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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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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簡單34778
領導可以兼任幾個職位,介紹肯定是兼任職位的大小排列介紹,如一般縣的公安局長,一般可能有職位是副縣長、政法委副書記、公安局黨組書記、公安局長,這些職位副縣長是最高的(是副處級),公安局長是最低的(是正科級),但行政管理職位就是公安局長,也是他實際管理的、要被考核的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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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80後小公
職務代表的是領導的政治排序和政治地位。因此介紹稱呼領導職務是有講究的,這和開會給領導排座次是一樣的道理,必須充分重視,否則稍不留神就可能犯下大錯,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
那麼,該如何介紹領導職務?
一般分三種情況來處理:
一、如果是正式場合,比如開會、調研、對外交流,介紹時最好按領導正規的職務來,正兒八經地把領導的正式職務包括兼職都介紹完,囉嗦點沒關係,至少不會錯,保險。介紹的順序一般先介紹最高職務,然後是同級的黨內職務,然後是行政職務,比如市公安局長,介紹時一般為“副市長、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切記,在這種場合千萬不要圖省事隨意略去領導職務,省得不好領導可能沒找你麻煩,他身邊的人絕對少不了要和負責會務的領導吐槽,挨批做檢查是輕的,嚴重的上綱上線都有可能。
二、如果是半公開場合,比如小範圍的非正式會議或調研,稱呼可以稍微隨意點,一般稱呼領導的最高職務即可。比如副市長、公安局長,可以直接叫市長,領導聽著開心,下屬叫的順口,你好我好大家好,最是合適。當然,這僅限於在場的人屬領導最大的情形下,如果當場還有其他領導比自己的領導大,那麼介紹的時候還是要相對正式點,仍以副市長、公安局長為例,有其他大領導在,最好介紹的時候不要把副去掉,如:“這是我們副市長、公安局長某某同志”,避免其他領導有忌諱,給自己領導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三、如果是私下場合,稱呼領導以領導的喜好為準,領導平時喜歡大家叫他什麼,你就叫什麼。比如小公以前有個領導是單位的技術一把手兼任黨組副書記,實際上是單位的二把手,在他上面有一個行政一把手兼黨組書記,這位領導不喜歡大家叫他技術職務,反而願意聽人家叫他黨內職務,而且是省掉副字的,於是大家都按著他的意願叫他書記,叫著叫順口了,最後真當了書記,升了一把手。總之,私下場合稱呼領導職務不用那麼正式,跟著大家一樣叫即可,實在不懂一句“領導”也可以應付,有的領導隨意點的,也可以稱呼“老闆”,類似這樣叫的現實中大有人在。儘管不符合規定,耐不住人情世故,不說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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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是個非常認真的話題,關於如何介紹領導職務是一門學問,我就簡單發表一下自己的觀點。
關於怎麼稱呼要根據不同情況來!
看場所:在正式場合中的正式見面中一般是要把對方的全部的大職務念出來,比如參加什麼活動的開幕式念嘉賓,一定要把他的副縣長,公安局長這兩個職務要念出來而且不能順序搞錯。如果是參加非常正式會議需要縣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給念出來。如果會議只是公安局內部的正式會議只要念副縣長,公安局長就行。看內容:如果說你出席的會議是掃黑除惡的縣級會議,那麼就要把把他掃黑除惡的副組長的職務念出來比如說副縣長公安局長掃黑除惡領導小組副組長某某某。如果是參加局裡的督察會議就要把他的督察長念出來。也有人問職務之間怎麼排序?先看黨內職務無論這個黨內職務是不是比行政職務大都要放在前面而且上級或者地位高的黨組織要放在下級黨組織前面也無論大小。比如說縣委副書記、縣政府黨組書記、縣長。縣委副書記比縣長小,但是由於是黨內職務必須反正前面,而且縣政府黨組書記要在縣委副書記後面,雖然縣政府黨組書記比縣委副書記大但是由於縣政府黨組地位比縣委低所以也要放在後面。再比如中央委員、某某省委書記。雖然中央委員比省委書記權利小,但是畢竟他是黨中央裡的。行政職務按大小排序。同樣的也是上級行政職務放在下級前面。比如說副縣長公安局長,不能是公安局長副縣長。總之一段話:黨內職務放在行政職務前,大的機構放在小的機構前,在什麼場所說什麼職務。