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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孝現在還值得全提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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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HSQNSST

    每個優秀文明的律例都包括了“孝道”,《聖經》律法關於人的誡命第一條就是“要孝敬父母”,與此相關的還有其他地區的神話傳說,中國的傳統文明也指出“百善孝為先”。但在宗教的高深層次上都越過了這個人倫環節,釋迦牟尼修行時離開了家庭,道觀中的男女信徒也是離開家庭的,《聖經》舊約中的先知以利亞以利沙等也是離開家庭的,新約中的施洗約翰也是長期在曠野事奉上帝,耶穌呼召門徒時也強調離開家庭……除了這些,《聖經》律法還強調孝敬父母必須限制在原則範圍之內,父母觸犯了律法也照樣被法辦,華人也提到過愚忠愚孝。在長久的社會實踐中,西方國家實施了社會養老,釋放了家庭子女的責任重負,一心投入到事業環境之中。中國改革開放之後,忙碌的人們也感受到工作或事業與孝敬父母不能兩全齊美,這些都是當代需要正視的問題。在經過多次災難的人群中,還會有更深的人生感悟:命歸各自。日本3·11地震海嘯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災難來了,只有各自逃跑才有倖存者的可能,誰也幫不了誰,誰也救不了誰。

  • 2 # 素食翁

    說起二十四孝,一些大人物,例如魯迅,都多持異議,說其變態。毋庸諱言,二十四孝故事中確實有所謂的變態,譬如“埋兒奉母”。但這不能作為二十四孝被詬病的理由。

    區分善與惡,要結合具體的環境。例如,“用刀子割掉人的手指”這件事是善還是惡呢?要獲取正確的答案,必須放到具體的環境中去考察——醫生為了使得病人免得敗血症,而割掉病人受了傷已經壞死的手指,是為了救人,是善;而綁匪為了向被綁架人質家中勒索錢財,而割掉人質的手指送到人質家中,這是十足的惡。如果脫離具體的環境來評價割掉他人手指這個行為的善和惡,是不可能得出正確結論的。對傳統孝道的評價亦然。“二十四孝”中的“埋兒奉母”或曰“郭巨埋兒”,現代人有認為它是“血淋淋的殘忍”,就是脫離了當時的具體環境看問題。

    “郭巨埋兒”的傳說,最早見於晉朝幹寶的《搜神記》,說的是郭巨弟兄三人,父親死後,郭巨的兩個弟弟將家裡僅有的二千萬錢拿走,僅給郭巨留下了一個老母。郭巨夫妻與母親三人借住於他人家裡,靠夫妻二人給人打工維持生計。後郭巨夫妻生下一子,郭巨每次給老母弄來的食物,老母總要分給孫子一半,於是夫妻兩個商量:家貧不能奉母,兒又分母之食,兒可再有,母不能復得,故決定埋掉兒子,好一心一意奉養老母。就在挖坑的時候,挖著了一釜金子,內有丹書曰:“天賜黃金,孝子郭巨,官不得奪,民不得取。”可見,郭巨埋兒是在奉母與養子不能兩全又沒有其他辦法可想的情況下,出於對母親的孝心,不得已而為之。《論語》中有孔子師徒一段對話,最能說明不得已而為之的無奈。原話是:“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子貢問怎麼處理朝政,孔子說,必須有足夠的糧食和軍隊,還必須取得人民的信任。子貢說,若不得已必須去掉一項,去哪一項呢?孔子說,去掉兵。子貢又問,若不得已再去一項,去哪一項呢?孔子說,去糧食,自古以來人總是要死的,但如果沒有人民的信任,國家就不能立足。其實,孔子所說的三個條件都是為政所必須,但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寧可連“兵”和“糧食”都捨去,但就是至死也不能沒有“信”。郭巨埋兒的故事,與孔子師徒對話所說治國的三個條件很相似——郭巨的兩個弟弟將家裡的錢財席捲一空,郭巨沒有在意,因為在郭巨看來,這錢財不過就是孔子師徒對話中所說的“兵”,雖然重要,但必不得已也是可以捨棄的。在捨去錢財之後,郭巨又遇到第二個難題——孫子與奶奶爭食,而食物又非常匱乏,不能滿足祖孫二人之需求,養兒與奉母不能兩全。在郭巨看來,兒子就是孔子師徒對話中所說的“糧食”,奉養老母是“信”,沒有了糧食就要死,但寧死也不能失去信義,所以只好將兒子捨去,此舍小理而全大義也。

