赦,沒有辦法,政治需要。現在,文在寅的支援率南韓歷史上非常罕見,始終保持在70%左右,想要一直保持這種支援率,文在寅不能犯任何錯誤。只要朴槿惠法庭上認為有罪了,就不會對文在寅政府構成任何威脅,沒有必要窮追猛打了。

  • 5 # 松梢

    人窮志不窮,一個當家人去抱別的大腳來搞個薩德,鄰里鄰居你都不問問可不可以,你是不把鄰居放在眼裡,要知道遠親不如近鄰,樸大姐太不明知了

    。大家庭和我們小家庭一樣,當家人要雄起,說話做事要硬氣,千萬別依賴抱別人的腳

  • 6 # 方秉彝

    會的,從披露的有限資訊看來,可以確認南韓女總統破邪教控制了。與日本簽訂慰安婦協議和引入薩德,等二事的決策過程很隨意,極像受了蠱惑,處於夢遊一般定下的決定。

  • 7 # 霹靂911

    大韓民國在幹什麼鬼呀?臥槽到目前還沒有搞清楚樸總統到底犯了多少罪名,難得他們的檢察院每天都在苦心的收集證據,發不發加班費呀?如果加班費發,在加點野餐費那就慢慢的弄吧,反正也不急.

  • 8 # 夢裡青山1

    又添2項些罪名,擁有20項罪名的朴槿惠會不會老死獄中!不一定!儘管再添2項新罪名,加上以前的,現在朴槿惠已經擁有20項罪名,可能這還不算完,一定還有其它新罪名在等著她“去領″。但僅僅憑這些罪名,還不能肯定朴槿惠的結局。簡單分析如下:

    第一,朴槿惠對所有罪名,不承認,不理睬!一切由南韓檢方,南韓法院願意怎麼說就怎麼說,願意怎麼定罪就怎麼定罪,一切隨你便。在這種情況下,已經成了單方面的“罪名壓迫", 18項罪名與20項罪名相比,好似40年的刑期又加上5年,對於66歲的她來說,還有什麼區別?!

    第二,切實地證據有木有?這個是最主要的問題!以前南韓檢方翻來覆去查朴槿惠的18項罪名,最後弄個“莫須有″,無奈之下部長級官員都到牢房做“詢問式調查",企圖讓朴槿惠自證有罪,最後一無所獲而返。沒有證據,如何定罪?新新增的兩項罪名也是如此。倘若還是沒有確切的證據,朴槿惠依然不會低頭服帖,那新添的罪名,又有何意義?僅憑以前的十八項罪名,足可以讓朴槿惠老死獄中!再增添幾項,對於朴槿惠,也只不過是“蝨子多了不怕咬″而已。可是別忘了,沒有證據,那只是“無限期拘留″,而不是定罪。對於南韓司法界來說,不是榮譽,是一種恥辱!朴槿惠是否註定老死獄中?

    現在,誰也說不準,要看南韓形勢的發展!南韓總統四年一屆,文在寅能否連任還是未知數。如果文在寅獲得連任,朴槿惠便註定難以翻身,如果文在寅沒能連任,換成了別人做總統,朴槿惠或許還有一線生機。一句話,如果朴槿惠的生命夠頑強,能夠安然熬過文在寅的任期,那麼她的生命或許還有逆轉的機會。假如大韓愛國黨黨首趙源鎮當上了南韓總統,毫無疑問,數於朴槿惠的春天再一次降臨了,所有加在她頭上的罪名將全部推翻。南韓歷史將再一次改寫。南韓長篇電視劇《逆襲的冰公主之總統朴槿惠》,將隆重上演續集。

    令人覺得匪夷所思的是,南韓檢察院不是去盡力蒐羅證據,證明朴槿惠以前的18項罪名確實成立。而是別出心裁,另找新罪名加重對她的處罰,殊不知,這樣做的意義何在?再加2項,或者再加10項對於現在的朴槿惠又有什麼區別?可以相信,如果不求真憑實據,僅僅只是增加罪名,如何能叫“犯人″低頭認罪?如何能叫朴槿惠的支持者“心服口服″(完)

  • 9 # 亞丁女人

    朴槿惠只有把牢底坐穿才達到了文在寅的目的。說穿了就是沒有後兩項罪過還是要死在牢房。特赦朴槿惠好比放虎歸山。文在寅沒有那麼傻。樸家就算永遠退出大韓民國舞臺。

  • 10 # 手機使用者75924043684

    朴槿惠可憐了,我們無法能救你,你現在也沒有權利了,文在寅對你的恨,你無法出來了。好好珍惜在牢裡保護自己的這一生吧。

  • 11 # 手機看北京

    朴槿惠一案可謂一波三折,高潮迭起!近日檢方又給朴槿惠增添了2項新的罪名,這樣朴槿惠的罪名增加到了20項。

    20項罪名得判多少年?66歲的朴槿惠此生是不是要老死監獄?

