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很喜歡一個人!
即使兩人在這個城市兩端工作,生活,但因為在同一個城市,那時覺得呼吸同樣的空氣都是一件特別幸福的事!
週末見面,在外面或者回家做飯,聊天,遊玩,陪他一起去看樓盤,他繼續他的程式設計,我看電視,…絕對的發乎情止乎禮,我很明白,我的家庭和他家庭差距太大,所以互相也沒捅破那張紙!(門當戶對我不是太信,但差距太大,確實也是個問題)我覺得他讓我徹底理解了曖昧這個詞語的意思!
最後一次見面,他約我吃飯,飯後,我倆步行送我回工作的地方!我已經忘記我們當時具體聊了什麼,大概記得他好像說他爸媽給他介紹女朋友!我永遠記得我當時的心情,沒有難過,有的只是這種曖昧終於可以結束了!我對他說:你知道我喜歡你的!但是我喜歡你這是我的事,和你沒關係!喜歡又不是一定得在一起!那次分開後,我們很默契的沒有再見面,聯絡也越來越少,到最後沒有聯絡!很久後才恨下心刪去他的QQ!
他讓我體會到,原來喜歡一個人真的會患得患失!在我正青春的年紀,沒有遺憾,因為我說出來了!
但是我會永遠記得那個在除夕夜給我打電話,叫我小丫頭的男人!
希望大家各自安好!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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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蘇小影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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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久違183081261
人的一生都在成長,成長就會改變,原本喜歡的那個他,在不斷地變化。最後竟然變車與當初你喜歡的完全不一樣,那時你會發現他曾經是那麼的熟悉,而現在卻那麼陌生。不知道是他變得太多,還是自己沒有成長,也許當自己也成長起來,就會接受現在陌生的他。不怪他成長的快,只怪自己沒有等到自己成長時愛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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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停奔跑的兔子1234
怎樣算熟悉,其實很難真正瞭解任何人,也許根本就沒有真正瞭解過,應該換過來,從陌生到熟悉,瞭解認識一個人的本質算熟悉了吧,所以就該相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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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紙浮萍
曾經我是那個愛他愛的瘋狂的傻子,就算上了一夜班,他一個電話,我便馬不停蹄的去找他,去到他身邊,他冬天凍手,我便偷偷的給他買了凍瘡膏,悄悄的放在他的衣服口袋裡,雖然他並不愛我,有時他的一個眼神,我便高興半天,但是他卻始終不愛我,現在的我遇見了一個很愛我的人,可是我們卻還是不能在一起,也許是上天在懲罰我吧,我註定不該得到幸福。
分手3年多了,我們還是初戀,她怎麼樣我是不知道,但分手以後我就離開了,再沒有出現,之間也是輾轉反側的跟她見過,甚至還提出過和好,那是已經分手1年了。
我QQ空間裡寫了十幾篇日誌,都是關於她的,我三年裡性格開始收斂,變得不喜歡說話,也是因為她,在開始的一段時間我甚至沉悶,到在一個地方一坐就是一天。
現在雖然有時候還是會想起來,但也是自己苦笑兩下然後甩甩腦袋不讓自己想了。
可以說我們愛的時間也不過只是幾個月,但我用了幾年的時間去忘記。
現在也是祝福她吧,希望她能有很好的生活,你若安好便是晴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