    郭巨一家四口,唯有郭巨夫妻二人是能夠創造價值的(打工掙食物),純粹的消費者只有其母和兒子,而郭巨夫妻二人打工所掙食物就只夠三個人吃。可能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下,郭巨就是想把兒子送人也不可能(如果有這種可能,相信郭巨不會去埋兒),大家都吃不飽肚子,誰還願意給別人養活一個兒子?故郭巨埋兒實在是不得已之舉。難道要他為了自己的兒子而將自己的母親活埋嗎?這就好比郭巨一家三代四口人坐一艘破船行駛在驚濤駭浪的大海上,這船已經超重,如果去掉一個載重,全船剩餘的三人都能獲救,否則船就會傾覆。郭巨是划船的,郭巨的妻子是掌舵的,二人中失去一人這船早晚也得傾覆,故他二人任何一人都不能棄船跳海,現在就只剩下母親和兒子二人,該捨去誰呢?如果按照許教授的觀點,兒子是不能捨棄的,那麼,唯一的答案就是將其母親扔進大海中。

    “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其妻子和兩個女兒都被元朝擄入宮中為奴,以此逼文天祥投降,聲稱若其投降即可家人團聚。文天祥卻不願因妻子和女兒而喪失氣節,寧願一死以報國。文天祥死後,人們在他的帶中發現一首詩:“孔曰成仁,孟曰取義,唯其義盡,所以仁至……”文天祥捨棄妻、女是為了道義,郭巨捨棄兒子也是為了道義,但文天祥贏得了後人敬仰是毋庸置疑的事實,因為道義大於天。同樣是為了道義而捨棄親人,何以我們褒文天祥而貶郭巨呢?

    “二十四孝”中“郭巨埋兒”這個故事的真正用意是“好心有好報”——郭巨為了奉養母親而埋兒,但兒子沒有埋成卻意外地得到一釜金子。我們要學習的是郭巨那孝重於天的道義精神,而不是學習郭巨埋兒。何況,當今社會,根本不可能出現養兒與奉母不能兩全的情形,根本不需要去學習郭巨去埋兒。同樣的道理,對“二十四孝”中的“嘗糞憂心”,也不能理解為放棄現代化的檢測手段而用嘗糞的方式辨別老人的病情。我們常常聽到這樣一個詞,“活學活用”,讀書不能讀死了。

    孔子說:“書不盡言,言不盡意。”

  • 3 # 每天瞭解一個人

    埋兒奉母

    郭巨,東漢隆慮(今河南安陽林州)人,一說河內溫縣(今河南溫縣西南)人,原本家道殷實。父親死後,他把家產分作兩份,給了兩個弟弟,自己獨取母親供養,對母極孝。後家境逐漸貧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擔心,養這個孩子,必然影響供養母親,遂和妻子商議:“兒子可以再有,母親死了不能復活,不如埋掉兒子,節省些糧食供養母親。”當他們挖坑時,在地下二尺處忽見一罈黃金,上書“天賜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夫妻得到黃金,回家孝敬母親,並得以兼養孩子。

    賣身葬父

    董永,相傳為東漢時期千乘(今山東博興縣)人,少年喪母,因避兵亂遷居安陸(今屬湖北)。其後父親亡故,董永賣身至一富家為奴,換取喪葬費用。上工路上,於槐蔭下遇一女子,自言無家可歸,二人結為夫婦。女子以一月時間織成三百匹錦緞,為董永抵債贖身,返家途中,行至槐蔭,女子告訴董永:自己是天帝之女,奉命幫助董永還債。言畢凌空而去。因此,槐蔭改名為孝感。

    刻木事親

    丁蘭,相傳為東漢時期河內(今河南沁陽一帶)人,幼年父母雙亡,他經常思念父母的養育之恩,於是用木頭刻成雙親的雕像,事之如生,凡事均和木像商議,每日三餐敬過雙親後自己方才食用,出門前一定稟告,回家後一定面見,從不懈怠。久之,其妻對木像便不太恭敬了,竟好奇地用針刺木像的手指,而木像的手指居然有血流出。丁蘭回家見木像眼中垂淚,問知實情,遂將妻子休棄。

    湧泉躍鯉

    姜詩,東漢四川廣漢人,娶龐氏為妻。夫妻孝順,其家距長江六七里之遙,龐氏常到江邊取婆婆喜喝的長江水。婆婆愛吃魚,夫妻就常做魚給她吃,婆婆不願意獨自吃,他們又請來鄰居老婆婆一起吃。一次因風大,龐氏取水晚歸,姜詩懷疑她怠慢母親,將她逐出家門。龐氏寄居在鄰居家中,晝夜辛勤紡紗織布,將積蓄所得託鄰居送回家中孝敬婆婆。其後,婆婆知道了龐氏被逐之事,令姜詩將其請回。龐氏回家這天,院中忽然噴湧出泉水,口味與長江水相同,每天還有兩條鯉魚躍出。從此,龐氏便用這些供奉婆婆,不必遠走江邊了。