    早先就有南韓媒體推測,朴槿惠有可能被判處25年有期徒刑,也有分析說,要判處45年徒刑。到底誰說的對?恐怕只有最後法官判決出來,才能一錘子定音。這裡涉及一個概念:數罪併罰。

    南韓刑法上,有期徒刑的上限是30年,但南韓刑法也實行數罪併罰的制度。因此最後判多少年,是把她所犯的20項罪行,分別判了之後,然後根據數罪併罰原則得出的年限。此處略作介紹。

    所謂數罪併罰,是指對一人所犯數罪合併處罰所依據的原則。簡單地說,就是對數罪如何實行並罰。各國刑法基於不同的刑事政策規定了不同的數罪併罰原則,大致可歸納為以下幾種:

    1.併科原則。併科原則,是指將一人所犯數罪分別宣告的各罪刑罰絕對相加、合併執行的合併處罰原則。

    併科原則在某種程度上是報應論刑罰思想的產物,形似公允且持之有故,但該原則實際弊端很多,既難以執行,又使刑罰顯得過於嚴酷,有悖於現代法制國家刑罰制度的基本精神。因此,世界上單純採納併科原則的國家並不多見。

    2.吸收原則。吸收原則,是指在對數罪分別宣告的刑罰中,選擇其中最重的刑罰為執行的刑罰,其餘較輕的刑罰被最重的刑罰所吸收,不予執行的合併處罰原則。

    吸收原則雖然對於死刑、無期徒刑等刑種的並罰較為適宜,且適用頗為便利,但若普遍採用,即適用於其他刑種(如有期徒刑、財產刑等),則弊端較為明顯。

    3.限制加重原則。限制加重原則,是指以一人所犯數罪中法定(應當判處)或已被判處的最重刑罰為基礎,再在一定的限度之內對其予以加重作為執行並罰的合併處罰原則。

    限制加重原則的特點是:克服了併科原則和吸收原則或失之過於嚴酷且不便於具體適用,或失之過於寬泛而不足以懲罰犯罪的弊端;既使得數罪併罰制度貫徹了有罪必罰和罪刑相適應的原則,又採取了較為靈活、合乎情理的合併處理方式。

    本人不瞭解南韓數罪併罰到底使用上述哪一條,但是20項罪名足夠朴槿惠喝一壺的了。

    何況檢方還在繼續調查,沒準過一段時間又給朴槿惠加上幾個罪名呢!

    有沒有可能,大家說說!

  • 12 # 天職威儀

    不管是南韓的某些人,或是反對朴槿惠的人,自談何的那天開始,就打算讓她死在監獄裡了!如今能救朴槿惠的只有美國 一句話了!

  • 13 # 小雨康橋77

    很可憐這個要強的女性,也許她的出發點是想給國家做出貢獻,但是一個連軍隊都沒有指揮權的國家,只能說是一個殘疾人,毛主席說過槍桿子裡面出政權,這槍往哪裡打要聽命於美國,這樣的領導人也只能是美國豢養的寵物,喜歡你的時候甜蜜蜜,一旦你失去利用價值了,結果就成了流浪犬,很可憐!

  • 14 # 清風拂栁

    朴槿惠案發以來,檢方對朴槿惠指控的罪名還少嗎?如今增加兩項罪名,對於朴槿惠來說,無論增加幾項罪名朴槿惠都是不會承認的。他早就說過,請南韓檢方法院不要在她身上浪費精力,從朴槿惠的言語看來,她似乎真是把自己的命運交給了檢方法院和文在寅政府。因此,南韓檢方無論增加多少罪名,對於遭受政治報復的朴槿惠來說早已習以為常了!

