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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魯西地區燈具中轉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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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負責123789
我個人認為,汽車超市的出現能讓汽車更好的發展,超市可以賣汽車和汽車配件,四S店賣汽車和汽車配件帶修理,他們各有分工,超市可以賣多個品牌,四S店是專業品牌,真正的疑難雜症還要四S店來處理,超市就好比中國產車一樣,沒有中國產車,什麼進口車,合資車就沒有現在的價格,原來的桑塔納都幾十萬一輛,,有了汽車超市能更好的讓四S店提高他們的服務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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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英語愛好者偉哥線上
對4s店的衝擊肯定很大的,這是毋庸置疑的!
在政策未出臺之前,汽車都是禁止跨區域銷售的,原因就是4s店與車企的壟斷劃分利益:車企透過4s店授權來搭售各種車型,比如暢銷車進貨必須要帶著非暢銷車;同時透過區域銷售來保證4s店的壟斷地位。
這樣就造成了4s店的專橫野蠻:你不在我這裡買,你哪裡都買不到,即使你買到了,我也不給你售後保修服務。迫使消費者必須接受4s店的高價及高高在上的姿態。
那麼,當政策出臺後,4s店慌了,消費者受益了。首先,買車並不是非要到你那裡去買,哪裡價格合理,去哪裡買。4s店再也無法透過壟斷來獲取鉅額利潤了!其次,保修保養也不是非得在一家4s店做了,你牛不給免費首保,那麼接下來的後續保養你就再也拿不到了。最後,4s店再不改變野蠻專橫的銷售手段,轉而貼心的服務的話,那麼就必須接受倒閉的現實!
目前來看,不是所有的4s店都意識到了這個問題。許多4s店依然用保修來威脅客戶,依舊用野蠻來和車企共謀,扼殺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最終,不為消費者服務的車企及4s店將會淪為歷史的塵埃,成為消費者拋棄的可憐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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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看字老序列
一,客觀上講,這種情況實際已經與4S模式並存多年,尤其是在三四線城市,很多品牌都沒有4S店,至於是否授權店,很多人也並不細究,站在購車人的角度講,有好處也有壞處,好處是可以在同一店鋪看到更多車型,且保養維修不再被4S把持,而壞處是假如說因經銷商誠信導致消費者權益受損,例如非正常渠道獲取的走私,運損事故車甚至翻新車,再加上經銷商跑路的話,那真是欲哭無淚了(此類事情已經有過案例);
二,主機廠改變稱法叫供應商,也就是說只要是正常銷售店不管授權與否,只要提貨都會賣,這樣對廠家來說,車型是否對路就更要看消費者的臉色,實際上實力相對更強的經銷商在與廠家的合作中關係更趨平等,尤其是一些小品牌的廠家(我就不舉例了)甚至可能變成對話中的弱勢一方;
三,在現存的汽車業態之中,4S店通常比其他形式的經營業態實力更強,例如現在有些寶馬店投資額度甚至已經達到三至五億元,裝置設施肯定更有優勢一些,所以所謂傳統只是個相對概念,要轉變經營理念,一些實力強的4S店比其他業態的汽車經銷商轉變更快;
四,授權機制並不會因這個管理辦法而消失,實際上未來的汽車經銷店依然會有授權與未授權兩種形式存在,只是以往單一4S店只可獲得一個品牌授權的情況會改變,其實這個也不新鮮,有些賣得不是很好的4S店悄悄把平行進口車擺在店內一起賣早已不是秘密了;
五,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暫時還沒出爐,所以現在沒法明確4S未來面對的機遇更多還是挑戰更大,但總體來說競爭出良品,對消費者來說防止因體系更替導致的亂象傷害同時,肯定會得到更多實惠和更好服務,這從哪個角度理解都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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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醉遊八戒
感謝邀請,倍感榮幸!4S店模式存在了二十年左右的時間了,經營模式上已經相當成熟,但是也暴露出來諸多問題,尤其某些品牌在本區域內的價格控制甚至壟斷上,包括車輛售價及原廠配件!在同品牌區域保護的制約下,使得消費者花費更多的錢!顯然對消費者是不公平的!體現了市場環境的不成熟,不同於4S模式的成熟!!在這種情況下,消費者購車慾望降低,因為價格問題影響!假如新興模式普及開來,4S的市場主導影響也不會立刻消失,這取決於廠家對不同渠道的經銷商,代理商的提車政策!主要涉及經銷價和提車返利!以後兩種模式還會並存,而且會出現合作!甚至有的會以網點的名義存在!!所以我認為新興模式是好的,就看廠家如何對經營權和經營政策制定!期待未來市場更多的競爭,多讓老百姓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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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鹿有車
上週,商務部下發了《汽車銷售管理辦法》。與此同時,已執行了12年、被稱為“惡法”的原《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也正式廢止。
此等大事,各方媒體自然爭相解讀。但媒體們的解讀,大多都太專業,太宏觀,以至於抽象難懂。
能不能淺白點,說說新《辦法》對4S店有何影響?