    懷橘遺親

    陸績,三國時期吳郡吳縣(今江蘇蘇州)人,科學家。六歲時,隨父親陸康到九江謁見袁術,袁術拿出橘子招待,陸績往懷裡藏了兩個橘子。臨行時,橘子滾落地上,袁術嘲笑道:“陸郎來我家作客,走的時候還要懷藏主人的橘子嗎?”陸績回答說:“母親喜歡吃橘子,我想拿回去送給母親嚐嚐。”袁術見他小小年紀就懂得孝順母親,十分驚奇。陸績成年後,博學多識,通曉天文、歷算,曾作《渾天圖》,注《易經》,撰寫《太玄經注》。

    扇枕溫衾

    黃香,東漢江夏安陸人,九歲喪母,事父極孝。酷夏時為父親扇涼枕蓆;寒冬時用身體為父親溫暖被褥。少年時即博通經典,文采飛揚,京師廣泛流傳“天下無雙,江夏黃香”。安帝(107-125年)時任魏郡(今屬河北)太守,魏郡遭受水災,黃香盡其所有賑濟災民。著有《九宮賦》、《天子冠頌》等。

    行佣供母

    江革,東漢時齊國臨淄人,少年喪父,侍奉母親極為孝順。戰亂中,江革揹著母親逃難,幾次遇到匪盜,賊人慾殺死他,江革哭告:老母年邁,無人奉養,賊人見他孝順,不忍殺他。後來,他遷居江蘇下邳,做僱工供養母親,自己貧窮赤腳,而母親所需甚豐。明帝時被推舉為孝廉,章帝時被推舉為賢良方正,任五官中郎將。

    聞雷泣墓

    王裒,魏晉時期營陵(今山東昌樂東南)人,博學多能。父親王儀被司馬昭殺害,他隱居以教書為業,終身不面向西坐,表示永不作晉臣。其母在世時怕雷,死後埋葬在山林中。每當風雨天氣,聽到雷聲,他就跑到母親墳前,跪拜安慰母親說:“裒兒在這裡,母親不要害怕。”他教書時,每當讀到《蓼莪》篇,就常常淚流滿面,思念父母。

  • 4 # 福林說歷史

    實名反對以上所有肯定“二十四孝”的回答!

    如果我們統計一下二十四孝的人物的歷史時代就會發現一個“巧合”——幾乎一半都在漢晉時期。

    虞舜(上古)、漢文帝(西漢)、曾參(春秋)、閔損(春秋)、仲由(春秋、)董永(東漢)、郯子(春秋)、江革(東漢)、陸績(三國)、唐夫人(唐朝)、吳猛(晉朝)、王祥(晉朝)、郭巨(晉朝)、楊香(晉朝)、朱壽昌(宋朝)、庾黔婁(南齊)、老萊子(春秋)、蔡順(漢朝)、黃香(東漢)、王裒(西晉)、丁蘭(東漢)、孟宗(三國)、黃庭堅(北宋)

    從漢——晉這622年間的孝子就佔了13個,至於晉朝更誇張,155年間就出了5個!

    難道是那時候的人道德水平更高更孝順嗎?並不是,原因就是漢晉時期做官的主要通道——“舉孝廉”的察舉制,特別晉代“以孝治天下”的國策。(魏晉時的九品中正制是察舉制的延伸發展)想象一下,如果今天高考和公務員國考不考文化知識了,而是直接選拔那些“孝順父母”的學生,會出現什麼情況?肯定會有無數學子變著花樣的當“孝子”,你幫媽媽做家務,我就給爸爸洗腳,你賣身救父,我就埋兒奉母……甚至會有很多商家提供包裝孝子的服務。

    這還是讀個大學當個小公務員,在漢晉時期如果成為個出名的“孝子”,那就是“朝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榮華富貴享之不盡了。可想而知那時的人為了博個“孝子”之名會有多拼。也正因如此,二十四孝裡漢晉時期的快佔了一半,同時最荒誕、殘忍的“臥冰求鯉”、“埋兒奉母”、“刻木事親”等也發生在這時期。表面都是感天動地的孝子,背後都是舉孝廉的利益驅使。

    舉孝廉

    這其中“孝順”水平最高的我覺得當屬“埋兒奉母”了。漢朝的郭巨,父親死後留下二千萬家產(現當於現在大幾百萬)。他把家產全分給兩個弟弟,自己什麼都不要,只要一個老母親來奉養。(疑點一:好清奇的做法)