    文在寅政府這樣今日一棍,明日一棒的折磨體弱多病的朴槿惠最終也是最終沒有好下場的。KBS前理事,明知大學教授姜圭亨狀告文在寅就是很好的例子。說明文在寅政府也不是萬能的,趕盡殺絕的報應遲早會淪落到自己頭上。這也給了朴槿惠對抗政治報復的信心!欲加之罪何患無辭,不管罪名有多少朴槿惠也會堅決挺住,不可能因為增加兩項罪名就能讓他老死獄中,估計也是不可能的。因為,一路走來朴槿惠的一生充滿了坎坷。承受這點打擊應該不在話下!

    再者,南韓的政治瞬息萬變,從朴槿惠身上就可以看到,今天還是總統明天就會淪為階下囚,誰也不敢保證事態到底會向怎樣的方向發展。不一定厄運就在等待朴槿惠,死神就在窺視朴槿惠。說不定希望也會緊隨朴槿惠,俗話說謀事在人成事在天,雖然文在寅政府有自己的打算,但能不能順利實現還有待觀望!

  • 15 # 阿佩呀

    舊罪未出,又添新罪。步入新年的朴槿惠長了一歲,拘留所裡白髮又多了幾根吧!可是,耳根卻不得安靜,這讓那顆不老的心,拔涼拔涼的。

    南韓首爾地方檢察院,就南韓國家情報院,前二任院長和朴槿惠情報秘書供述,國家情報院每月將情報費一億韓元,交給朴槿惠用於個人消費使用,共計轉交了四十億韓元;這一“上供門”事件進行調查後認定,朴槿惠貪汙了36.5億韓元。

    韓檢將朴槿惠貪汙的“上供門”消費去向,列單公佈,檢方調查發現,朴槿惠受賄金額高達36億5000萬韓元(約合2200萬)。朴槿惠執政期間,朴槿惠將3.65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00萬元)用於支付崔順實的電話費、自傢俬宅管理費、接受氣功治療及注射費等;用9.76億韓元(約合人民幣600萬元)給親信發勉勵紅包。

    朴槿惠不是說好的,自己是一個“三無女”,嫁給了國家的嗎?怎麼一會就把南韓國家情報院的錢,變成了嫁妝錢?還每月都要。韓檢這次公佈一部分朴槿惠貪汙錢的去向,也徹底傷透了樸粉們的小心臟,啪啪的打了樸的鐵桿粉絲的臉。朴槿惠那麼大歲數要錢幹嘛?檢方這回說明白了吧?養閨蜜,發紅包,買服裝,包括給閨蜜美容,健身。

    朴槿惠在法庭上感言,因為不小心交了的朋友,導致自己有了如今的結果。曾讓世人感嘆,防火防盜防閨蜜!閨蜜套路深,交友要當心。可是,當朴槿惠親手把國家情報錢轉給閨蜜私用時,可想過,那錢是國家的?是百姓的血汗錢?

    另外,朴槿惠還動用權利,逼迫南韓各大企業給她的保守團體提供資金67億韓元。韓檢將在一月份,密集向南韓各大企業高管展開調查。

    蝨子多了不咬,罪名多了不愁。從小就見慣了大風大浪的朴槿惠,深知自己罪孽深重,等待自己的必將是無盡的監獄生活。怎麼能得病,得什麼病?如何讓醫院檢查透過保外就醫,然後,保釋或假釋回家。可能是她拘留所裡想的最多的問題,至於能判多少年,管它呢?反正南韓沒死刑!

  • 16 # 情歡江川

    再添罪80,朴槿惠有100項罪,需要坐實的證據,你相信嗎?審了半年多,原來的18項罪一個也坐實不了,又新添二項,檢察也是夠用心的了!情報費如同軍費和救災款,貪汙一點都要罪加三等。朴槿惠如真要貪門道很多,是不是糊塗到要貪汙情報費據為已有,只有天知地知。好在朴槿惠還活著,已委託律師辯護說清楚。在朴槿惠的整個案件中,印象最深的是朴槿惠的律師打臉法官。在法院宣佈對朴槿惠進行第二次羈押時,朴槿惠的律師當庭抗議並宣告“這是南韓司法史上最黑暗的一天”。律師這一記重拳耳光打在法官臉上拍拍作響,法官隱隱作痛又不敢出聲。這種打臉法官的行為在世界各國司法史上殊不多見,只能在奇葩的南韓法院才能演出。“南韓司法史上最黑暗的一天”,這句話將成以後“朴槿惠傳奇”中最精典的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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