我們來嘗試一下。
新規五大要點
1、取消品牌授權單一模式
什麼意思呢?原先經銷商只有獲得廠家授權,才有資格賣車,現在不需要了,經銷商可以賣任何品牌的車,有沒有授權都可以賣。
2、延長授權年限
過去廠家為了控制4S店,授權通常一年一簽,今年不聽話,明年就取消授權。今後這招行不通了,廠家跟經銷商簽約,首次授權不得短於5年,以後每次續約不得短於3年。
3、禁止限區
過去廠家可以限區,4S店把車賣到區域外,會招致廠家罰款。以後經銷商賣到哪裡都可以,廠家無權罰款。
4、禁止限制轉售
過去無論整車還是原廠配件,4S店進行轉售都可能被廠家處罰。今後經銷商之間可以自由串貨,廠家無權干涉。
5、售後與銷售分離
現有的4S店都是“前店後廠”,以後廠家只可以要求經銷商設獨立展區(前店),不得要求設維修區(後廠)。現有的維修區,可以為任何品牌服務,並且可以使用副廠件,廠家不得干涉。
值得一提的是,新《辦法》並未禁止廠家限價,原先傳說的“新車上市半年後禁止限價”等內容並未出現。
對4S店的影響
1、地位提升
上述五大要點,包括新《辦法》裡禁止廠家向經銷商搭售、單方制定銷售任務等,聽上去都對4S店有利。
但新《辦法》同時也規定,廠家違反這些條款,只會被商務部門警告,或處以1萬或3萬元以下罰款。可以說不痛不癢。
當然,廠家也不能因此頻繁違規,畢竟還有《反壟斷指南》候著。
所以,新《辦法》對4S店來說最有價值的,是以下兩個條款:
第九條“首籤5年、續簽3年”的授權規定;
第十二條“經銷商若未違反合同,而廠家要中止授權,須按估價回收經銷商的銷售、檢測和維修裝置,並回購庫存車輛和配件”。
儘管其他條款處罰力度小,但有了這兩條做支撐,經銷商在廠家面前就更硬氣,至少不用擔心輕易被取消授權。
2、向汽車超市轉型
與汽車超市相比,4S店模式的問題是,銷量主要靠廠家的品牌力和產品力,與商家的服務水準基本無關。4S店服務口碑再好,顧客不喜歡這個品牌,也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們流失。
而新《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經銷商可以賣任何品牌的車,不必經廠家授權,只要別在消費者面前冒充授權身份就行。
第二十四條又規定,授權廠家只能要求經銷商為自己設單獨展區,不能禁止售後維修區為其他品牌服務。
事實上,就是鼓勵4S店向汽車超市轉型:雖然現有的展廳只能放授權廠家的車,但可以在旁邊建一個綜合展廳,賣其他授權或非授權品牌的車,而售後維修區可以為所有品牌服務。
這樣一來,經銷商的服務水準,就會漸漸變成影響銷量的關鍵因素,而不再僅靠授權廠家的品牌力和產品力獲客。
3、競爭對手增加
原來的4S店模式下,假如當地沒有同品牌的另一家4S店,你基本是沒有競爭對手的。
今後就不一樣了。你可以賣其他牌子的車,其他4S店也可以賣你這個牌子的車。理論上,所有車商都可能成為你的競爭對手,因為授權不再是獲取貨源的唯一途徑,而且區域限制也被打破了,外地的貨源可以自由流入。
另外,汽車電商甚至授權廠家,都有可能成為你的競爭對手。雖然新《辦法》規定,廠家不能在你被授權區域內直銷,但可以直銷到周邊的空白區域。
而4S店聯合抵制廠家的方式,恐怕也不會像現在這麼有衝擊力,畢竟能為廠家銷貨的商家更多了。
同時,由於配件可以自由流通,4S店在售後也將面臨更多對手:維修店、綜合汽貿、其他4S店等。當然,你也因此能搶別人店的售後業務,所以最終還是看服務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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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城管大隊長司機
4S店很難被取代,說取代的只是外行。請問你們售後維修咋辦?一般的修理廠能行嗎?修理一般的零部件沒有問題,刷ECU能行嗎?有資料嗎?能亂刷嗎?高階汽車要是一般能配嗎?專用汽車診斷儀能共享嗎?共享了買的起嗎?(專用診斷儀能分析本臺車型所有資料,包括ECU刷寫和汽車要是匹配)。一般的修理廠只能匹配個燈泡而已,再高階的車型連ESP都搞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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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觀點只是個人認為,本人並非專業人士對與不對請不要亂噴
我估計對4s店影響不大,因為你無論在哪買的車都需要售後,汽車廠家會首先考慮和4s店合作的,汽車廠家會服出很少部分們服用或是不給甚至4s店要想和生產商合作還會向生產廠家上交一些費用才能合作,最後買單的還是車主本人,銷售模式的改革不一定給買車者帶來很大的利益,只不過是汽車廠家直接銷售取消了中間商的利益會讓汽車價格降低一部分,但是汽車售後還是離不開4s店的,因為4s店對做售後還有經驗的。4s店因為銷售模式的改革,賣車的利潤沒了,他們利潤就會出在售後上。所以說汽車銷售改革不會給銷費者帶來很大利益,但是會給生產商帶來一定的利益。以上觀點只是個人認為,本人並非專業人士,對與不對請不要亂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