    所以日子過得很窮,兩三年後妻子給他生了個兒子,老人家非常疼愛孫子,經常把自己的飯分給孫子吃。郭巨就和妻子商量:“俺們家窮啊,吃得本來就不夠,孩子以後還能生,娘就這一個,不如我們把孩子埋了吧,省些糧食來養娘”。(疑點二:好奇怪的邏輯)

    於是夫妻倆就抱著哭泣的孩子去準備埋了,挖坑挖到三尺,挖出一罐黃金,上面寫著: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疑點三:好傳奇的神話)這下日子富了,孩子也不用埋了。同時郭巨名動天下,自然而然的被“舉孝廉”,當了大官。

    埋兒奉母

    這樣一個近似神話,疑點滿滿的孝道故事真實情況如何呢?網上有一種解釋說,郭巨窮得日子過不去了,去參加了盜匪,搶到了一筆鉅款,但是平白無故來個這麼大一筆錢官府怎麼會不管呢?有了,和妻子自導自演了一出埋兒奉母、天賜黃金的好戲。不但順利洗白了這筆鉅款,還得了個大孝子的名聲。

    這種說法能夠很好的解釋後兩個疑點,但第一個家產全分給兄弟的疑點卻解釋不了。同時還有一個矛盾的地方:一個打家劫舍的盜匪難道會將家產全部讓給弟弟,自己領個老母親過苦日子?

    這個疑點讓一直我糾結了很久,直到我看到《後漢書》裡許武的事例後才恍然大悟!原來都是古人玩剩下的套路啊!

    許武教弟

    東漢時期的許武被舉孝廉當了官,但他擔憂兩個弟弟還沒功名。就在分家時獨佔了一份大的,給了兩個弟弟兩份小的。於是家鄉人就說兩個弟弟謙讓,鄙視哥哥貪婪。兩個弟弟因此美名也被推舉當了官。弟弟們都當官後,許武就召開宗族大會,哭著向大家說明實情,同時把當年分的家產連本帶息全送給兩個弟弟。這一下整個郡的人都稱讚哥哥了,許武也因此高升到中央去了。

    這頓操作真把我驚的目瞪口呆!分個家產而已,沒花一分錢,兄弟三個都博得高官厚祿,同時青史留名,名利雙收。真乃利用規則、沽名釣譽的“榜樣”啊

    所以埋兒奉母的所有疑點都能得到合理解釋了:

    許武分家產的“賢形”名揚天下了,社會上自然出現了很多投機取巧之輩效仿。同為東漢時期的郭巨就是其中一個,他為了吸引眼球做的更狠,直接一文錢不要,還獨自贍養母親。但可能是跟風的人太多,也可能是郭巨家族只是中等富人,沒有太大的能量宣傳炒作(許武這樣做時已經當官了),他的“努力”並沒有如願博得功名。

    但郭巨可不是個輕易服輸的人(主要是當人上人的誘惑太大了),為了功名,他決定演戲演全套,來點更勁爆的。硬是堅持過了幾年苦日子,等孩子出生了,和妻子商量來一出“埋兒奉母”。

    至於“天賜”的黃金本來就是父親留下的家產,和兩個弟弟商量借來當道具。萬一失敗,再還回去就是了,如果成功的話,郭巨因此高官厚祿,少不了提攜兩個弟弟。

    一切按計劃進行中,郭巨夫妻抱著一個大聲哭泣的小孩準備挖坑活埋的過程中成功引起了村民和路人的圍觀,圍觀的人中有稱讚郭巨孝行的,也有勸他把孩子送人的。郭巨夫妻除了不時抽泣幾下外並沒有回答,一直在埋頭挖坑。

    突然,一個陶罐被挖了出來,上面寫著: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開啟一看,裡面全是黃金!圍觀的人群沸騰了,郭巨埋兒奉母感動上天的事蹟很快傳遍了全郡、全國。

    很自然的,郭巨不久就被舉孝廉當了大官,他兩個弟弟雖然因為分家的事背了惡名,但因為郭巨發達了,他們也得到提攜,整個郭氏家族也成為當地的名門望族。朝廷樹立了一個“孝子”的榜樣,地方官治下出了“孝子”,乃一大政績,也升了官。一切皆大歡喜~

    至於同樣發生在漢晉時期的“刻木事親”、“湧泉躍鯉”、“臥冰求鯉”、“哭竹生筍”這些不合常理、荒誕得類似神話的孝道故事,稍微想想就能分析出它們的套路。因為篇幅原因,這裡就不多說了。

    臥冰求鯉

    等到了隋唐科舉取士,透過“扮演孝子”做官這條路走不通了,發生在這時期的二十四孝故事便開始合情合理、更有人情味一些了。比如:乳姑不怠、滌親溺器、棄官尋母。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民科是民間科學家的簡稱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